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用家长手机给班主任请假,然后去玩水溺亡,班主任教师担责吗?

shiyanbo


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内心的心痛不言而喻。

现实生活中,因为监护人监护不到位,被监护人出现意外的事件不止一次发生。而当大家从撕心裂肺的疼痛中醒来的时候,又有几人能够及时反省自我和改变自己的作为?大家都以为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不会在自己身上重演,可当曾经别人的不幸降临在自己身上时,那种事故带来的疼痛,却再也换不回生命。

事故发生,责任是多方面的。接下来我说说我的看法,我的看法仅代表个人比牵扯法律专业知识:

第一,监护人拥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孩子的第一负责人,父母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但是因为孩子住在学校里,父母便撒手不管,这属于失责。一个孩子换了新学校,面对新的环境可能会出现不良情绪或者叛逆行为,父母在把孩子送到学校后,一周之后才去看孩子,并没有及时做好孩子的心理安抚工作。而且也不能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和对学校、同学的看法,这对孩子长期的发展来说也存在不妥。

第二,孩子自己的责任。

作为初中生,虽然未成年,但是基本的道理也应该懂得。首先孩子不应该对老师撒谎,其次也不该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跟别人出去玩,最不应该的是找别人扮演自己的父亲骗取老师的信任。如果这个假扮父亲的人是孩子家长熟悉的人,那么以后怎么能相处,如果是父母不认识的人,那对父母来说又是多么痛的事实。

不管事实如何,不幸发生后,这对于老师和家长来说是多么沉重的阴影。

第三,带着孩子去玩水的人,有很大责任。

这个人不管是不是好人,也不管是处于什么目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在孩子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一个未成年私自带离学校,最后不管不幸发生没发生,他都做了一件充满危险性的事情。这个人在这个案件中的责任不言而喻。

第四,游泳中心存在重大责任。

最为游泳馆,其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未成年身亡,这就是最大失误和责任。

第五,学校及班主任也同样具有一定的责任。

虽然说学校及老师面对的是重大群体,而且面临重大的教育任务,会非常辛苦。但是如果在日常能够多了解下孩子的家庭情况,有时间坐下来跟孩子父母坐下来聊聊,按时开家长会,认识下彼此。这种不幸很有可能会避免。

谢谢大家,我的回答结束!


佐佑de妈咪


老罗说法:班主任的工作不存在任何过错,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缘由始末:一初中女生由其他学校转校而来,期初由其母亲带来报道,老师未见过其父亲也不知其家庭情况。几个月之后,班主任老师接到电话某自称为女孩子父亲的人说其女儿生病了,需要回家治疗。

不久之后,女孩子带着某男子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称其为父亲,班主任在确认了双方之间的关系之后即放行。

然而该男子并非女孩子的父亲,女孩子也并没有生病,这只是女孩子编出来的借口和谎言。随后双方均报警,却发现女孩子已经溺水身亡!

女孩溺水身亡,实属不幸;然而,老师需要承担责任吗?

本案中,区分老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需要看老师是否尽到了监管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生活学习期间,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而造成其受到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报名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并没有见过女孩子的父亲,当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初中生带着一名陌生的男子来到办公室并告诉班主任这是她父亲时,正常人的反应会是什么?当然不会想着这个男人会是女孩子编出来的爸爸。并且班主任老师也完全没有理由会想到全部是这个女孩子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

本案中,班主任在请假时已经核查了男子的身份,尽到了足够的监管义务,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最近几年以来大量的因为学生出了事故而讹上学校的事件,教育机构在这样的事件中很多时候往往并不能很好的脱掉责任,并且为了学校的声誉,很多都选择赔钱了事。在笔者看来,这其实只是最近几年来教育碰瓷的一个个例而已,只是这个案例中的事情实在是太过狗血,根本不存在任何可以支撑的理由,闹剧而已!

教育是学校和家长都需要尽心尽力的事情!

家长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对孩子的饮食起居更加了解,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能在发生了事故之后就无论青红皂白将所有的责任推给老师,需要反思自己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并从自身开始进行改进,方可利于孩子的成长!

