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非:不要稱學生爲「孩子」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作者 | 吳非(原名王棟生,筆名吳非,南京人,著名雜文作家,江蘇省特級教師,首批教授級中學教師,南京市名教師。)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在學校,平時儘可能注意,不要稱學生為“孩子”、“小孩”。

可能是職業本能,可能是語言習慣,也可能是面對學生時的“下意識”,我不願把學生稱作“孩子”,包括對小學生,我總說“我班上的學生”“這個學生我教過的”“全班有五十多個同學”……

我對老師把學生稱作“孩子”,特別是個別教師在教室上課稱“娃”特別不習慣,甚至有些反感,我鄭重其事地勸同行改掉這個習慣,畢竟面對中學生了。

在一次受邀點評初中觀摩課,把主要意見說過後,我說起這個問題,為什麼這八位老師上課時都稱學生“孩子們”,說課環節也一口一個“孩子們”?為什麼不稱“同學們”?——聽課教師,包括一些知名教師面面相覷,也許覺得我對教育的認識是不是有點生硬,甚至冷漠。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每次和小學同行談這個問題,總會引起更多的質疑或反駁。

我曾勸說一位老師:你這節公開課上一直稱學生“孩子”,看來已經是習慣了,你任教二十多年,是不是一直這樣?這位老師說,的確沒想過,她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再說,大家不都這樣嗎?

針對我的困惑,一些老師也列舉前輩模範教師乃至教育家的事例,證明這樣稱學生為“孩子”並無大礙。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我有自己的思考。

為什麼在學校不宜稱學生為“孩子”?在學校,如果這樣經常地不稱“學生”而稱“孩子”,教師有可能忘記職業使命與責任。

有那麼嚴重嗎?

可能有。

那些從家庭走出來的孩子,進了學校,學校要讓他意識到自己是來接受教育的,是來改變自己的;在這裡他開始不同於家庭的學習,他將成為——人。

在學校,他們接受教育,學知識,培養能力,學習思考,懂得許多人生道理。他們雖然年紀小,能平等地受到尊重,也逐漸學會尊重別人,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當他走出學校時,他覺得精神上長高了。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學齡前家庭教育的任務是“育兒”,學校教育的任務是“立人”。

把學生當人,包含把學生當作獨立人,而非需要“監護”的孩子。家庭關係有父母和孩子,不宜曰師曰弟子,學校是人格養成之所,只有“學生”和“教師”,在學校在課堂稱“孩子”,則錯位。

有相當一部分學生不願被當作孩子,他已經有鴻鵠之志,卻被教師一口一個“孩子”喊得心灰意冷。這個年齡的學生,心裡如果沒有裝進一些夢想,人生不會有什麼大出息。歐洲的私立學校,教師有時竟然稱學生為“先生”,我從電影上看到,那往往是很鄭重的提醒,提醒學生責任意識,人的意識。

教育的細節體現教育意識,受教育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底子”,影響一生。基礎教育的人文起點,有可能決定一生的精神高度。現時的教育非常重視“起跑線”,在地面競逐,不惜像賽馬賽狗一樣狂奔,也許人忘記或是不屑於思想的飛翔,因為那沒有終點。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幼兒園也不必稱孩子,可以稱“小朋友”。我上幼兒園時,記得最清楚的是老師喊我們“小朋友”,老師和同事說話,會說“等一會兒我把小朋友帶過來”“我們班小朋友說有點冷”——我五歲就被別人當作“小朋友”,至今記憶猶新。

我讀小學時,每次唱到“祖國的花朵”,我們這些小男生就彆扭,我們不認為自己是花。直到好多年後,學生在教師節稱“園丁”,我仍感到職業性質被扭曲,雖然“園丁”是個不錯的意象。

我在課上問學生:“園丁的主要工具是什麼?”所有的學生都作修剪樹枝的動作,表示在用一把大剪刀。“那麼,你們願意讓我剪去什麼嗎?”同學們都笑起來。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九十年代初曾有部電視連續劇叫“十六歲的花季”,這個短語在社會流行了好多年。有個學生作文中寫“我們處在十六歲的花季”,這是個男生,可能因為遺傳,才上高一他就長出了絡腮鬍,我認為他以後將要是張飛魯智深一類的猛漢,沒想到他也不由自主地用這個“花季”。我在課上讀他作文,教室裡有人竊笑,然後大家都鬨笑起來,因為這個形象就在面前。

有了“人”的意識,志存高遠,我班上女生都不想和這個“十六歲的花季”有什麼聯繫,她們願意說“我是一棵樹”。大家都意識到需要有合理和諧的表達,不再想和“孩子”“花朵”有什麼聯繫。

教師把十七八歲的學生稱作“孩子”,或許是缺少“育人”的意識,或是情感替換(我們不能庸俗地認作“投資”)導致錯位,高中生初中生在學習階段被教師當作“孩子”,不利於長遠的教育發展。

每每在生活中看到尋常家庭父母寵溺子女,上小學要接送,上中學也要接送,學校組織春秋遊,每年不過一兩次,家長也惴惴不安;上大學也送,負責拎行李;大學畢業,上班了,仍要操心,幾十年來“培養接班人”,遠遠不止“扶上馬送一程”,而是“一直陪”,生命不息,就永遠、永遠把子女當孩子。

這樣的家庭教育給社會製造了無數困難,它成為社會風氣後則是民族的危險。有鑑於此,學校教育,特別是“愛的教育”,不能沒有理智。

吳非:不要稱學生為“孩子”

“母愛”與“愛”也不能劃等號。愛學生,是教師的職業修養;把學生當作自己的孩子,把師生關係轉變為親情,或是在學校教育中以親情滲透教學關係,則不妥。

教師關心學生健康,關心他們的安全,是職責範圍內的事,不是替代父母責任。有些老師真的把自己當成學生父母了。教師關注學生未來的擇業、婚姻甚至子女教育,我完全看不出有什麼必要,雖然這些現象也被作為師德先進事蹟。

學生有感恩之心,應該肯定;但教師不能有“施恩於人”的認識。教育學生是教師的職業責任,學生是接受教育的公民,把學生當作私產,讓學生揹負“報恩”意識,不符合現代社會倫常。

我經常聽到老教師說自己的學生如何感恩,不但逢年過節,就在平時,也經常上門,噓寒問暖,家中大小事都有學生幫忙,個別的,甚至養老送終。我理解這些老師的感受,也尊重學生們的選擇。我只是不希望這成為教育常態。

同理,學生視教師為“再生父母”也是落後意識。如果學生接受的是正確的教育,他的感恩,應當是對社會,——他的老師把他教育成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有社會責任感,有創造意識,對工作兢兢業業,在生活中是個有仁愛之心的人,這要比到老師家去“湧泉相報”要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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