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要備案

本報訊 (記者 張新理 通訊員 左新剛)杜絕“關係保”“人情保”,讓真正生活困難的群眾享受到低保待遇,對此,市民政局根據《河南省民政廳關於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精神,要求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如享受低保需要備案。

昨日,筆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管理,完善低保監管機制,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河南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印發了《關於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基本情況、享受低保情況、承諾及動態管理情況等都需要備案。

近親屬享受低保 要主動申報

哪些人屬於備案人員?什麼關係是近親屬?需要備案的有什麼內容?具體來說,備案人員包括低保經辦人員、村(居)兩委成員(以下統稱低保相關工作人員)。

低保經辦人員是指各縣區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低保申請、審核、審批事項的工作人員。

備案範圍包括: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通知》還明確指出,備案制度是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已經享受低保情況進行登記備查的制度,遵循“主動申報、零報告、重點核查、屬地管理”的原則。

“主動申報”指低保相關工作人員需對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主動登記備查;“零報告”指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無論是否有近親屬享受低保均需填報登記;“重點核查”指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作為動態管理的複核重點;“屬地管理”指備案工作由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工作地縣區民政部門負責。

備案內容包括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基本情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承諾及動態管理情況等。

複核時要100%入戶核查

備案程序分為主動申報、逐級上報、重點複核、歸檔管理。其中,在複核時要100%入戶核查。

主動申報階段:低保相關工作人員主動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申報表》,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如實申報,無近親屬享受低保的,在“近親屬享受低保情況”姓名欄中填“無”。

逐級上報階段: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填寫《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彙總表》,連同村(居)兩委成員的申報表一併報鄉鎮(街道辦事處)存檔備查。鄉鎮(街道辦事處)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彙總表》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人數統計表》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將《河南省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人數統計表》彙總後報市民政局。

縣、鄉兩級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直接將申報表交同級民政部門存檔備查並進行彙總。

重點複核階段:縣級民政局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有近親屬享受低保的情況要進行單獨登記,嚴格核查管理。作為動態管理的重點,在複核時要100%入戶核查,加強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對工作。經複核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及時退出低保範圍。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等環節,涉及本人近親屬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違規辦低保將嚴肅處理

《通知》中明確,低保相關工作人員在申報前,要向近親屬核實準確享受低保情況,如實提供信息。對不如實申報的低保相關工作人員,經查證屬實後,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縣級民政局通報其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辦事處)紀檢監察部門,限期補報備案,並實行重點核查。存在利用職權為近親屬違規辦理低保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同時,縣區民政局應設立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

根據規定,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工作一年一次,無論是否有變化,每年年底前均需重新填報,重新彙總上報。

各縣區民政局要將建立低保相關工作人員近親屬備案制度作為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集中整改階段的重要載體,集中一段時間組織集中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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