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予立案到覆核|維權要從孩子抓起

微博名為“六月的雨在哪裡”的事主4日凌晨發微博稱,2日上午10點半,自己妻子推嬰兒車帶著未滿週歲的兒子去銀泰百貨(大紅門店)買奶粉,遇到幾名女子“暴力”拉扯孩子。從該博主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圖片可以看到,大紅門派出所已介入調查,民警查明後發現,4名女子系“誤將他人孩子認做自己的孫子,上前搶奪”。隨後,4人均被行政拘留5日。知道這個消息後孩子父母感到不滿意並馬上向豐臺分局提出複議。

這個結果出來後,不只是孩子父母感到不滿意,社會上其他人也展開了激烈的討論,認為處理恰當的人覺得,既然都調查清楚是一場誤會,老太太認錯了人才發生了“搶孩子”這麼嚇人的事情,而且最終也沒有搶走孩子,事情並不嚴重,對幾個當事人不必處罰的太重,老太太也是因為看錯人才去搶孩子,並非真心要去搶別人家的孩子,這跟人販子是有區別的。而且調查得知老太太因為兒媳長期不讓她看孫子,一時心急才會找朋友做出這樣的事,從人情上也能理解一些。所以應該以教育為主,當前的處罰方式很恰當。認為處理不恰當的覺得,幾個人搶孩子的事實是存在的,不能以“認錯了”這麼個理由就把這事當做合理搶奪。結果把搶孩子的人只拘留5天,而且其中一個身體不好的老太太還免於處罰,身體不好的話,搶孩子的時候咋那麼有力氣呢。法律應該以“搶孩子”的事實為依據,去追究責任當事人的責任。另外即使沒有搶錯,而是搶到自己孫子,那也是不對的。正好通過此事告訴大家,親奶奶也沒有權利從媽媽手裡搶孩子,只有父母才是孩子的監護人。

針對這種情況,警方已經展開復核。

從不予立案到複核|維權要從孩子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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