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安置不如意就滯留?軍官你真考慮好了嗎?

轉業安置不如意就滯留?軍官你真考慮好了嗎?

2018年度幹部轉業退役工作已接近尾聲,不管是選擇的哪種退役方式,相信對於絕大多數同志來說都是事遂人願,正以新姿態開啟新徵程。當然,也必然有個別戰友,因為種種原因,後悔了當初的選擇,正在面臨艱難的抉擇,向前走還是滯留?這是個問題。

第一,要清楚自己的行為是什麼。

這就需要我們對照政策規定,審視一下自己的滯留理由是否正當。《關於轉業復員幹部滯留部隊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轉業復員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

轉業安置不如意就滯留?軍官你真考慮好了嗎?


(一) 不按照國家安置政策或者無故不按照規定時限選擇安置方式和去向,造成無法移交安置的;

(二) 不配合軍轉安置部門工作,不提供移交安置所需材料等,造成無法移交安置的;

(三) 已接到報到通知,且安置符合國家政策,但拒不按照規定辦理離隊手續的;

(四) 辦理離隊手續後,無故不到地方報到或者落戶;導致檔案被退回的;

(五) 本人提出身體患病或者傷殘,但拒不參加醫學鑑定,或者經醫學鑑定不符合傷病殘幹部退休條件且能夠適應地方工作,仍不離隊報到的;

(六) 其他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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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清楚自己的行為會帶來什麼。

我們還是來看看政策是怎麼說的,《關於轉業復員幹部滯留部隊有關問題處理辦法》第五條明確, 對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的轉業復員幹部,其所在單位應當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離隊報到,經反覆教育仍不離隊報到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 停發其津貼補貼,發基本工資作生活費,直至其到地方報到為止,停發的津貼補貼不予補發;

(二) 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給予處分;符合黨紀處分條件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三) 對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累計滿3年的轉業幹部,改作幹部復員安排;對不配合移交的復員幹部,由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填寫《組織移交復員幹部登記表》,並派專人通過省軍區系統,向地方進行移交和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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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不妨認真算算幾筆賬。

首先,算算政治賬。

豆蔻年華,從軍報國,曾幾何時,立功受獎,無尚榮光。相信絕大多數的戰友,十幾年乃至更長的軍旅生涯中,不曾受過任何處理,甚至連檢查都沒寫過一份。該離開部隊了,卻因為無故滯留部隊受到處分,能接受這樣的事實嗎?如果是因為安置不滿意選擇的滯留,身受揹負處分、滯留之名,對來年的安置還會帶來不利因素,很可能安置的比今年還差,到那時,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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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算算經濟賬。

上面說了,無正當理由滯留部隊,停發津貼補貼,不予補發。以營職幹部為例,不算工作性津貼(轉業待安置幹部已經扣除),生活性補貼、軍人職業津貼和房租三項之和約為3200元左右,一年下來就是30000多元,對於普通工薪家庭來講,已經不是小數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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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算算信用賬。

不論選擇的何種退役方式,我們都是親自簽過字的。曾經的我們,都有過“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完!”的慷慨激昂,既然選擇前方,便只顧風雨兼程!切不要以為和組織出爾反爾不算沒信用,人過留名、雁過留聲,歷史會做出最公正的評判!失信於組織,同樣會為人所不恥。信用甚至都可以量化的今天,還是要珍視自己的信用,贏得信賴,收穫尊重。

不要抱怨你鞋子不漂亮,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人沒有腳;不要抱怨你聲音不好聽,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人不能說話;不要抱怨麵包不好吃,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人吃不飽……。同樣,不要抱怨你選擇不夠好,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人沒得選。而你,能選擇自己的路,何嘗不是一種幸福,況且,不去走一走,怎麼就知道不是一條光明大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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