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送人養育的女兒要不回,可以告上法庭嗎?

cainiaopro


依我之見:難以啟齒的丟人,還好意思去‘’告‘’人家?

這世界也有這樣‘’厚顏無恥之徒‘’?十九年前你生了女兒怕承擔撫養義務將其送人養育,十九年後你還好意思去要回,你的臉皮也太厚了,你還知道人間有‘’羞恥‘’二字?你還好意思向法院去告,只會更加丟臉而且肯定依法敗訴。十九年前你不願盡撫養女兒之法定義務將女兒送人,依我國《收養法》之規定:女兒已與養父母形成了事實上的收養關係,也就是法律上的擬製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養父母從一到十八歲已履行了撫養子女長大成人的法定義務,所以以後‘’養女‘’對‘’養父母‘’應盡的法定贍養扶助義務在法律上與你沒有半毛錢關係。算了,勸你一句不要再去丟人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有語言不當之處敬請見諒。


唐先明75443043


可以告,但是告不贏!你是多厚顏無恥啊!

給你說個真實的吧。20幾年前我姨家突逢大變,姨夫去世還剩了一屁股外債,正趕上我姨生三胎。所有親戚湊錢幫她還了外債,後來她偷偷的把孩子送人了,為此我舅舅跟我姨斷絕關係十幾年。

前兩年生活好了,我姨就想著去把孩子找回來,自己偷偷的去學校看小孩,給她買東西,還去人家家裡要孩子。後來我舅舅和我媽知道了好一頓罵,我舅說這是壞良心的事,別人家辛苦十幾年養大了孩子,你怎麼能去要回來?!況且那家人對孩子視如己出,告訴孩子身世真相只會給她心理上造成傷害。

做人不能太自私


紅紅的鯉魚


事情是這樣的。十九年前馬某夫婦生下一名女嬰,但他們不想撫養。正巧崔某夫婦結婚多年一直沒有孩子,就想收養女嬰。於是馬某夫婦和崔某夫婦達成口頭收養協議,由崔某夫婦收養馬某夫婦生下的兩個月大的女嬰。但當時他們雙方並未訂立書面收養協議,也沒有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十九年後,馬某夫婦再次找到崔某夫婦,希望能和他們建立親戚關係。但崔某夫婦並不想無緣無故給自己找一門親戚,於是就斷然拒絕。惱羞成怒的馬某夫婦,竟然一紙訴狀將崔某夫婦告上法庭,請求法庭確認收養關係無效並要回女兒。正是這一紙訴狀,女孩才知道自己的身世來歷,晴天霹靂一時讓她難以平復。

在法庭上,女孩明確表示不願意和馬某夫婦做親子鑑定,願意繼續和崔某夫婦保持現有關係,不想搭理馬某夫婦。而馬某夫婦也拿不出女孩出生證明之類的能夠證明親子關係的相關證據,於是法庭依法推定馬某夫婦和女孩不存在親子關係。

同時法庭表示,即使馬某夫婦和女孩存在親子關係,但他們在女孩兩個月大時便將其送養給崔某夫婦。雖然雙方並沒有訂立書面收養協議,也沒有辦理正式的收養登記手續,但崔某夫婦一直撫養女孩直到她長大成人,雙方已經建立起事實上的收養關係。同時,女孩也明確表示願意和崔某夫婦保持現有關係。因此,出於維護親子關係的穩定和被收養人意願,法庭駁回了馬某夫婦的訴訟請求。

其實,馬某夫婦才不想真心想要回女兒呢,他們只是想和崔某夫婦認一門親戚而已,據說,崔某夫婦的家庭條件相當不錯。後來發現認不了親戚,把女兒要回來以後嫁出去還能得一筆彩禮錢,所以才退而求其次想收回女兒吧。


冰焰


當然可以去法庭告啊,一次不行告倆次,地方法院不行往北京告,這樣可以讓更多人知道你們一家多渣


兩花一世界831


我說一個認識的人的故事。三十多年前,有一家生了唯一的一個女兒,不知道是因為奶水不夠還是其它原因,他們把女兒送養了,定時支付扶養費,定時看望。收養的這戶人家雖然家庭條件不好,有兩個兒子,但心地善良,他們把這個女孩兒視如己出,吃的用的疼的比親生兒子還好。幾年後,親生父母想領回女孩兒,無奈,一次,兩次,女孩兒已經把收養的人家當成自己家了,死活不回自己家,勉強帶回去了,自己又偷偷跑回養父母處。生父母一怒之下,斷了撫養費,養父母也不以為然,照樣疼著愛著到了二十幾歲。後來要嫁人了,因為戶口還在生父母家,只得硬著頭皮回去,最後怎麼解決的,我沒問,反正是養父母置辦的婚事。養父母有個頭疼腦熱的,女孩兒第一時間趕回來,親親熱熱的讓人羨慕。

