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可以被惡搞?不是侵犯肖像權了嗎?

木沐_Y


在美國,有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就是你會看到美國幾乎每一位總統以各種形象出現在海報、報刊、網絡上。而這其中又以當任美國總統為多。不過這些內容是什麼呢?其實大多都是網友們的惡搞圖片。美國總統們被P上了各種各樣的鬍子、衣服、話語,有的甚至被p成動漫風格的漫畫(特朗普為典型)。這讓很多國內網友感到好奇:美國人怎麼搞,他們的總統面子何在?總統都沒有肖像權嗎?



要了解這個問題,首先就要了解美國的結構以及法律。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它不是像中國一樣中央直接控制地方。相反,美國每個州都是有自己州法案的。各州的公民所需的只是遵守各自所在州的法律即可。除非是放下重罪,不然州法案就足以解決問題。

其次,美國總統、議院、法院是三權分立形式,美國總統並不是獨裁者,甚至有時候他的政策會被議院駁回,面對起訴他還要去最高法院出庭。

看了這些大家就應該明白了,在美國,說美國總統是統治者是明顯不準確的。美國總統更像是一個更尊貴,責任更大的工作罷了。所以歸根結底,美國總統也只是普通的公民而已。但是他的地位更高,所以面對一些對於自己的惡搞圖片,即使很憤怒,卻也經常要微笑面對,因為如果發火,會讓人覺得很沒有度量,總統代表國家與政府,為這種事發火是有損國家形象的。

但是必須要知道,惡搞p圖不是因為總統不願過多計較,就可以為所欲為的。各個州雖然在“惡搞”上沒有達成一致,但是對於色情、暴力、引誘吸毒甚至恐怖行為,都是採取的嚴厲打擊態度。而如果我們仔細看看那些惡搞圖片,就會發現,美國人對於這些是很默契的。


他們惡搞,或者說攻擊的,大多是總統的政策、個人的生活習慣以及行為,還有穿著打扮、口頭禪等。比如之前很火的“you are fired”就是特朗普的經典語錄。而對於這些,總統都是持開放態度的,不論是政策也好,還是我的穿衣打扮行為習慣。,都可以議論批評,惡搞成各種各樣的段子圖片。畢竟一個人不可能被所有人都接受喜歡。而這些東西,則是美國憲法明確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所以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總統,也不能阻攔。


同樣,美國網友也是非常守規矩的,一般來說,平時的p圖,大多會是以漫畫形式,而且大多是借總統的圖來表達自己的意思與想法,或者配一些網絡流行語。基本只有在對總統的衣著行為等吐槽或是惡搞時,才會發真實照片。這些照片放在那裡,人家說不好看,總統也沒招。 不過,無論是美國總統還是普通公民,都有一條紅線,那就是對於本人,你可以批評甚至用一些粗俗的比喻來抨擊他。但是絕對不能涉及家人,這是一個絕對的雷區,否則即使是總統,可能也會不遠萬里衝到你面前揍你一頓。


總之,美國總統有肖像權嗎?當然是有的,不過在完整的法律以及社會道德的要求下,這些惡搞基本都是無傷大雅的毛毛雨。對於這些見慣風浪的人而言,這些圖片可能更多的時候會把自己都逗樂。所以歸根結底,只要不涉及商業等盈利目的,只要不出現過分的違法行為,總統不會過多幹涉追究責任。畢竟,就算真的有些惱火,以現在網絡傳播速度,也是追究不過來的。


大三老學長




這涉及到侵犯肖像權的界定問題。還有美國總統的權力問題。以及政治人物在肖像權保護方面的一些限制。

肖像權被侵犯的標誌。

是他人以盈利性為目的擅自使用總統的肖像,比如把奧巴馬或特朗普的肖像印在可口可樂上,未經本人同意。這就是侵犯了總統的肖像權。美國人對自己總統的惡搞僅僅是出於政治批評和政治訴求,沒有出現以盈利為目的的非法使用。或者是捏造事實配以總統肖像對其本人進行汙衊毀謗等。目前也沒有出現美國人捏造事實出來毀謗總統的,這也是觸犯美國法律的,美國是法制國家,民眾清楚的知道法律的界限在哪裡。


