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職稱」一家獨大,不行嗎?

職稱已經成為所有老師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對於沒有晉級的,更是一塊心病。

職稱的由來

1912年,當時的教育部頒佈《大學令》等法令對高等教育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規定大學教員分教授和助教二等,必要時聘任講師。

解放初期我國高校的職稱制度基本上是實行技術職務任命制,沿用了國民黨時期的教師等級。教師職務分為五級:教授、副教授、講師、教員、助教。

後職稱制度逐步完善。

職稱不是一時半會的腦熱之舉,所以,也不會短時間內就取消,它的存在有它的價值。

別讓“職稱”一家獨大,不行嗎?

能取消嗎?

有人贊成取消,我雖然也身為教師,但是我反對取消,畢竟職稱是工資待遇發放的一個依據。

有人主張按年齡自然晉級,這純屬娛樂,不登大雅之堂的荒唐言論。如此的話,那就躺著等老吧。

年齡越大,工資越好,年齡越小,工資越低。年輕人可就慘了,哪裡還會有工作積極性?

職稱是對一個人能力的反映,雖然它有這樣那樣被人詬病的地方,正常評比的話,沒有兩把刷子,你還真就晉不了級!

至於一些人鑽空子,耍手段,即使換一種方式,就能保證不被某些人玩壞嗎?

別讓“職稱”一家獨大,不行嗎?

能來點綜合手段嗎?

晉級了,就會好好幹嗎?可以上網搜一下,相當一部分人晉級後,會退居二線,當然,有一些人是因為年齡大了,不適合一線工作了。而,有一些人呢,晉級後,去圖書室,去後勤,帶兩個班的帶一個班,等等現象,並不少見。

所以,我覺得,職稱要保留,但,是不是不要讓它一家獨大?比如在職時,給它50%的權重,其他50%結合工作量,結合年齡,結合工作成績,來發放工資待遇。豈不是更公平些。退休後,根據職稱,再行核算,發放。

有人該說績效工資了,績效工資,在職的都懂,已經起不到什麼作用了,我這裡績效工資直接就是按晉級後的職稱發,你說還有什麼意義?

別讓“職稱”一家獨大,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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