找一个陌生人来冒充自己的爸爸仅仅是为了出去玩,这个女孩子也真是够有心机,只是这心机没有用在正道上,最终却导致自己身消玉陨。


罗召均律师


岂止有责任,毙喽算了(一定看完)

假是你准的,人是你放的,你说有责任不。

①每个家长都认识班主任,班主任居然认不得学生家长,工作怎么做的!

以后必须要求,班主任必须认识学生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姑姑叔叔舅舅姨妈,认不全不发工资。


②学生毕业之前,老师,尤其是班主任,都是学生监护人。

学生离校,为什么不陪伴?

不陪伴也就算了,为什么一周时间对学生不闻不问?

监护责任推给家长就可以了吗!师德问题很严重啊。


③这么容易就被学生骗了,老师是怎么当的!

老师不能只知道埋头教学,还要有福尔摩斯的头脑,还要有狗一样的敏锐嗅觉。

今后,凡是家长接送,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书,不能证明亲生的都是假父母!

④承担责任怎么就是“背锅”了!还有政治觉悟不?

教师之于学生,如同医生之于患者,“强势”一方必须有举证责任。

事情出了,你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吗!

家长找来了,总得有人站出来嘛,老师嘛,就应该奉献的嘛!有错就要认!


老师是被骗的,手机是家长的,你说有责任不。


爱皂爱家人


毫无疑问,这个问题又会将本来就处于风口浪尖的教师问题又一次逼入一个尴尬的境地。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所以无法从法律层面来回答这个问题,但我也是一个学生的家长,所以今天我只讲人性。

如果孩子用家长的手机请假然后出去玩发生了意外,老师有没有责任呢?

如果只是短信,微信之类的告知类请假,我觉得老师还是有一点责任的,现在的老师不好当,遭遇种种不公碰瓷也不是一次两次,所以在工作中应该更严谨一点,收到短信应该给家长打电话问一下学生情况,至少从关心的角度出发也应该了解一下。

我不是在道德绑架,都说老师忙,不容易,但打个电话的时间还是有的,前阶段媒体曝光的那个看到学生没来上课,家长电话也打不通,老师就去学生家看看,结果救了煤气中毒的一家人的事就是很好的榜样。

说白了,就是更负责一点,结果会截然不同,如果就是教师接到短信后能够回个电话,那么事情可能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也就不存在现在的这个问题。

但话又说回来了,教师或许有责任,但也是极少的一部分,主要责任还在家长那,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责任人,孩子出了任何问题家长都难辞其咎,一个孩子能够想出这种逃学方式,家长平时和孩子的沟通以及对孩子的关注一定是存在问题的。

我们都不希望任何一个孩子出事,但这件事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一个醒,我家孩子请假时老师也是要求要家长短信告知,但现在看出来这种方式还是存在弊病的,希望以后老师也好,家长也好,都能从中吸取教训。


没事老挨削


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自称是孩子家长,然后没有任何明确证据的情况下,老师就让孩子走了?

前几天看到一个揪心的新闻,一个年轻的爸爸接孩子放学,孩子还在上幼儿园,爸爸总是提前在学校门口等孩子,自然也会有别的家长,有一个自称是学生家长的男人总是和他聊天,慢慢的大家就熟悉了,大概过了半个月左右,这天爸爸去接孩子时晚了点,结果到学校却被老师告知孩子被他朋友接走了,那个自称他朋友的人,就是和他聊天的男人,他能明确的告诉老师,孩子家里成员信息。。。。。我们只能祈祷孩子能早日被找到。

我很怕将来我的孩子上学时会遇到危险,可是除了教育孩子自己有安全意识,老师和学校是不是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努尔哈赤赤赤赤


可以确切地说班主任是有一定责任的。别说学生用家长手机给班主任请假,然后去玩水溺亡了班主任要担责,就是放大假了学生去溺水死亡班主任都有责任。其实我们都感觉到这样的事故发生与班主任有什么关系呢?我也感觉到与班主任没什么关系,但过去发生的多起事件的确是追究班主任了。

这个我们可以先从班主任工作职责上来解读。要求班主任根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做好班级卫生工作、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协助学校贯彻体育与卫生工作条例,培养学生良好的锻炼身体的习惯和卫生习惯。指导并帮助学生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从班主任工作条例上不难看出,班主任是要对学生进行各方面教育的,其中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往往是放在平时教育的第一位,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本文中学生利用家长手机给班主任打电话,而且是欺骗性质地请假,不知道是手机问题还是班主任问,还是学生模仿的声音太像了。因为中小学生的生长发育还是不够成熟的,声音还是孩童的声音。如果班主任连一个孩童的声音都听不出的话,我想这可能是说班主任太马虎大意了。或许说有些手机会变音这些理由,但是可以这么说班主任你的教育职责是什么呢?难道你平时不注重安全教育吗?