關於美國總統的權力問題。

美國總統是一個行政單位,並非個人私產。民眾對總統的惡搞,如果美國總統覺得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只能以個人名義去提出訴訟,而不能依靠行政權力去幹涉。也就是說,美國總統的權力只能用在和美國國家事物有關的事情上面,個人的事情,自己解決,訴訟程序自己搞定,訴訟費用自己承擔。日理萬機的美國總統,應該沒有這個閒工夫去弄這些無關痛癢的事情。為什麼說無關痛癢呢?政客要是沒點心理承受能力,還怎麼當政客?

肖像權對公眾人物的限制。

肖像權保護對於普通民眾來講,要執行起來相對容易。因為普通人只具有自然人的屬性,卻沒有公眾人物需要負責的社會義務。美國總統是政治人物,也是公眾人物,他的行為要受到公眾的監督。這就決定了他以總統身份出現在公共場合的時候,不能拒絕媒體的拍照。媒體以他的頭像登報紙上新聞,是使用了媒體的權力。哪怕賣報紙是為了盈利,也是行使了社會監督的權力,更是民眾獲得知情權的一種方式。美國總統不能剝奪公眾的知情權。



最後還有一個美國政治習俗的問題。美國施行的是三權分立制度。美國總統的權力受制於立法機構(國會)和司法機構(聯邦最高法院),美國總統要反對他人惡搞自己,兩個途徑,一是脫下總統標籤以個人名義去向法院告狀,二是以美國總統的身份提交相關議案給國會,國會通過之後由聯邦法院去執行。第一種方法幾乎不可能發生,因為前面第一條提到的原因。第二種,國會不為總統負責,憑什麼要為了總統個人的心情就發動幾百人去討論這個議案?即使按照程序應該議一下,那麼這個事情將引來各種反對力量的猛烈抨擊——美國總統應該服務於美國人民,卻用公權力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以兩黨輪流執政的美國政壇,是多麼希望自己的反對黨出現這樣的低級錯誤啊!


獨釣寒江


首先,那些惡搞,如果美國總統認為這羞辱了自己或者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是可以報警或者去法院告的。警察會依據實際情況做出是否逮捕那些惡搞者。法院也會在庭審後做出判決。

但是請注意,總統報警也跟普通人一樣報警,他可不是命令警察或者法院來抓人。這兩者是性質完全不同的。

那麼有人會問了,難道美國總統管不了警察和法院嗎?事實是,還真管不了。

要是在中國的古代,絕對能管你。因為古代的皇帝除了有生殺大權外,最主要的,皇帝有任何一個衙門官員的任免權。注意,為什麼衙門的官員怕皇上?一般來說,皇帝也不是沒事兒殺人玩,官員最怕的就是丟官兒,皇帝一不高興,把你免職了就徹底完了。

但美國三權分立,美國總統不但沒權殺警察和法官,也沒權任免人家。總之,自己的官位,自己是不是能夠升職,人家自有一套獨立的系統。


鮮花送你Prime


作為美國民眾選舉出來的國家最高管理者,必須接受民眾的監督。

所以美國政府無權管理媒體,對於總統被惡搞,只要不牽涉特別嚴重的個人性問題攻擊,美國政府是無權干涉的,不算侵犯肖像權。所以美國媒體懟起總統來,簡直就是毫無顧忌!

