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國發生強拆事件,你覺得會怎麼樣?

A星河璀璨


我在美國沒聽說過有強拆的,別說私產,就算在公共用地想建一個輸油管道都能吵上好多年。新澤西州就有一個輸油管道工程一直拖著,因為民眾不滿,打電話給選區的議員,給政府很大的壓力,現在已經四五年了,一直不敢動工。

美國是法治國家,憲法第五修正案就寫明私產被公共用途徵用要有公正的賠償。憲法第七修正案寫明價值超過20美元的案件可以要求陪審團裁定,任何法院不能再審理陪審團的裁定。陪審團成員就是普通公民組成的,不是國家公務人員,如果遇到拆遷補償案,可想而知幾乎都會偏向被拆平民的一方。

即使發生拆遷不願遷出的問題,也是由法院或陪審團裁定後,由警察執行清場行動。絕不可能是一班民工直接去和業主衝突的,美國人命貴,普通工人誰會為了一份普通工作做犯法和危害生命的事情。就像我們大卡車司機一樣,要拉超重貨一般直接就罵回公司去,哥我命貴而且違法成本高,不做。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證公民的持槍權,良好組織的民兵是保衛自由的必要。邦迪牛仔家族就因為國家公園警察要趕走他家的牛,就號召各路民兵組織持各類重型槍械進駐現場,雙方互相用狙擊步槍瞄準,並由全國步槍協會發起全國動員公民抗議政府,向政府議員官員施壓,手中握有選票,政府官方哪能不怕,最後警察撤退,皆大歡喜結局。

這麼多措施可以阻止強拆的,估計沒有什麼可能會發生的。



美國車行百萬裡


美國不會發生強拆,美國是一個全民持槍的國家,強拆分分鐘演變為槍戰,強拆只能停止,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在歐美法系當中,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在英國就有說法,哪怕是房子破爛不堪,搖搖欲墜,也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沒有房屋主人的許可,國王都不好使。

德國之前發生過一起國王強拆事件,結果被告了,國王居然還敗訴了。

1866年,德國皇帝威廉一世因為一座舊磨坊,有礙波茨坦的桑蘇西皇家行宮,而欲以高價補償拆除。但該磨坊主以這座磨坊是“祖上傳下來的,不能毀在我手裡”為由多次拒絕。威廉一世最後下令將磨坊強拆。

出人意料的是,磨坊主竟把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後,認為威廉一世濫用王權,侵犯了磨坊主的財產權利,違反了《帝國憲法》。判令威廉一世在原址上將磨坊恢復原樣,並賠償150馬克的經濟損失。

威廉一世雖然身為皇帝,卻順利地執行了法院判決。如今這個破舊的磨坊,依然保留在原來的地方,成為德國司法獨立與公正的象徵。

在美國也是同樣,首先政府無權強制拆遷私人財產,而且美國的法院是中立的,一旦告上法庭,強拆方必定敗訴。

最要命的是美國有“不退讓法”和“城堡法”,“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裡沒有退縮的義務,可以為維護自己的生命、財產而暴力抵抗。

換句話說,如果強拆別人的房子,被房主打死也白死,誰還會願意強拆?


視野新觀


如果真的發生強拆事件,美國人會抗爭到底維護自己的利益,以2016年美國政府強佔印第安人保留地,用來修建石油管道這件事為例來看,美國政府的強拆行為最後以停工告終。

2016年美國政府宣佈修建全長1800餘公里、投資37億美元的北達科他石油管道,想要貫穿美國內陸的4州,途徑的地區分佈著200多個印第安原住民部落,每天可輸送57萬桶原油,旨在把北達科他州的頁岩油氣輸送出去。

開工幾個月來,“達科他輸油管線”對保留地帶來了各種生態汙染,並 “褻瀆神聖的部落土地”,當地原住民示威者一直試圖阻止這條石油管道的建設。根據美國法律,部落有使用土地的權利,但並不擁有這些土地。因為這項法規埋下了隱患,導致爆發了大規模的印第安人抗議施工的浪潮,並且很多美國人也參與到這次抗議中,支持原住民的訴求與政府進行對抗。

抗議持續了數月,期間導致了幾次小規模衝突,一些社會團體和公眾人物也參與了進來,指責政府的行為,儘管政府出動軍警逮捕了數人,甚至拘捕了為原住民發聲的導演與記者,使得抗議活動愈演愈烈,波及數個州上百萬人抗議,最後美國政府釋放了抗議人員,宣佈“達科他輸油管線”全線停工,重新審議施工方案。








看我頭像是不是想叫爸


我是從事社會學研究的,我站在社會學的高度來講,中美兩國社會制度不同,美國是資本國家,是以私有制為主體的,作為資本主義國家,資產階級為了保護自己的剝削利益,保護自己的特權,所以他們的憲法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他們自私自利,損人利己,他們都是為了一己私利去剝削勞動人民的利益,所以美國就特別注重保護個人財產,其實都是保護資產階級的利益,美國老百姓都很窮,也沒有任何財產,既然沒有財產,也
就沒有需要保護的東西,所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只是掛羊頭賣狗肉,而資本家富可敵國,錢財無數,不義之財當然需要美國法律來保護,所以美國人的房子是不能隨意強拆的。
中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財產和資源,國家財產其實就是人民的共同財產,所以國家財產受國家憲法的特別保護,也就是保護人民的共同利益,個人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在我國,每個人都必須樹立全局觀念,必須顧全大局,如果出於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個人利益必須為整體利益讓路,犧牲個人利益以保護整體利益,這是每個中國公民必要樹立的全局觀念和為整體利益犧牲精神,舍小家顧大家,如果出於國家建設的需要,個人的房屋出租拆遷,如果你要當釘子戶,阻礙社會發展,充當社會發展的絆腳石,人民有權力拔掉你這顆釘子,畢竟你的房子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你不同意拆就是霸佔,就必須把你的房子依法強行拆除,徹底清除社會發展的障礙,以保護群眾的整體利益,少數服從多數,是最起碼的民主精神 。所以不要什麼事都要個美國比,畢竟兩國的體制不一樣