论职责班主任最大,学生们也最易受到班主任的影响,班主任平时的工作不仅要都会学生学习知识,还要都会学生学会做人,为人处事也就是说适应社会的发展。班主任平时的重点就是安全教育,比如防火灾,防溺水,防漏电,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在宣讲过程中不仅要讲各种危害还要讲安全防护教育措施,教育孩子一些基本道理。

这其中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班主任如果在班级教育过学生,也要求过家长配合教育过学生,自然学生冒充家长手机请假然后溺亡事件中,班主任责任相对是较小的,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家长用手机请假过程是合理的可行的。班主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全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恰恰是学生偷用家长手机,欺骗了老师,这种做法本是错误的。然后学生又私自游泳溺水死亡,与班主任以为是家长已经请了假没冲突,也无因果关系的。如果是学生私自离校然后溺水死亡,那班主任一定负重大责任的。

假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班主任没有教育到此等安全教育,就是班主任失职,这个事故班主任也是负重大责任的。总上所述,我认为学生用家长手机给班主任请假,然后去玩水溺亡,班主任教师担责是较轻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记的。


大爱太美


学生用家长手机给班主任请假后去玩水溺亡,班主任老师一般情况下不应该担责。


能拿家长手机的学生最起码应该是初中生了吧,学生既然想起用家长手机向班主任请假,其智商不低,完全能让班主任听不出他的声音(捏鼻子说话,智能手机他可能用变音软件或采用其他方式),班主任准假没毛病,但是这样的熊孩子,班主任应对其有个大概了解,应向有领导和老师交流一下,最好在班内将请假学生用其家长的手机请假一事让班长做好记录,便于万一情况出现的证明,或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记录在案,备不时之需。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只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内安全,平时利用班会将交通、踩踏、防溺水等各项安全问题常讲常做班会记录。学生请假外出只要有电话(可查、班内学生证明),请假条(如在外请假等来后补,或由班长代写),当然如果学生在校请假外出,班主任最好电话联系其家长验证后放行,工作最好细致些。



当然,如果学校没讲过安全问题,班主任没讲过安全问题,则学校没尽到教育管理责任,那么学校是有过错的,只不过当前学校一般都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平时不讲安全问题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存在。

这个事件主要责任在学生及其家长,学生不遵规守纪,欺骗家长,欺骗老师,骗人害己,学生家长对孩子家庭教育不到位,不然孩子也不会拿家长的手机并欺骗家长和老师,并利用谎言请假外出玩水,后果实是咎由自取,自己做了教育其他同学的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沉默石頭要說話


我只想问为什么?

现在的学校已经把大部分责任推脱给家长,比如预习功课,检查作业,都通过微信群来告知家长,家长都怨声载道,没有人想想这是为什么么?个人感觉其实就是大部分家长觉得既然孩子交给了学校就一推六二五了,不闻不问,有些时候其实学校可能更多的想法是让家长也了解一下孩子的动态,毕竟养一个孩子和一个宠物还是不一样的。

话说回来如果连这样的事都推向老师,是不是以后学校就要求家长以后必须接送孩子,请假时家长必须到学校当面请假,到了那时,我想问问到底是严谨了还是可悲了?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的教育不是学校就是家长,如果事事不是你推给我,就是我推给你,让孩子以后步入社会怎么待人接物,都说现在的孩子独生子女,缺乏责任感,但是为什么缺乏?

