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令、限產令」繼續蔓延!冬季停產、限產玉田這些廠子注意了!

停工令、限產令”繼續蔓延!冬季停產、限產玉田這些廠子注意了!

玉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0時至11月16日12時,全縣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如需延長響應,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1、鋼鐵行業:建邦鋼鐵績效評價為D類,燒結機全停。

2、焦化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評價為B、C類的,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3、鑄造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不予管控;評價為B類的,除機加工外其它工序停產;評價為C類的停產。

4、建材行業。粉磨站停產;玻璃熔窯按設計產能限產15%,提高治汙設施效率,減少汙染物排放,保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於20、100、300毫克/立方米;其他建材行業停產。

5、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符合《關於建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範引領制度的通知》(冀氣領辦[2018]128號)要求的,不予管控;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含汙泥)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可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承擔居民供暖的,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其他企業停產。

6、醫藥(農藥)行業:涉及原料藥生產的醫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生產過程中使用機溶劑的農藥企業VOCs排放工序,績效評價為A類的,停止有機溶劑裝卸、減少機動車運行;評價為B類的,停止有機溶劑裝卸、減少機動車運行,其它工序執行停產措施;評價為C類的停產。

7、企業集群:包括橡膠、軋鋼、鋼鍬、鍛造、散熱器、塑料、耐火保溫材料、石灰窯、傢俱製造等行業。績效評價為A類的,位於工業園區的不予管控,未進工業園區無產生VOCs工序執行停產措施,未進工業園區有產生VOCs工序的停產;評價為B類的停產。停止使用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

8、礦山開採、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停止生產。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實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縣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繼續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10號)執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除應急搶險外,縣城建成區內績效評價為A類的施工工地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別鑿、破拆、改造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績效評價為B類的施工工地停工。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達到住建部門提出的揚塵整治4條基本要求和2條強化措施的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可正常生產,其他停止生產。

2、停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4、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玉田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玉政字〔2018〕54號)規定的Ⅱ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與縣政府下發的《玉田縣2018-2019年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方案》(玉政辦字〔2018〕123號)要求的減排措施程度不同的,按其中最嚴格的減排要求執行。

(五)根據氣象條件和空氣質量變化情況,玉田縣人民政府將適時在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減排措施力度。

(六)納入免於停限產、停工的企業、施工工地等按《玉田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玉政字〔2018〕5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玉田縣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玉政字〔2018〕54號)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加強汙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汙染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充分發揮駐企監督員的監管作用,堅持做到每日由一名副職領導帶隊組織對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和“零點行動”,確保重點企業停限產和限行措施執行到位,切實降低重汙染天氣影響。縣政府督查室要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全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確保整改到位。縣生態環保辦要組成暗訪督查組,對各鄉鎮重汙染天氣應對情況進行巡查暗訪,凡是沒有落實縣政府要求和存在環境汙染問題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並做為每月全縣生態環保考核扣分依據;對不按照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一律依法從嚴查處。各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每日9時前,將本單位前一日出動車輛、人員、檢查企業、發現問題等情況報生態環保辦。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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