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发生强拆事件,你觉得会怎么样?

A星河璀璨


我在美国没听说过有强拆的,别说私产,就算在公共用地想建一个输油管道都能吵上好多年。新泽西州就有一个输油管道工程一直拖着,因为民众不满,打电话给选区的议员,给政府很大的压力,现在已经四五年了,一直不敢动工。

美国是法治国家,宪法第五修正案就写明私产被公共用途征用要有公正的赔偿。宪法第七修正案写明价值超过20美元的案件可以要求陪审团裁定,任何法院不能再审理陪审团的裁定。陪审团成员就是普通公民组成的,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如果遇到拆迁补偿案,可想而知几乎都会偏向被拆平民的一方。

即使发生拆迁不愿迁出的问题,也是由法院或陪审团裁定后,由警察执行清场行动。绝不可能是一班民工直接去和业主冲突的,美国人命贵,普通工人谁会为了一份普通工作做犯法和危害生命的事情。就像我们大卡车司机一样,要拉超重货一般直接就骂回公司去,哥我命贵而且违法成本高,不做。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保证公民的持枪权,良好组织的民兵是保卫自由的必要。邦迪牛仔家族就因为国家公园警察要赶走他家的牛,就号召各路民兵组织持各类重型枪械进驻现场,双方互相用狙击步枪瞄准,并由全国步枪协会发起全国动员公民抗议政府,向政府议员官员施压,手中握有选票,政府官方哪能不怕,最后警察撤退,皆大欢喜结局。

这么多措施可以阻止強拆的,估计没有什么可能会发生的。



美国车行百万里


美国不会发生强拆,美国是一个全民持枪的国家,强拆分分钟演变为枪战,强拆只能停止,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欧美法系当中,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在英国就有说法,哪怕是房子破烂不堪,摇摇欲坠,也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没有房屋主人的许可,国王都不好使。

德国之前发生过一起国王强拆事件,结果被告了,国王居然还败诉了。

1866年,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因为一座旧磨坊,有碍波茨坦的桑苏西皇家行宫,而欲以高价补偿拆除。但该磨坊主以这座磨坊是“祖上传下来的,不能毁在我手里”为由多次拒绝。威廉一世最后下令将磨坊强拆。

出人意料的是,磨坊主竟把威廉一世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威廉一世滥用王权,侵犯了磨坊主的财产权利,违反了《帝国宪法》。判令威廉一世在原址上将磨坊恢复原样,并赔偿150马克的经济损失。

威廉一世虽然身为皇帝,却顺利地执行了法院判决。如今这个破旧的磨坊,依然保留在原来的地方,成为德国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象征。

在美国也是同样,首先政府无权强制拆迁私人财产,而且美国的法院是中立的,一旦告上法庭,强拆方必定败诉。

最要命的是美国有“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而暴力抵抗。

换句话说,如果强拆别人的房子,被房主打死也白死,谁还会愿意强拆?


视野新观


如果真的发生强拆事件,美国人会抗争到底维护自己的利益,以2016年美国政府强占印第安人保留地,用来修建石油管道这件事为例来看,美国政府的强拆行为最后以停工告终。

2016年美国政府宣布修建全长1800余公里、投资37亿美元的北达科他石油管道,想要贯穿美国内陆的4州,途径的地区分布着200多个印第安原住民部落,每天可输送57万桶原油,旨在把北达科他州的页岩油气输送出去。

开工几个月来,“达科他输油管线”对保留地带来了各种生态污染,并 “亵渎神圣的部落土地”,当地原住民示威者一直试图阻止这条石油管道的建设。根据美国法律,部落有使用土地的权利,但并不拥有这些土地。因为这项法规埋下了隐患,导致爆发了大规模的印第安人抗议施工的浪潮,并且很多美国人也参与到这次抗议中,支持原住民的诉求与政府进行对抗。

抗议持续了数月,期间导致了几次小规模冲突,一些社会团体和公众人物也参与了进来,指责政府的行为,尽管政府出动军警逮捕了数人,甚至拘捕了为原住民发声的导演与记者,使得抗议活动愈演愈烈,波及数个州上百万人抗议,最后美国政府释放了抗议人员,宣布“达科他输油管线”全线停工,重新审议施工方案。








看我头像是不是想叫爸


我是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我站在社会学的高度来讲,中美两国社会制度不同,美国是资本国家,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作为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剥削利益,保护自己的特权,所以他们的宪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他们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他们都是为了一己私利去剥削劳动人民的利益,所以美国就特别注重保护个人财产,其实都是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美国老百姓都很穷,也没有任何财产,既然没有财产,也
就没有需要保护的东西,所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是挂羊头卖狗肉,而资本家富可敌国,钱财无数,不义之财当然需要美国法律来保护,所以美国人的房子是不能随意强拆的。
中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财产和资源,国家财产其实就是人民的共同财产,所以国家财产受国家宪法的特别保护,也就是保护人民的共同利益,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在我国,每个人都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必须顾全大局,如果出于人民共同利益的需要,个人利益必须为整体利益让路,牺牲个人利益以保护整体利益,这是每个中国公民必要树立的全局观念和为整体利益牺牲精神,舍小家顾大家,如果出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个人的房屋出租拆迁,如果你要当钉子户,阻碍社会发展,充当社会发展的绊脚石,人民有权力拔掉你这颗钉子,毕竟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你不同意拆就是霸占,就必须把你的房子依法强行拆除,彻底清除社会发展的障碍,以保护群众的整体利益,少数服从多数,是最起码的民主精神 。所以不要什么事都要个美国比,毕竟两国的体制不一样


