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连续两月实现“零”目标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连续两月实现“零”目标

据市检察院通报的情况显示,8月份和9月份,全市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现象。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脱管、漏管连续两月实现“零”目标

主要工作举措有:

►一是健全完善“双核对”机制。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衔接沟通,每月定期与县(市、区)检察机关核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和基础数据,及时上报给市社矫局。市社矫局每月定期与市检察院核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采取情况通报、下发通知等方式,对各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有效指导。

►二是严密织牢“三级督查”网络。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联合督查工作专班对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社区矫正执法情况进行抽查,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市社矫局采取下沉督查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等情况进行督导,抓好末端落实。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工作。

►三是严格抓好“四项制度”落实。

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制度、“双八”制度、司法e通巡查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及时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精心组织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从严抓好外出审批,利用手机定位、位置共享、网上巡查等信息化监管方式,牢牢将社区服刑人员管紧管住,防止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四是重点加强“五类人员”管控。各地规范执行社区矫正“四统一”工作模式,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纪律教育力度,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把好了“入矫关”。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突出抓好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众型犯罪、有再犯罪倾向、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警告处分等“五类”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工作,落实“挂牌攻坚”“重点管控”等措施,杜绝了脱管失控问题发生。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落实安置帮教举措,把好“解矫安置关”,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有效避免了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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