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原副省長季緗綺被控受賄2571萬,騙取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據爲己有,共計價值人民幣1224萬餘元

2018年11月1日,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季緗綺受賄、貪汙一案。

晉中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季緗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山東原副省長季緗綺被控受賄2571萬,騙取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據為己有,共計價值人民幣1224萬餘元

圖片來源自網絡


晉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季緗綺利用擔任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商業合作、承攬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571萬餘元。2004年至2013年,季緗綺利用其擔任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山東銀座美術館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山東銀座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據為己有,共計價值人民幣1224萬餘元。以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季緗綺的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季緗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季緗綺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季緗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7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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