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崑山“反殺案”:於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強制 身體良好

2018-09-02 20:51 | “江蘇新聞”微信公眾號

9月1日,崑山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相繼發佈通報,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9月2日,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專訪了崑山市公安局辦案民警。民警表示,警方已經解除於海明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於海明身體狀態良好。

警方介紹,案件起因是雙方在行駛過程中險些發生碰擦,進而發生爭執。當時,寶馬車上共坐有四人,除了劉海龍以外,還有劉某某以及兩位女性朋友。劉某某先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經過同行人員勸解返回車輛時,劉海龍突然下車,上前推搡、踢打於海明。並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擊打於海明,後被於海明反搶砍刀並捅刺、砍擊數刀。

昆山“反杀案”:于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强制 身体良好

崑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教導員伍元明介紹案情

伍元明介紹,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劉海龍倒在所駕駛轎車30米開外的綠化帶上,倒地不起。於海明在現場等待,並沒有逃跑,隨後民警將兩人送到醫院救治。

劉海龍因為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認為,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本案中,劉海龍先是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於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認定為"行兇"。同時,劉海龍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於海明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意圖。

伍元明表示,本案中於海明先受到了攻擊,後來搶到了砍刀,之後在七秒鐘之內連續捅刺砍擊劉海龍五刀。後來又在追砍中,砍擊劉海龍兩刀,沒有砍中。前後整個過程不能割裂出來看,不能單獨地只將前五刀,作為正當防衛。

針對辦案過程中是否受到了輿論影響,警方也作出了正面回應。

昆山“反杀案”:于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强制 身体良好

崑山市公安局警方公共關係科科長諸淳表示,警方辦案不會受到輿論的影響。

諸淳表示,不論關注度有多高,警方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會堅持法治理念,依法客觀公正來辦理案件。認定於海明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以後,警方已經撤銷了案件,解除了對他的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於海明的傷勢已經醫治完成。

對於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決定,檢察機關認為,決定符合法律規定。對此,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採訪了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宮為所。

昆山“反杀案”:于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强制 身体良好

宮為所表示,於海明整個行為過程,是一個連貫的防衛行為。

宮為所表示,於海明在搶到砍刀以後,連續捅刺砍五刀,所有的傷情都在7秒內形成的。整個行為的過程,是一個連貫的防衛行為。在面對如此嚴重緊急的不法侵害情況下,難以從事後旁觀者的角度,來苛求於海明當時應該保持怎樣的一個刻度剋制他的打擊。

檢察機關認為,於海明面對揮舞的長刀,所做出的搶刀反擊行為,屬於情急下的正常反應,不能苛求他精準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衛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原標題《獨家!於海明已被解除刑事強制措施,身體狀態良好!》。編輯毛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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