总桶4


你怎么这么天真的以为美国没发生过强拆事件?而且并不少,去查查美国案例,美国的强拆也是政府征用,整个小区给市政决定的公众项目让路,美国人也挡在推土机前面抗议,他们的拆迁补偿完全是政府定价没有商量余地,美国国家法院大法官因为强拆被替换过好多次但是该拆的从没被留下来过。

为何有中国人人认为美国没有强拆?真是不可思议!

世贸大厦就是强拆了几百户小商户后建的,纽约中央公园,也是强征的。法律还赋予政府和开发商紧急征用程序,可以紧急征用事后补偿。

新奥尔良一次就铲平过4500套住房。过程中多次激烈冲突。

这些都有详细记录和新闻报道,你们不信打可以去查,而且特别重要的一点:被强拆的大部分是黑人或少数族裔的社区。

最牛逼的强拆就发生在美国!知道《印第安人迁移法》吗?有问过印第安人吗?为什么印第安人要住在密西西比那片偏僻贫瘠的山地和沙漠?

美国还有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在美国不能种自己的种子必须从公司买,因为那公司对种子有专利。

见过房子着火了,消防车和消防员都就位严阵以待就是不救火因为那一户没交钱,而他们在那是因为要防止火烧到邻居交了钱的房子。

卡特里娜飓风知道吧?美国大兵全副武装进灾区干嘛去了?不是救援,是去里面保护大公司,银行,超市的财产,进灾区要穿防弹衣,枪上膛开坦克。







住清迈


美国曾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家建筑公司设计了一栋楼。可拆迁时却遇到了一个老太太。怎么都不搬!!公司无奈下只有修改图纸。将老太太的二层小楼留下了!今天还在。一坐大楼凹进一块。如同一壮汉怀中抱了一个娃娃。

结果大家都没有猜中!!老人家去世前将她的小楼捐给了这家公司。以表示感谢!l因为这家公司很尊重老人家的个人选择。

因为个人拥有枪枝。才不会产生一个邪恶的政府!!!这就是美国政府支持民众私人有枪的理由。支持私人在必要时允许用武力保护私人的所有利益!!所以强拆在美国不可能上演。。。


大莫僧人


美国宪法规定,人民持有和所有武器的自由不被剥夺。第一、天赋人权,权力不是某一政党给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第二、人民持有武器的目的就是为了推翻政府,一旦政府独裁失控,避免人民手无寸铁任人宰割。第三、各州法律都保护私人财产,允许对侵犯私人空间的人开枪,不要求克制或考虑后果,也不用承担责任。所以,美国敢强拆,主人就敢开枪打死你。


想要熊猫898


会死 美国的城堡法了解下 举个例子:2014年4月9日内华达州。在美国联邦土地管理局和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指令下,对“最后的农场主”克莱芬·邦迪(Cliven Bundy)进行暴力清场,因为放牧影响该州太阳能推广计划,意图收缴其放牧的总共900多头牛。各农场主及其家属持枪示威,并在获得大规模舆论关注与支持的情况下,手持武器与旗帜聚集起来包围了美国警方的营地。最终在4月12日,美国联邦政府让步妥协。指挥这次清场任务警长与牧场主克莱芬·邦迪握手言和,清场与收缴行动终止,警方将收缴的牛归还给了克莱芬·邦迪。


江山无墅


这真的是没有可比性,自古以来只要外来的势力或个人来侵犯你的利益就会有:保家卫国,保卫家园,这口号把家都放在第一位,所以不管是八国联军还是小日本来侵犯我们国家,喊的都是这个口号,所以强拆就是非法的,你既然要我的家,多少钱都是我说了算,傔贵你就不要买,所以就没有钉子户之说,外国远的就比美国近的就比日本韩国,都是把家和财产放在第一位甚至是公共利益之上!


狼牙247787807


美国(包括欧洲,日本)信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在美欧日是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假设在美国发生强拆行为。那在拆迁队进入业主产业的那一刻,随时准备挨子弹!即使射杀了拆迁队员,被告上法庭,法官也会援引《城堡法》宣布业主无罪。再援引一个例子,在禁枪的日本,很多公路或公共设施,明明可以很方便的建设,但故意避开一些荒地或废弃的房屋。这是因为,这些荒地和房屋是有主人的,但因为各种原因对这些不管不顾了,而施工方找不到主人,不敢动那些产业,一刀动了,万一有业主找回来,施工方会面临巨额赔偿,甚至造好的那部份公路和设施也会被要求拆除,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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