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辦理之二 發文辦理

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國家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的要求,在頭條中通過系列談介紹了公文種類和寫法、公文格式、計量單位、數字使用、公文應用文、公文規則,公文擬製,在此基礎上介紹公文辦理。

所說的公文辦理其內容主要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整理歸檔。本文介紹公文辦理之二...發文辦理。

一、何謂發文辦理

通俗理解就是按照一定原則和制度,制發公文的過程。

二、發文辦理基本要求

(一)複核

經過發文機關負責人籤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要做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籤批人複審。

這條告知,在實踐中,辦公廳(室)、秘書部門或指定的部門,包括邀請有經驗撰寫公文人員,在公文正式印發前,對簽發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完整、文種是否準確、格式是否規範等進行復核,需要做修改的,報原籤批人複審。

(二)登記

對複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號、分送範圍、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

這條告知,實踐中,由辦公廳(室)或指定部門對公文進行編號登記,防止發文混亂。公文編號按公文格式編排,包括髮文單位代字、發文年號、發文序號組成。

一般發文單位代字由兩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為發文單位代字,第二層次是主辦文件部門的代字。

如:

衛生局發文單位代字為:X衛生〔2020〕1號

X表示省或市等。

安監局發文單位代字為:X安監〔2020〕1號

X表示省或市等。

教育局發文單位代字為:X教育〔2020〕1號

X表示省或市等。

(三)印製

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場所印製。

這條告知,實踐中一般由發文機關辦公廳(室)直接印製,還可以到定點印刷廠印製。涉密公文印製要選擇保密部門審核批准具備合法經營資質印刷廠印製。

(四)核發

公文印製完畢,應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

這條告知,當下是電子辦公、電子印刷,在印製公文前,一定按照公文格式規範製作好版面,排好各要素,確保印製出的公文保持原樣。對涉密公文應當通過機要交通、郵局機要通信等方式傳遞涉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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