而且美國總統任期內必須領取政府工資,就是要強調和提醒總統——你只是被選舉出來被國家聘用一個任期的一名政府公務員——雖然你的級別是最高的。

所以特朗普雖然聲明他不領取作為總統的政府工資,但是他最終還是必須服從美國法律,象徵性的領取一美元。

被惡搞成這樣,也沒辦法,當美國總統其實也有挺憋屈的時候。


紐約漫步


我這也有一張!這貨就是用來燒的


東海的海賊王


國不同,法亦不同。在美國,公民可自由評論總統,甚至惡搞,這些是合法的。但不可去實際攻擊傷害總統,這些是非法的。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在什麼國家,就得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這是大家公認的準則。

這些惡搞,是不是很形象呢,好幽默呢


異天新視角


惡搞文化歷史悠久,很早以前的漫畫惡搞也是風靡一時。到如今網絡時代,惡搞文化得到迅速傳播,已經成了不可忽略的存在。相信大家都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惡搞美國總統的風頭從來沒有消停過。

特別是川普上臺之後,惡搞美國總統之風已經瀰漫到全世界,在有些人心目中特朗普的惡搞形象似乎隱隱有著要超過自由女神像之勢。

與此同時,大家也會在新聞上看到許許多多有關於侵犯肖像權的案子,最常見的諸如某某名人的肖像權被侵犯,前段時間的葛爺躺案子相信大家都記憶猶新吧。

那麼問題來了,那麼多惡搞美國總統的為什麼沒事?



因為兩國文化不同,法律也有差異,所以看這個問題就變得比較複雜。

不過最關鍵的一點是非商業用途非盈利目的。而且在美國文化裡面惡搞總統是一種政治文化,是對某種政治觀點的表達,或是對他某種行為的諷刺。

準確的來說這是很明確且有目的一種另類語言表達,而不是純粹的低俗惡搞和人生攻擊。就好比相聲裡面互損一樣,那是一種文化套路,這效果是雙向的。

川普為什麼會在全世界有那麼高的知名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惡搞太強大了,當你以為川普被搞得很慘的時候,殊不知人家好端端一點事情沒有,反而在全世界紅得發紫。他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人們關注。很難說是好事還是壞事,只能說雙贏吧。

正是因為這種惡搞變相宣傳了川普的政治觀點,在遭到反對的同時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


另外很多人說美國人有知情權什麼的,這個其實不外呼是一種迷惑而已,試問如果美國人真的有所謂知情權,那麼歷史上很多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很多事情美國人也是照樣被矇在鼓裡。在這一點上,不要搞得好像人家多好多透明一樣。而且更重要的是,有些事情即便美國人知道了又怎麼樣?能改變得了什麼?所以,那是純粹一廂情願的媚外而已。

扯遠了,回到惡搞美國總統的惡搞上,其實這是一種雙贏甚至多贏手段,在惡搞的同時美國總統也要獲益,因為也有人支持他的觀點,相當於變相的政治宣傳。

這種東西可能在別國人看來很嚴重,其實在他們文化裡面只是很輕微的而已。

就好比咱們一口喝下五十幾度白酒覺得習以為常,可人家外國人喝了之後就各種不適覺得要命,是一樣一樣的道理。

如果不是共贏的話,誰真的把美國總統惡搞臭了試試看。


二蛋天王


美國總統的很多私人權利還不及一個普通美國公民。我說的是一旦他就任總統除了正常的國安局對其進行的安保工作外。其它被保護的私人權利還不如一個普通公民。例如前段時間一位美國公民在推特上懟特朗普,被特朗普拉黑,特朗普反而被警告其沒有權利拉黑反對他的人。因為美國公民有自由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也就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


天下為公民為貴


美國總統不但可以被惡搞,還經常被惡噴,據說FBⅠ昨天就搜查了他律師的辦公室。我真沒想到民主會這般脆弱,一個大總統竟連自己老百姓都嚇唬不住?前兩天看見一篇勸美國政府懸崖勒馬的檄文,我在想特朗普先生確實該勒馬時就勒馬,民主已經一錢不值。


普凡4


李敖活著的時候討論這個問題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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