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用來做實驗的屍體都是哪來的?做完實驗的屍體又是怎麼處理掉的?

HenryHAX


死者入土為安,相信是絕大多數人的觀念,可是醫學院做實驗就必須要使用到屍體,這又從那些渠道來獲取呢?主要有幾種途徑來獲取,當然有時候也會出現一些私下屍體買賣交易,這在原則上是違法行為,當然在這裡我們不去過多的討論,主要討論屍體的來源及實驗後的處理方法。



第一,遺體捐助。這一般都是那些思想特別好的,在自己生前會告知自己子女或通過遺囑將自己的遺體捐給醫學院用於學術研究實驗。


第二,無人認領屍體,這些屍體一般都是一些流浪漢或者無家人的人死亡後,這裡還有個時間期限,就是兩年無人認領,後使用於醫學研究。

第三,家屬捐助,這類屍體種類應該差別很大的,一般像孩子遺體,父母捐助給醫學院,前提是無償捐助,不是買賣屍體。當然,這裡還有就是死刑犯屍體捐助,家屬簽字同意。

說到這些遺體實驗完成後的處理,肯定就是火化處理,骨灰要麼掩埋。要麼交給死者家屬,或者說一些部位做成標本。

尊重死者,譴責非法買賣屍體。


珞珈評論社


我正好之前認識了一個在做法醫的朋友,講起過這些,根據回憶,整理如下:

在醫學院,對捐獻的遺體一般有個親切的稱呼“大體老師”。

遺體是十分珍貴的,現在好多醫學院的教學遺體很多都還是上世紀遺留下來的。能夠得到一個新鮮的遺體,對於醫學院的學子們來說,是件非常幸運的事情。

在北京等大城市,因為遺體捐獻工作做得比較好,屍體的來源相對來說充裕一些,而在地方,入土為安的思想還是挺嚴重的,所以遺體非常的稀缺。

醫學院供解剖研究用的遺體主要來源途徑有下面幾個:

1、自願捐獻。這個是現在遺體來源的主要途徑,在此也向那些自願捐獻遺體的人們致敬,醫學的進步,他們有相當大的功勞!

2、無主屍體。如流浪漢、在精神病院被遺棄的人等,這些遺體需要經過公安部門同意後,才能進入醫學院,供解剖使用。我那朋友提到過唐山,說那裡雖小,但遺體資源很多,原因是唐山大地震。再譬如,汶川地震的時候好多無人認領的屍體,原則上會保留2年,如果還沒親屬認領的話,會被用來做解剖標本。

3、死刑犯。這個來源現在也需要家屬同意之後,才能使用了,以前是不用的。

4、夭折的嬰幼兒。也需要家屬同意。

5、遺體買賣。這個雖然是被禁止的,但還是存在的。有的醫學院遺體比較多,會賣給其它醫學院(畢竟運輸和儲存都要成本的,價格1-3萬。)在一些醫學機構,甚至購買的遺體要佔多數。

最後,這些捐獻的遺體經過解剖之後怎麼處理的呢?有兩種:

1、解剖使用完,火化送還家屬下葬;

2、部分器官可能會被取下做成標本,繼續發揮其價值。

最後,再次向那些遺體生前的主人,以及他們的家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希望,當自己也來到生命終點的時候,我也會簽下那份神聖的捐獻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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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重口味


(特約回答:協和阿偉)


醫學院校非常重要的一門基礎醫學課程—人體解剖學需要用到人體進行實驗教學,一般尊稱為“大體老師”,那麼這些大體老師都是從哪來的呢?目前,最主要的一個途徑就是遺體無償捐獻。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遺體捐獻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遺體捐獻的地方性法規,它對遺體捐獻的程序、機構與人員等一些基本問題作出規定,具有深刻的開創意義。目前由於沒有一部全國性的遺體捐獻法,主要通過地方法規來推動執行。在北京,由北京市紅十字會統一領導在主要的三家醫學院校即北京協和醫學院、北大醫學部、首都醫科大學設立了遺體捐獻登記站,負責遺體的捐贈工作。據瞭解,每年進行登記捐獻的人還是比較多的,基本滿足了北京市主要醫學院校的教學使用。

