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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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10月18日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欣、张挨锁和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县纪委监委宣传部王桂芳部长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聚焦」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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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芳

王部长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逐字逐句的通读与解读,使全体干警全面理解了新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使用范围、违纪行为以及处理方式。同时,对照2015年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梳理查找新增、修改和整合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使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和掌握了新修订《条例》的重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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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田志平同志就如何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把学习好、理解好《条例》作为当前县检察院政治学习的首要任务,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并从严要求管理,带动全院干警以新修订的《条例》为标尺,规范自身言行,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三是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推动全院党员转作风、改作风,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条例》要求落地见效。

通过此次学习,托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加深了对新《条例》的认识理解。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新《条例》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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