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砍人案:正當防衛的價值與經濟學意義

崑山砍人案:正當防衛的價值與經濟學意義

9月1日下午,崑山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相繼發佈通報,認定崑山砍人案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我們很難說最近網上一邊倒的輿論聲音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到了最終的定性。但這一通報的影響卻可能是歷史性的。因為它向全民科普了正當防衛,尤其是正當防衛的正當性。

關於正當防衛,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從刑法的規定上看,第一句話是不會有任何爭議的。但第二句話中的必要限度卻很難去合理認定。之所以網絡上這一事件影響會這麼大,也是因為在中國正當防衛的案例實在是太少,很多律師自己都說不清楚正當防衛應該如何認定。雖然在法律上都公認正當防衛是一項非常必要的法律,但實際認定中在中國似乎過嚴。這種困惑導致的結果是壞人作惡的成本被無限降低了,而好人反抗的成本被無限抬高了。

刑法之所以規定了正當防衛的條款,就是為了鼓勵公民同不法侵害作鬥爭,反制不法侵害。面對暴力不法侵害,勇敢地進行正當防衛。但數據顯示,我國審理的案件中,認定正當防衛的案件佔比極低。中國裁判文書網上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二審(終審)刑事判決書,僅有4份被法院認定,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為故意傷害罪。之所以認定正當防衛比例低,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正當防衛標準不好確定;另一方面原因是中國歷史一直都是殺人償命、傷人受罰,這種樸素的觀念使得從普通群眾到公檢法執法人員對正當防衛可能都缺乏正確認識。

從法制角度看,只要防衛是正當的,構成正當防衛,就不應該再受罰,嚴格的法治就要嚴格按法律規定來做。為什麼正當防衛如此重要,正當防衛的價值何在?

一、降低了社會安全成本。如果公民都有正當防衛的意識,那麼犯罪分子作惡的成本就會高很多。人人都敢於合法地保護自己和公共權益,那麼國家、社會在公共安全上的投入就可以節省很多。反之,如果公民都不太敢站出來保護自身和公共權益,政府在公共安全、警察人員和裝備上的投入就會高很多。

二、威懾了犯罪分子。就是因為老實人太多,黑社會才會猖獗。沉默的大多數太沉默,才使得中國自古黑社會被整個社會所默認存在。所謂黑白兩道,“黑”甚至還排在“白”前面。因為白道、政府總歸還是有律法的,而黑道則無法可依,中國人自古可能都不怕白、更怕黑。

這導致了潛規則在中國的盛行,而文明社會、經濟的發展則需要規則儘可能清晰與制度化、去除潛規則。明清之所以官員都要找紹興師爺,是因為整個社會完全由潛規則操控,沒有紹興師爺指點,連官員們都已經寸步難行了。

三、避免社會逆淘汰、劣幣去除良幣。有網友評論,崑山龍哥過去18年裡,有一半時間都在坐牢,卻每天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還開著寶馬豪車。而我們大多數人,每天早出晚歸、加班加點還要擠公交地鐵、省吃儉用。

當壞人吃準你不敢反抗的時候,越壞的人在社會上混的越好,常年坐牢的“崑山龍哥”,別人出去要債談生意的時候帶上往旁邊一站,龍哥的一次出場費可能就比大多數人一個月工資還高。一個正常、良性的社會,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好人不怕壞人,好人比壞人過得更好、更受尊重。

崑山砍人案:正當防衛的價值與經濟學意義

正當防衛:自保權利與不退讓權利。同中國在正當防衛上認定較嚴不同,美國是一個非常強調保護個人權利的國家,美國對於私人受到侵犯、私人進行反抗和防衛,不會輕易定罪。美國法律規定“一個人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武力自衛,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脅,沒有義務先撤退。”美國公民在某些情況下使用致命的武力進行“自我防衛”或“堅守陣地”,法律對使用致命武力的人將免除刑事指控,免於法律控訴、攻擊、拘留、逮捕和民事訴訟。

可以看出,美國的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實際上是“不退讓”的權利,而中國法律的正當防衛可能是一種退讓後的最後自保權利。這也是美國正當防衛認定在全球最為寬鬆的原因。所以我們知道,在美國,如果沒有事先告知並獲得允許,直接推門進入別人家,可能會被主人開槍打死,而主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正當防衛制度是社會的底線制度,不能當做可有可無的法條。崑山案件的正當防衛定性,必將對後續其他案件起到積極的作用。法條都是複雜、艱澀難懂的,每一個具體的案件,才推動了社會的進步。美國社會之所以不禁槍,人人可以持槍,也是因為要保障普通公民正當防衛的權利與能力。一個社會,人人擁有不被他人欺辱、保護自己人身與財產的權利與能力、才能人人都有安全感,整個社會也才有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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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院:楊飛,經濟學博士,高校教師,曾就職諮詢公司、壟斷國企與政府部門。關注財經事件與產業經濟發展,一家之言,井底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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