杭州遛狗打人骨折事件中,打人男子構成犯罪嗎?如果構成犯罪會判幾年?

指尖半支菸1


謝謝悟空!

老鬼認為:狗無罪,起因是不文明遛狗(沒牽繩子),而過程則是金某的垃圾品行導致的事件升級。稱金某為垃圾人,一點都不為過!


話說難聽一點“你認狗做兒子,狗未必認你這個垃圾做老子!”

老鬼生活在杭州,也仔細觀看了監控拍下的全部過程。只能說:“要是文明養狗,什麼事兒都不會發生!”

徐女士作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帶著孩子在小區附近散步是再正常不過的行為了。不管是罵了那條狗,還是真的有踢到那條狗,也是因為那條小狗追著她6歲的兒子,躲在身後還要繼續追。

作為一名母親,徐女士的行為沒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老鬼想對金某說:“別拿你的狗兒子和別人家的兒子相提並論!因為你也是人類!”

只是徐女士沒有想到,口角之爭會讓金某當著她兩個孩子的面對她大打出手,而且還是兩次。

第二次是騎在她身上對他進行施暴。“是可忍,熟不可忍!”

起因已經是你不文明遛狗不對了!人家說你,你還要武力相對!而且是對一個女子!並且是當著兩個孩子的面!

如果徐女士知道金某是所謂的垃圾人,也許她在剛開始就會帶著孩子跑走了吧。

最後,餘杭警方以滋事罪將金某拘留。

而根據醫院目前出具的報告上說:“徐小姐指頭輕微傷,身上多處挫傷,軟組織受傷!”

如果最終的司法鑑定,徐女士為輕微傷,或者是輕傷。那麼金某勢必會得到法律的制裁!

刑事上1-2年的牢獄之災肯定跑不掉,民事上的賠償肯定也是會有的!

老鬼在這裡再次奉勸所有養狗的公民,請你文明養狗。如果你真的喜歡你的狗的話!

不過在這個案子中,“金某”連狗都不如。因為他可以肆意對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媽媽施暴,就已經證明他是個純粹的垃圾人了!

最後,杭州不需要金某這樣的杭州人,他不配!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生活!

謝謝您!


老鬼雜談


已經被刑拘了,判幾年不好說,如果達成諒解和賠償方案,一般不會被判刑。

這個事件說明了啥?

第一,打人者不要囂張,一個是你錯在先,你遛狗不拴狗繩,嚇到小孩不說,還打人,真是人仗狗勢啊,有人說,打人者金先生是狗爹,我看不是,應該是狗兒子,你看,對🐶比他親爹還好。叫狗兒子合適。你是當著你爹的面爽了一下,等著坐牢,賠錢。

第二,被打者,不要跟這狗東西和解,就要起訴他,讓他付出牢獄之災的代價,這樣他以後才有記性,不敢撒野。

第三,這種人就是被慣出來的,人在做,天在看,總有一天會像龍哥一樣,被人正當防衛幹掉。


蔣軍


本人不是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僅僅談一下個人看法。

一, 視頻所見,小狗狗沒能在狗主人的可控範圍之內。作為狗主人你要去公共場所遛狗時,應該能預見小狗有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或帶來不適。從這點來看狗主人的行為本身就有過錯。

二,單從狗主人毆打受害者來看,並且據說還造成了手指骨折。我憑個人直覺應該是涉及到刑事犯罪了。

三,理論上講雖然法律標準及審判結果不會受社會與論的干擾,但此事件的熱度不容置疑,確實會給司法機關的審判帶來一定的壓力,我們“吃瓜群眾”也堅信相關司法機關會給出一個公正公平的判決。


祿江宇


遛狗不牽狗繩本就有錯,嚇到人家小孩不僅不道歉,反而毆打小孩的媽媽,打人男子何其囂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該名男子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他人骨折,而且還當著被害人小孩的面隨意毆打小孩的媽媽,情節惡劣,該名男子構成尋釁滋事罪。

如果法醫鑑定被害人受傷害程度為輕傷以上,則該打人男子構成故意傷害罪。


暖陽悠悠609




看到杭州男子溜狗打女人事件,非常氣憤震驚,在小區公共場合不用栓狗繩溜狗,已徑影響到孩子的安全,在女子為保護孩子提出意見之時,溜狗男子不顧人性道德,囂張跋扈,狂忘至極,競對女子大打出手,輪翻攻擊、重手施暴,造成女子身體多處受傷手指骨折,也讓女子年幼的倆個孩子受到精神驚嚇,舉動失常。



就為溜狗與他人發生摩擦,喪心病狂的男子,在有錯在先的情況下( 溜狗不繫安全繩 ) ,如此暴力襲擊一個弱女子,是何等猖狂。在法律上雖罪不至死,可起到的惡力社會影響不亞於一場瘟疫,已經激起了社會上有良知人們的公憤。



