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2万不够花销,梅艳芳生母为争遗产,欲申请20万办大寿

梅艳芳是香港最为知名的艺人,不仅在乐坛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更是曾经因为《胭脂扣》,而成为囊括金像奖、金马奖等大奖在内的四料影后。对于艺人来说,梅艳芳的成就绝对算得上是空前,只可惜天妒红颜,梅艳芳在40岁便因病去世,留给世人无限回忆的同时,也不禁让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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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香港艺人中大姐大般的存在,梅艳芳的吸金能力自然不容小觑。作为香港乐坛中唯一的演唱会狂人,梅艳芳在经过多年的演艺之后,攒下了多处物业房产。2003年的时候,知道大限将至的梅艳芳立下遗嘱,除了赠予两套房产给自己多年的造型设计师刘培基之外,其余的全部作为信托基金交由投资机构打理。考虑到哥哥和姐姐的四个儿女,也留下了140万港币作为他们的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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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一生无子,遗产继承人在法理上只有母亲覃美金、哥哥和姐姐三人。但梅艳芳并没有将遗产交给母亲继承,只是在遗嘱中注明,每月支付给老母近6万港币充作生活费,直到老太太去世。这样的遗产分配方案,自然让梅母难以接受。在料理完梅艳芳的后事,覃美金打起了争产官司,企图独得亿元遗产。这场官司从2004年开始打起,虽然屡次败诉,但覃美金却固执地坚持了7年。好在法院并不认可覃美金的诉求,只是判决每月的生活费提高到12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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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梅艳芳对于遗产的处理,实际上正是基于对母亲和哥哥的认识,梅艳芳才将自己的遗产全数设为信托基金。梅母覃美金生性好赌,因为女儿在事业上的成功,花钱更是大手大脚,没有节制。而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同样也是个留不住钱的赌棍。为了在自己死后,母亲能够老有所养,梅艳芳才有了这样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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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梅母覃美金被港媒曝出以生活费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从女儿设立的信托基金中20万元,作为自己补办91岁寿宴的经费。不过,最后被法庭拒绝了。在女儿死后15年,却依旧在消费梅艳芳的覃美金,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为人母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而且每个月12万元的生活费,难道还不够一个老人在香港生活吗?只能说,还是太贪心了。对于梅母申请20万补办寿宴,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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