那麼大體老師在實驗結束後,將統一進行火化。北京市紅十字會在長青園成立了遺體捐獻者紀念碑,將已捐獻者的名字刻在石碑上。每年清明的時候,各醫學院校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和北京解剖學會的組織下進行追思活動,向為醫學事業做出奉獻的大體老師致敬。


醫患家


一個表妹考上了醫學院。聽她講第一次上解剖課的經歷,有點身臨其境,我覺得新鮮又有些恐怖。只記得她說過這樣一句話:“上午上完解剖課,中午食堂打飯的時候,看到菜裡的肉,誰也沒吃,都扔了。”

後來我問她,那麼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是從哪裡來的呢?做完實驗屍體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表妹耐心地作了回答。下面就把她介紹的情況,以及我自己查閱相關資料得出的答案,跟大家一一彙報一下。

首先我們先來說一下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的來源。

1、自願捐獻。 醫學院的學生們出於對捐獻遺體的尊重,稱遺體為“大體老師”。因為學生們能夠運用所學,解剖一具新鮮的屍體,對他們的學業來說還是很受益的。因為醫學院的好多遺體還是很早以前留下來的。畢竟死去多時的人的屍體,雖然有防腐措施,但是一些細微處,還是跟剛剛去世的人有一些不同。

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對於遺體捐獻,很多人是很排斥的。家屬覺得把親人的遺體捐出去,進行解剖,是對死者的大不敬,感覺心理上過不去。其實人死後,屍體還能為後人提供一定的科研價值,也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國家醫學的進步,有他們的一份功勞!

屍體解剖課,是一個醫學院學生的必修課。目前用來解剖的屍體,出於自願捐獻的很少。我們可以借鑑一下外國的經驗,比如可以為這些捐獻者舉行一個小型的追悼會,以示尊重,也讓家屬心理上有個安慰。或者為這些捐獻者設立專門的墓地,並寫上捐獻者的姓名,讓人知道他死後為國家醫學事業做出過貢獻。這樣,遺體捐贈的進程或許就能推進得快一些。

2、無人認領的屍體。 屍體用於解剖實驗,都得徵得家屬的同意。但是一些流浪人員、精神病人死後,經過公安機關在當地媒體發佈尋屍啟事以後,一定時間內,屍體仍然無人認領的,就可以走正常手續,捐給醫學院作解剖實驗用。畢竟醫院的太平間空間也是有限的。

還有比如在大地震的時候,有的是全家人都不幸遇難。這些屍體被人從廢墟中挖出來以後,又無人認領。這些屍體也是在媒體上發佈尋屍啟事,屍體原則上保留2年。如果在這個時間內,還是沒有人來認領的話,就會被用來作為解剖的屍源。

3、死刑犯。 死刑犯因為罪孽深重,因此以前的時候是不需要家屬同意,就自行處理了。但是現在國家出於人權的考慮,也要經過家屬同意之後,才能處理。

死刑犯被執行死刑以後,罪惡的人生也就結束了。如果屍體能為祖國醫學事業做一些貢獻的話,也算為自己贖了一點罪吧。

4、不幸死去的嬰幼兒。 用來解剖的屍體,如果各個年齡段的都有,會讓醫學院的學生對人體構造有一個更為清楚的認識。因此,嬰幼兒的屍體,也成為醫學院解剖的稀缺“資源”。當然,這些不幸死去的孩子的屍體,也要經過家屬的同意,才能捐獻給醫學院。

5、遺體交換。 國家禁止遺體買賣。因此,一些醫學院如果相類似的屍體比較多的話,兩個醫學院可以交換,做到互通有無。

這些屍體解剖完,剩餘的部分也會妥善處理

1、沒有後續研究價值的屍體,火化後送還家屬下葬。 有些屍體解剖完以後,如果再沒有其它的醫學研究價值,醫學院則會把屍體進行簡單的處理。然後送到火葬場進行火化。然後再送還家屬進行下葬。