總之,養的情遠勝生的情



棲夢苑


我有個妹妹。也是小時候沒人帶。奶奶不願意帶。奶奶逼我媽媽送人。那個時候我外婆帶我,,第一個妹妹奶奶帶第一個妹妹本來奶奶都說要把她扔了,我媽媽和奶奶大吵了一架,然後每個月要給錢。才願意帶。所以這種情況導致第二個妹妹送人,送給了一戶有錢人家的不能生育的人家,,其實我知道我媽媽和爸爸每個月都會偷偷摸摸的去看她,,後來生活條件好了,也會偷偷摸摸的給錢給妹妹養父母,我媽媽知道孩子要不回來,那戶人家也知道我們不會去要,,其實那戶人家對妹妹真的很好很好。因為他們不能生孩子幾乎妹妹要什麼就給什麼。所以倒是沒有阻止我媽媽他們去看,只不過妹妹知道了她是抱來的但是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為什麼不要她,,媽媽不說我也知道其實媽媽最希望妹妹叫她一句媽媽。。媽媽不說我都知道她還是愛那個妹妹的。經常打聽妹妹的學習情況。妹妹成績特別好現在初三中考考了700多分。。。。我只希望在媽媽有生之年二妹妹能夠叫媽媽一句,其實自己應該心知肚明孩子都送了,不管當初什麼樣的艱苦理由,孩子都不可能要回來。


向來緣深258


很真實的事情:2011年正月我生我女兒第二天一大早我老公回家給我做吃的。就在醫院門口看見一棄女嬰。那天清晨還下著毛毛雨氣溫很低。當時我老公就打110報警了並把孩子抱到我床前讓我媽媽看著。當時那女嬰臍帶都還沒脫落,身上還有一些幹了的粘液。身上沒有穿衣服什麼的只有一件大人的棉衣給包著,女嬰全身都是紫色的(可能是冷的)。我老公就交錢給醫院叫護士洗洗。並拿我家的牛奶給她吃。洗淨後好漂亮的女孩。警察來後經查實是棄嬰。由於我家不符合收養條件,後來有人經過手續來我家收養了,一開始我們全家都捨不得呢。現在快7歲了。收養的那戶人家離我家也不遠。每週六日我女兒還跟她玩呢!很陽光.很活潑.很可愛的!

我不知道丟棄自己孩子的人當時心裡是怎麼想的。怎麼忍心……連生辰八字都不寫。後來女孩的生辰八字就跟我女兒說一樣。年年她們的生日我們兩家人一起過。蠻好的

我跟我老公經常討論說如果那女孩的親生父母看到孩子過得好要來認怎麼辦?我老公一句話:先揍一頓再報警

我的心裡話,作為一個女人當初發現自己懷孕了。如果條件允許就生下來不管是兒子女兒都要好好培養。如果條件不允許就別生。為什麼生了又要給丟了。丟了就丟了幹嘛還要認。你雖是生母,她是在你肚子裡面呆了九個多月你吃什麼她也吃什麼。雖說懷孕辛苦。但養育更苦、更累!要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身心健康……

憑什麼十幾年後生母告孩子。就憑孩子在你肚子裡面呆了幾個月嗎!無語


蒲扇子1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聖母婊。有個同事,因為是政府職工二胎女兒生下來就送人了。從來沒有走動過。是農村的,也沒他家條件好。兩家相互知道。女兒長大出嫁,同事送了兩萬陪嫁給女兒,彌補這些年心裡的虧欠。女兒收了陪嫁但沒有要認他們的意思。同事覺得互不打擾順其自然就好。如果女兒要認他們一定會認,女兒不認就算了,有一次在辦公室裡聊起這個事兒,一群八婆就在那裡嘰嘰喳喳的說他女兒不對,沒教育好。自己親爹親媽都不認。應該認,有血緣。這些人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思想高大上到一定境界了


巴中張么妹


我就是被人送養的孩子。今年三十了,親生母親家也不止我一個女孩,最後面一個弟弟。別人不知道,自我年幼得知這事情開始後的二十多年,每次想到這事情,我內心的煎熬,有恨,有渴望,甚至有過詛咒。不要怪我狹隘。我無法原諒,不管當時出於什麼原因送養。儘管養父母和哥哥對我很好很好。後來我選擇遠嫁,儘管遠嫁的生活不是很如人意,但是我願意以此作為我新生的開始,遠離那個讓我恨和痛苦了那麼多年的地方。現在我也有兒女了,我把他們當做我生命的全部,用盡心力去愛去教育。

不管什麼時候,那家人也從來沒有探望和關心過我,這輩子老死不相往來。就算是偶爾親戚朋友碰面碰到他們家人,我也從來不理他們。在我心裡,他們一家人早就不存在了。請朋友們不要怪我心胸狹窄,只是我永遠不會原諒他們。


VV愛在西元前


親妹妹為了躲計劃生育送人家養了,小時候逢年過節聚一下,後來大點了,那家人怕養不熟就不讓見了。後來去看一次,就來我家要一次錢。再後來上初中了,那邊想讓我妹初中畢業就去打工,所以後來學費、生活費都是我爸給交的。我妹高中時她養父得癌症去世了,我妹就回來了。姑姑們都說供倆孩子太累了,我妹成績不好,高中畢業嫁人算了。我爸覺得虧欠了她,我妹就考了個高職,我爸也供她上了。後來自己談了個對象,快結婚了才跟家裡說,離我家很遠,她自己決定的,彩禮一分沒要,時間太匆忙,我爸把存的錢都給了她。結婚三年,回來過一次,我爸大老遠的坐車看過她好幾趟,過年從沒送過年。小時候錯過了,大了親密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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