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区功能 调解彰显“快”节奏

近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了有效缓解审判压力,提高审判质效,让简单案件的办理进入“和谐号”轨道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区功能,用一天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三起离婚纠纷。三起案件均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升级、气氛僵化,办案法官通过耐心沟通、一对一调解,最终温馨化解了矛盾。

其中令我感触深刻的一起离婚纠纷是这样的,原告李某(女)诉称:她与吕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一子,两个女儿已长大嫁人,儿子在上学。婚后相处过程中发现吕某性格粗陋、常对自己侮辱谩骂、实施家庭暴力,因忍受不了便外出打工,致夫妻之间已分居多年,故要求离婚,并抚养儿子,由被告承担抚养费。被告吕某(男)辩称:原告外出十年,夫妻之间已没有感情,故同意离婚;但李某作为一个母亲,未尽到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三个孩子都是其一人拉扯,因此坚决不同意儿子由李某抚养,并且希望李某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办案法官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孩子抚养权归谁以及孩子抚养费承担的问题。为了有效处理此案,办案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带到了家事审判区,温馨、和谐的环境使情绪对抗的双方当事人立即缓和了下来。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办案法官对原告李某向其说明离婚对孩子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对于被告吕某,办案法官向其说明了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吕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道,李某始终是孩子的母亲,这个血缘关系不能割破。通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告表示,自己外出务工这么多年,确实是对孩子疏于照顾,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孩子还是由被告吕某抚养,自己承担抚养费,希望儿子能够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健康成长。至此,仅历时1小时快速调解成功此案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诉讼服务中心将加强管理,优化司法资源,深化审判团队合作,坚持“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理念,提升诉调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累,实现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双赢”模式。

(旬邑法院 范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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