總桶4


你怎麼這麼天真的以為美國沒發生過強拆事件?而且並不少,去查查美國案例,美國的強拆也是政府徵用,整個小區給市政決定的公眾項目讓路,美國人也擋在推土機前面抗議,他們的拆遷補償完全是政府定價沒有商量餘地,美國國家法院大法官因為強拆被替換過好多次但是該拆的從沒被留下來過。

為何有中國人人認為美國沒有強拆?真是不可思議!

世貿大廈就是強拆了幾百戶小商戶後建的,紐約中央公園,也是強徵的。法律還賦予政府和開發商緊急徵用程序,可以緊急徵用事後補償。

新奧爾良一次就剷平過4500套住房。過程中多次激烈衝突。

這些都有詳細記錄和新聞報道,你們不信打可以去查,而且特別重要的一點:被強拆的大部分是黑人或少數族裔的社區。

最牛逼的強拆就發生在美國!知道《印第安人遷移法》嗎?有問過印第安人嗎?為什麼印第安人要住在密西西比那片偏僻貧瘠的山地和沙漠?

美國還有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在美國不能種自己的種子必須從公司買,因為那公司對種子有專利。

見過房子著火了,消防車和消防員都就位嚴陣以待就是不救火因為那一戶沒交錢,而他們在那是因為要防止火燒到鄰居交了錢的房子。

卡特里娜颶風知道吧?美國大兵全副武裝進災區幹嘛去了?不是救援,是去裡面保護大公司,銀行,超市的財產,進災區要穿防彈衣,槍上膛開坦克。







住清邁


美國曾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家建築公司設計了一棟樓。可拆遷時卻遇到了一個老太太。怎麼都不搬!!公司無奈下只有修改圖紙。將老太太的二層小樓留下了!今天還在。一坐大樓凹進一塊。如同一壯漢懷中抱了一個娃娃。

結果大家都沒有猜中!!老人家去世前將她的小樓捐給了這家公司。以表示感謝!l因為這家公司很尊重老人家的個人選擇。

因為個人擁有槍枝。才不會產生一個邪惡的政府!!!這就是美國政府支持民眾私人有槍的理由。支持私人在必要時允許用武力保護私人的所有利益!!所以強拆在美國不可能上演。。。


大莫僧人


美國憲法規定,人民持有和所有武器的自由不被剝奪。第一、天賦人權,權力不是某一政黨給的,而是與生俱來的。第二、人民持有武器的目的就是為了推翻政府,一旦政府獨裁失控,避免人民手無寸鐵任人宰割。第三、各州法律都保護私人財產,允許對侵犯私人空間的人開槍,不要求剋制或考慮後果,也不用承擔責任。所以,美國敢強拆,主人就敢開槍打死你。


想要熊貓898


會死 美國的城堡法瞭解下 舉個例子:2014年4月9日內華達州。在美國聯邦土地管理局和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的指令下,對“最後的農場主”克萊芬·邦迪(Cliven Bundy)進行暴力清場,因為放牧影響該州太陽能推廣計劃,意圖收繳其放牧的總共900多頭牛。各農場主及其家屬持槍示威,並在獲得大規模輿論關注與支持的情況下,手持武器與旗幟聚集起來包圍了美國警方的營地。最終在4月12日,美國聯邦政府讓步妥協。指揮這次清場任務警長與牧場主克萊芬·邦迪握手言和,清場與收繳行動終止,警方將收繳的牛歸還給了克萊芬·邦迪。


江山無墅


這真的是沒有可比性,自古以來只要外來的勢力或個人來侵犯你的利益就會有:保家衛國,保衛家園,這口號把家都放在第一位,所以不管是八國聯軍還是小日本來侵犯我們國家,喊的都是這個口號,所以強拆就是非法的,你既然要我的家,多少錢都是我說了算,傔貴你就不要買,所以就沒有釘子戶之說,外國遠的就比美國近的就比日本韓國,都是把家和財產放在第一位甚至是公共利益之上!


狼牙247787807


美國(包括歐洲,日本)信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所以在美歐日是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的。假設在美國發生強拆行為。那在拆遷隊進入業主產業的那一刻,隨時準備挨子彈!即使射殺了拆遷隊員,被告上法庭,法官也會援引《城堡法》宣佈業主無罪。再援引一個例子,在禁槍的日本,很多公路或公共設施,明明可以很方便的建設,但故意避開一些荒地或廢棄的房屋。這是因為,這些荒地和房屋是有主人的,但因為各種原因對這些不管不顧了,而施工方找不到主人,不敢動那些產業,一刀動了,萬一有業主找回來,施工方會面臨鉅額賠償,甚至造好的那部份公路和設施也會被要求拆除,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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