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媒引發糾紛 雙方劍拔弩張——執行員真情打動 譜寫和諧之曲

寶豐縣人民法院榮譽陳列室,牆上掛滿錦旗,每一面錦旗後面都有一段感人的故事,但有一面雙方當事人送的錦旗特別的顯眼,雖然這起案件已過去很久,但往日的執行情景還時刻縈繞在執行員的腦海中,讓人難以忘懷。

事情緣起

被執行人段某系申請執行人鄭某之子的媒人,2005年農曆11月6日申請執行人鄭某將3000元彩禮交給被執行人段某,讓其轉交給鄭某之子的對象謝某。後因其他原因雙方婚姻不成,申請執行人段某要求返還彩禮。但謝某稱從未收到3000元彩禮並拒絕退還。申請執行人段某為追回3000元之彩禮款,引起訴訟。

2006年10月,寶豐法院判決被告段某十日內返還原告鄭某彩禮款3000元。段某逾期未執行判決書確定的還款義務。本案立案執行後,因查找不到被執行人段某的財產,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時,時間已過半年的法定執行期限。申請執行人鄭某這時情緒激動,多次找局領導反映,並揚言如果再無結果,將走上訪之路。執行人員一邊做鄭某的思想工作,一邊深入到段某的住所地調查瞭解情況。後在申請執行人鄭某的配合下,得知段某家有兩頭牛,寶豐法院裁定,將兩頭牛予以扣押。申請執行人鄭某並與被執行人段某達成協議:兩頭牛由鄭某餵養,倆人共同到農貿會上把兩頭牛賣掉,以賣牛款償還申請執行人鄭某彩禮款。協議達成後不久,鄭某在未徵得被執行人段某同意的情況下,私自牽著兩頭牛在寶豐縣石橋鎮農貿會上以3600元的價格將兩頭牛賣掉。後被執行人段某因申請執行人鄭某賣牛時沒有和自己協商,私自去農貿會上把牛賣掉,向寶豐法院提出請求,要求鄭某返還賣掉的兩頭牛和老牛所生的一頭小牛,共計三頭牛。並同時向寶豐縣信訪部門信訪。段某在信訪部門說:如果處理不好,我去北京上訪。但鄭某對法院講:我給他打電話,他不去農貿會,我才把兩頭牛賣掉,再者,牛犢是賣給其他人後生的,更不應該退還。如果段某再要牛,給他拼了,一場鬥毆蓄勢待發。就這樣雙方僵持下去。執行員從鄭某的講話和眼神中看到了蛛絲馬跡。後經多次詢問,鄭某不得不承認把兩頭牛賣給了石橋鎮水泉村已出嫁的女兒家。這時執行人員並沒有按照傳統的做法,對鄭某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多次跑到鄭某家裡耐心細緻地做他的思想工作,講明私自變賣法院扣押財產屬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的後果,通過做思想工作,從而控制了事態的發展。但鄭某的思想反反覆覆,一會兒答應把牛返還,一會又不同意。執行人員心情煩躁,有些氣餒了。這時,執行局長對執行人員講: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促使當事人和解,避免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加重。遵照局領導的意見,執行人員對鄭某的哥哥及兒子做工作,最後迫於各方壓力和法律的威懾,鄭某同意把這兩頭牛從女兒家牽回。但這時,事情又發生了變化,鄭某的親家不同意把牛牽回,鄭某給執行員打電話也反悔了,並在電話裡講:就是槍斃我,我也不牽牛了。根據這些情況,執行人員迅速驅車趕往石橋鎮水泉村做鄭某及其親家的工作,通過幾個小時的耐心勸說,鄭某及其親家終於同意把牛牽走,這時正是中午12點。天氣異常悶熱,為了不使鄭某再次反悔,執行員頂著烈日,陪同鄭某一塊牽著兩頭牛步行二十餘里趕回鬧店鄭某家與段某一塊協商此案。在趕牛回家的路上,執行員一邊和鄭某拉家常,一邊講案件的法律後果。當回到鄭某家,鄭某和等著調解的段某看著滿臉汙垢,全身灰塵的執行幹警時,倆人異口同聲激動地說:你們法院工作人員能這麼不知疲倦撲下身子為老百姓辦事,我們雙方都吃點虧,我們認了。

2008年10月14日20時10分經過將近12個小時的努力,申請執行人鄭某和被執行人段某終於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段某補償申請執行人鄭某1000元,申請執行人他退還給被執行人段某兩頭牛。另外,一頭小牛鄭某不再返還給段某以抵償債務。經過幾個月執行人員的辛勤努力,案件終於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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