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何某僞造車毀人亡現場騙取保險金,最高判處10年以上有期

買保險不是為了賺錢,買的是一份保障,是減少意外和疾病產生風險的一種方式,然而,心術不正的人想鑽漏洞製造虛假證據來騙取大額的保險金,湖南一男子為了償還網絡貸款,把車開進河裡,製造車毀人亡的假象,以此來騙取保險公司的100萬人身意外傷亡保險金,以為這樣就可以用100萬來填補債務。

湖南何某偽造車毀人亡現場騙取保險金,最高判處10年以上有期

可笑和可悲的是, 騙保男的妻子信以為真,10月10日,在朋友圈發出了遺言,說道:“還要承受有些人的嘴巴,何某消失不見就把責任推向我”,“寶貝,老婆來陪你了,只想一家四口在一起”,不久後帶著兒女來到水潭,一家就這樣結束了生命,13日,母子母女三人被撈出,並陪判定為溺水死亡。當然男子是假死,但是聽到這個消息,估計想死的心都有,現在已經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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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這種行為事實上已經構成了犯罪違法,根據專業人士的答覆,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所以負債男騙取100萬的做法已經構成了保險詐騙罪,更加罪惡的是,導致了家人的喪命,這已經違法了倫理道德,是要遭天譴的。根據法律規定,保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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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保的行為是違法犯罪行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失信之人,會被社會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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