我們老百姓,雖然代表不了法律,也定不了這個無良男子的罪,但我們可以呼籲公檢法部門,堅決要求將這種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擾亂社會公共安全的男子,繩之以法,嚴懲不貸,判他三到五年的實刑,加倍賠償受害人的各種損害。民眾支持受害人,不同意拘留賠償和解了事。

為消除歪風邪氣,判他個幾年都不為過,這樣才能解民憤,才能警示那些目無王法,養個寵物狗就了不得,欺人太甚的畜牲,在他們眼中人都不如狗了。

社會上,很多小區都有不少人養寵物狗,多數人很自覺,養小型犬,注意環境衛生,出門溜狗繫上溜狗繩,也不擾民。但也有不少人不自覺,養土狗,不關散放,出門不用栓狗繩,白天在小區內竄來竄去,,常常嚇著大人小孩,甚至於咬傷他人,夜晚一遇到動靜,犬吠聲一片,吵得人難以入睡,我們小區就是。

也有些人養狗當人待,好吃好喝好服侍,給狗一天的消費,不低於一個人一天的生活消費,這是各人的喜好和願意,別人無權干涉。但有些人在狗身上舍得花精力花費用,把狗抱到東抱到西,一臉疼愛之心,比人還當事,背後卻對自己的老爹老媽捨不得花金錢花精力,把他們涼在一旁,愛問不問,還時常對老人吆五喝六,惡語相向,我們小區就有這種人,我想問 ,難道父母不如你養的一條狗嗎?

最後我只想說,養狗愛狗不反對,請愛護環境不要擾民,不要傷害他人。


L8D8R8


構不構成犯罪,要入刑幾年,這個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但是有一點請注意:一個大男人打一個手無寸鐵的女人,我真的很看不起他,請廣大網友記住一件事,永遠不要當孩子的面毆打他的母親,更不要在一位母親面前傷害她的孩子。這種行為是最無恥的,會讓人一輩子看不起他。


勇敢的心92119801


狗主人的行為和當今文明社會格格不入,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人生安全是當今社會大力倡導的。

狗追著幼童不放,旁人都看了揪心,更何況自己的親身母親在一旁,能熟視無睹嗎?如果是換了我在現場,也一定會去阻擋小狗的行為。從視頻中看到,這位母親僅僅是用腳驅趕一下小狗,算是這位做母親的素養非常高了。

而後來發生的一幕幕,讓人看了不寒而慄。狗主人的暴力行為讓每一位看了視頻的人都瞠目結舌、義憤填膺!

如果說,狗主人中途被路人勸阻了之後不再回過頭來採取暴力行為,或許,這位路人也就救了他。但是,視頻中發現,狗主人又突然轉過身來追上受害者之後又發生的一切,足以讓這位狗主人會後悔一輩子!也註定他將為此而買單!

綜觀當前發生的重慶公交車墜河事件等,都是因當事人一時衝動而起的深刻的教訓,令人深思。

狗主人後來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將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已是不爭的事實。這件事教訓深刻,值得我們深思。它告誡我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講文明、守規矩,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素養的好公民,因為,衝動是魔鬼!


傳統媒體


我不是法官,不能妄加評論。但是,有一點非常堅定地認為:這個狗主人,實在是太惡劣了!不注重社會公德,已經錯一;公然在廣庭大眾面前,毆打一個女人,大錯之二;勸阻之後二次施暴,肆無忌憚,特錯之三;當著孩子的面對一個媽媽施暴,性質尤其惡劣,傷害的還有兩個幼小的心靈,讓他們對社會產生一種恐懼,這是特別不能容忍的,已然不是錯,而是罪;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竟然抱一個女人打倒在地、騎在女人的身上継續施暴,足見這個狗主心理之骯髒、意圖之非法、行動之不軌,完全可以構成侮辱、猥褻婦女罪!這等惡人,敗壞了杭州的純美,侵犯了人權,褻瀆了法律,不嚴懲無以維護法律的神聖!杭州警方以尋釁滋事刑拘,太輕!


寶林乳化墨水


每看一遍這個視頻,內心就被針扎一次。相比媽媽肉體上的傷害,孩子心靈的創傷可能終身難以癒合。可憐的孩子,兩次受到驚嚇,先是畜生,後有畜生它爹。社會怎麼啦,竟然任憑畜生橫行,我們的孩子們怎麼成長?不能僅僅停留在刑事審判的層面,一定要把這兩條畜生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讓它們永世不得翻身。只有這樣,它們的畜生同類才不敢輕易出來禍害人類。


子非魚9643


我想問一下杭州人都這樣對外地人嗎?如果杭州人出了外地或國外,我們也可以這樣對他!她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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