2、部分有研究價值的器官或者遺體,可能會被保留下來。 比如,愛因斯坦的遺體,屍體經過解剖以後被火化了,但是他的大腦卻被人們留了下來,作為研究用。

還有一些患有罕見疾病的遺體,也會把患病部位或者整個遺體保留下來。這樣可以方便人們展開相關疾病的研究,為人類最終攻克這種病症提供實驗依據。

可見,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有的來自自願捐獻,有的是因為天災人禍造成的無人認領的屍體,有的是死刑犯,有的則是更小年齡就不幸死去的嬰幼兒,還有的來自於兩個醫學院的“互通有無”。

而解剖完以後的屍體,也是本著有用的留下,沒用的火化的理念,妥善處理。

希望通過屍體解剖,使更多的醫學從業者,瞭解人體構造,破解人類生命的密碼,在攻克一些醫學難症上,步子能夠邁得更快一些。讓醫學更好地服務人類,讓人民早日解除病痛的折磨!


秋踏梧桐2018


大實話:這些屍體主要來源於無人認領的屍體,沒有後續研究價值的屍體都會進行火化。

說到屍體,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是比較恐怖的,畢竟,除了親人去世,我們能夠見到屍體的地方也就是恐怖電影上的了。但是,屍體對於學醫的人來說,那就真的是見怪不怪了。我有個同學就在醫院做事,所以也向他了解過相關方面的事情。

從屍體的需求量來說,其實能夠被用於解剖和醫學研究的屍體是非常少的,其主要原因就是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親人去世肯定是要入土為安的。而把親人的遺體捐出去給那些醫生解剖研究,就是對親人的大不敬,感覺死了也得不到安寧,這對於很多人來說是接受不了的。所以,這就造成可用於解剖研究的屍體非常少。因此,一般情況下,屍體的來源主要就是自願捐獻,天災人禍,無人認領的屍體。

首先,就自願捐獻這個方面來說,大家應該都比較熟悉,畢竟這個觀念提的時間也比較長了。不過,這個觀念目前來說還是不能被大多數人接受。自願捐獻的遺體數量在屍體解剖研究的比例是非常小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然後就是天災人禍,比如說,之前的四川大地震,肯定是有很多屍體無人認領的,畢竟,這種大型自然災害造成全家死亡的概率還是很大的,並且,很多屍體在被挖出來的時候其實早就已經是分不清面龐了,那麼這些無人認領的屍體就會有一部分被用來進行解剖研究。亦或者說是在一些事故或者意外,比如說車禍,溺水等,有時候也會因為聯繫不上親屬,或者說有的親屬不是特別親,不願意認領,那麼,這些屍體也會被用於解剖研究。當然,這個是有時間限制的,也不可能說三五天聯繫不上家屬,那就直接給科學做貢獻了,一般來說都會在醫院存放幾個月甚至一兩年,如果一直沒有人認領,那麼就只能做貢獻了。畢竟,太平間的位置也是有限的,是需要花錢的。家屬來領了,就要付錢,沒有人領那就騰位置。

當然,這些屍體在被研究解剖過以後,如果說是那些比較有研究價值的,就會被保留下來。比如說像愛因斯坦的遺體,雖然遺體火化了,但是大腦卻被保存下來了。亦或者說是在一些患有罕見疾病的遺體,也會將重要患病部位或者整個遺體保存下來。而那些沒有什麼特殊研究價值的遺體,一般來說,解剖過後,也就火化了。畢竟,不是誰的屍體都有價值的。當然,有人可能也聽過一些屍體買賣之類的,這個我就不清楚了,我同學也沒有跟我說過。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小時候親眼見過解剖醫生在河邊把人的頭骨皮切開,還放在土地上,很冷漠對待死者。👎勸大家別發善心捐贈自己遺體,你家人悲哀時有群人卻開心的把你的身體解剖,得到經驗後就可以升職加薪,才不在乎你的偉大奉獻,這個行當的人十之八九都冷漠,我刨腹產時,幾個女醫生女護士還在聊男醫生多帥多好還從國外留學,將來一定升職什麼。一點都不顧及產婦,沒有工作精神。現在病人無非是爛菜葉裡找好葉子吃,有能耐的都去私人醫院。噴我也沒用,事實。

續....