话说我小时候对于家长的东西都是敬而远之,从小家长都是教育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用拿,怎么现在家长的手机就成了孩子手里的玩具了?这是拿手机,要是拿钱呢?这是拿家长的,要是拿陌生人的呢?一个个问题都是不得不让家长和学校反思的。


曹畾


我想告诉大家“学生安全与未成年人安全”是两类不同的责任主体!而教师又是学生安全校园责任主体下的一类!别动不动往教师头上扣帽子!这题存有误区听我公正点评!

问题知识:

一、未成年安全包括:社会、家庭、校园三大环境,而最主要、最会出乱子的恰恰就在我们平时喜欢找借口的家庭!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安全教育才是未成年人安全最大的问题现状!

二、学生安全包括“校园教育管理、校园内外学生学习及生活环境、学生校内安全教育及安全意识”!由于各地区教育管理水平不一,不少学生安全隐患层出不穷!这里不一一点评!但这些责任的主体不在教师,而是校园管理层!教师只是校园管理层下层二级责任者!因此不要动不动往教师头上扣帽子,教师也不要自己往自己头目扣责任!

公正点评:

一、孩子用家长手机请假,只说明一点,学生不在课堂,不在学校!超出学校管理辖区!由于辖区不同责任人至少不在校园和教师,而是在家长和游泳场地!

二、孩子请假应属在学校正常上课时间!知孩子用应该用家长手机发信息!相信作为教师,当接通到学生请假,肯定会详细询问孩子事宜。由于是家长的手机,教师会认为家长在场,并且是家长主动认可!这一责任在于家长让孩子用手机或手机保管不好,让孩子冒用,让教师辨识是家长。这一事件责任主要方面已不在教师。

三、如果教师在知道学生是去玩有危险的活动时,应该有责任再进一步电话与家长确认!但这一条不属责任认定条款!

无论遇到怎样的学生安全问题,首先请辨识安全第一责任源和责任人,这一问题责任源在于家长手机请假,责任人在家长、学生自身,次要责任人教师!只有在教师在上课时间明确知道孩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请假去游泳,教师未与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联系告知的情况下允许学生去游泳,才承担一部分责任!主要责任在家长以及游泳场所!


你对这一问题有什么看法?

欢迎下文留言!

感谢你的关注和点评!谢谢!


沙漠遇见大海




题主的问题和下面的描述不太一致,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事例。至于责任,由于涉及人命,已经报警,还是等法律去判定吧,相信法律会给老师和社会一个公平的交代。

我来说一下遇到上述两种情况我是怎么做的?

1.学生用家长手机给老师请假。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开学之前,部分学生遇到紧急情况不能返校的时候。我一般利用家长会、校讯通、微信、QQ群告诉家长,在家请假必须是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情况。当然我们对家长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比如声音,住址等。接电话的同时我一般会录音作为证据存档,因为这种情况是没办法开请假条的,所以录音和通话记录就是唯一的证据。

到校后一般也会询问同村的学生是否见到请假的学生,他是不是真的有急事?发现可疑迹象也可以尽快补救。电话中也要说清请假的时长,超出请假时间的必须打电话续假。学生假期结束到校时,家长送到校内(我们是寄宿学校)必须电话告知老师。学生在进班之前先到班主任办公室报道销假。



班里有课堂日志,需要每节课的老师填写,还有班长负责考勤。一旦发现有人缺勤必须第一时间告诉老师,立刻联系家长进行处理。

2.学生在校请假制度。

学生生病,受伤需要请假回家时,班主任会直接联系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家长同意后,开请假条。全程视情况录音。一般需要写两张,一张交宿管办以备晚上老师查宿舍核实,另一张交门岗作为出校门的证明。

每张请假条都有存根,以备查阅。学生先拿请假条让班长备注,然后由宿舍长转交宿管。

家长来接时,在门岗处要签字。基本上每个节点都留有痕迹,做到防患于未然。



大家可能会觉得请假程序太啰嗦,但是没办法,一切都是被逼的。班主任首先是一个普通老师,得学会保护自己。一旦出事,任何一个地方考虑不周全都有可能成为家长的借口,那时后悔都来不及。

如果您是一个班主任希望对您有一点借鉴作用,当然如果您有更好的方法也可以在评论区分享一下。

如果您是一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请您配合老师,做好每一步请假手续保证孩子的健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