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轉業後有三大鬧心事,你知道嗎?

很多人認為,轉業的過程,是以到新單位的報到為終結。之前再多的煩惱,只要到了新單位把各類關係一上交,這事情就結束了。真是這樣嗎?

其實就算報到了,依然有很多的事情讓大家的轉業過程不是很開心,很鬧心。

軍隊轉業後有三大鬧心事,你知道嗎?

鬧心事之一:編制

理想情形:按照規定,轉業幹部不管是事業編、參公編還是行政編,都是自帶編制的,是不佔用所在單位的編制的。自帶編,就是不用增加編制也能多幾個幹活的人,理論上軍轉幹部是應該很受歡迎的。

矛盾衝突:

一是空編問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國家下達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年度增人計劃,應當首先用於安置軍隊轉業幹部。編制滿員的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按照實際接收人數相應增加編制,並據此增加人員工資總額計劃。

產生的問題就是單位對待空編的計劃和首先安置軍轉幹部規定之間的矛盾。

單位想用空編招新人,但是政策卻要優先安置軍轉幹部,相當於這個本來有的空編沒了。

這樣一來,單位的增人計劃就得落空,自然對安置軍轉幹部就有些牴觸情緒,不接收、不順利接收的事情時有發生。

二是編制下達的時間問題。各類條文對於轉業幹部的編制問題,是做了一些規定的。但是對於編制下達的時間問題,卻沒有任何統一的規定。

所在的省直單位,基本上半年內就能落編,而所在的市直單位則要等一年。

一年雖然時間不長,但是給轉業幹部很多事情帶來麻煩。比方說,安心問題,擔心編制可能出現意外,特別是涉及改革調整的單位壓力更大。

還有就是工資、五險一金問題。這些很多都是和編制掛鉤的,編制不到位這些都沒有的。

比如說車補,如果編制不到位不管你應該是什麼職務,都按照科員發放,這其中一個月相差幾百塊錢,一年就是好幾千,就是一個多月的工資。

建議:編制問題和每個軍轉幹部生活工作息息相關,希望省市編制機關在一定時間內(越短越好,兩三個月內最好)研究下達轉業幹部的編制,讓大家心裡放心。

鬧心事之二:工資

理想狀態:把供給關係一交,單位就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開始工資套改工作,第二個或第三個月就能領工資了。

現實問題:工資發放嚴重滯後,影響幹部正常生活。

原因:工資是和編制掛鉤的,編制不到位,工資不套改,這是很多省市的做法和現狀;相關法規中,只對發放原則、標準有規定,而對發放時間則沒有要求,由各省市單位自行決定。

建議:工資事關軍轉幹部的生活,之前曾經出現過最長三年不發工資,靠借工資生活的事情。

所以,希望一是能夠對工資發放的時間進行統一,在一定期限內必須發放;而是採取工資發放和編制下達並行的方法,只要是有轉業安置命令的,按時上交關係的,就可以套改工資,不必等編制再開始。

鬧心事三:五險一金

理想情形:到單位報到不久之後,工資有了,五險一金就有了,回到家的自己就可以去貸款買房,就可以放心看病就醫,心裡踏實。

現實情況是:因為編制慢,導致工資慢,最終導致五險一金也慢。

因為無法及時辦理五險一金手續,導致很多轉業幹部的購房計劃、落戶計劃、孩子上學計劃無法實現,導致空檔期不敢生病現象的發生。畢竟沒有醫保一旦生病,醫藥費可是個麻煩事,沒法報銷。

建議:儘快落實編制,儘快套改工資,儘快上繳五險一金。希望能給這個過程劃定一個時限,時限內必須完成。

當然,無論是編制、工資還是保險,各省市都有一定的規定和程序,也需要一個過程。

轉業幹部既需要理解和支持,也希望能結合轉業幹部轉業安置的時間等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解決大家的實際問題,不要讓這些事再鬧心。

同時,也希望未來的相關法規能對這些內容進行進一步的明確、統一,方便大家查詢、操作和落實,合力把這些事關轉業幹部切身利益的事情辦好,讓大家儘快安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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