只是在網上說醫生態度不好,噴子各種咒罵。非要把人醫死了或醫出後遺症才能罵人嗎!職業不代表人的品格,不管是什麼興榮職業,都有一群垃圾人在敗壞。平民都是壞人,連評判好壞都不可以。這群人真可怕(既可悲)2018、11、11.



演員阿隨


在醫學院,解剖學這門課叫做局解,對於解剖的對象,也就是屍體,他們稱之為“大體老師”。據說,每次上課之前,局解老師都會帶領學生們對著“大體老師”默哀一小會兒,以感謝他對醫學所作出的貢獻。

解剖學來源於西方,作為一門實證類科學,之前我們是沒有這門學科的。自從有了解剖學這門學科,屍體來源缺乏的情況就一直存在。畢竟醫學院那麼多,而屍體重複利用率又不高,而合格的屍體來源又很少。國內如此,國際上同樣如此。

在當下,醫學院的屍體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

1、無人認領的死刑犯的屍體,或者死刑犯行刑前簽訂的遺體捐贈協議,雖然結束了罪惡的一生,但是還是願意在人生的最後留下一點對社會有益的東西;

2、各種天災或者事故中無人認領的屍體,比如車禍,比如地震。還有其他一些發現的無名屍體,長期無人認領,比如一些大江大河裡發現的屍體,由於流動範圍比較廣,很難找到屍體的親屬;

3、自願捐贈的遺體。一些思想開明的人士,生前簽署遺體捐贈協議,死後將遺體捐獻給醫學研究。還有一些患有罕見疾病的人士,比如今年年初去世的北大博士、湖北恩施29歲女孩婁滔,因為身患漸凍症,在生前強烈要求捐出自己的遺體供研究,以期早日攻克這個世界性的難題,不讓其他人重複自己的人生悲劇。

由於解剖過後,“大體老師”基本上已經被一層層分離,屍身很難再縫合起來,失去了可重複利用的價值,最後就會被統一送去火化。


打虎拍蠅


自古死者為大,入土為安是根深蒂固的思想,那麼,醫院那些實驗用的屍體是從哪裡來的呢?實驗過後又是怎麼處理呢?


為了醫學事業,實驗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許多正規大醫院都會和政府公安部門聯繫,得到實驗所需的遺體。通常來說,來源主要三方面。

無人認領,一般指意外或者非意外死亡後,比如流浪人員,無從查證身份的,在公安部門對案件破獲後放置殯儀館時間長沒人認領,一般就是用於醫學實驗。

自願捐獻,這個就不用說了,都懂的。


合法途經購買和死刑犯無人認領,購買這個一般事先會徵得家人同意簽字,然後付現金。死刑犯人有些可以說是連家人都不管不顧那種,死了也沒人來領,這種一般也是處理後送實驗。


至於實驗用完後,通常有購買或者捐獻的會火花後骨灰送回安葬,其它的通常也是火化後交由相關部門統一埋葬處理。


良良引力波


幾年前,加拿大籍的姐夫在加拿大得了肺癌去世了,在去世之前和醫院簽署協議:自願捐獻遺體用於醫學研究,貌似期限為兩年。因為兩年後政府出面免費給了姐夫家鄉的一塊墓地用於骨灰安葬。

所以整個肺癌治療安葬的過程中,姐姐和姐夫沒有自己花過錢,都是醫院、政府和保險公司還有社會福利機構等幾方共同承擔相關費用。如果硬說花錢,那就只能把開車去醫院過程中的油費、飯費等個人消費算裡了吧!


肽智會


鬼才願意捐獻遺體呢,當他們完成教學任務後根本就不尊重死者,遺體隨意丟棄。還不如火化後骨灰撒掉的好,好歹也算和大地融為一體了。頭條視頻曾經報道過“西班牙”一所大學,7年丟棄了250具遺體,都是捐獻給教學事業的遺體,結果完成教學任務後都隨意丟棄了。雖然不是在中國,但看後也另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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