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的前世今生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的前世今生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具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和行業性投資公司。平臺公司是中國現行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下的特殊產物,它在地方政府事權、財權不匹配及土地財政不可持續的情況下,為中國城市建設和經濟高速發展提供重要的資金保障作用,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貢獻卓越。平臺公司帶著其獨有的使命而來,同時也為使命所累,未來它將何去何從是當前政府和社會關注的重點,也是影響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大因素。本文將詳述平臺的前世今生,並以此討論平臺公司未來的轉型升級之路。

1、平臺前世

平臺公司是中國現行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下的特殊產物。1994中國實行分稅制改革,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少,但城市建設的需求日益增大,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設的投資快速增長,因此地方政府資金支出壓力隨之增大,因自身的財政收入難以彌補累積的資金缺口而出現財政赤字。1995年,國家出臺《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政府預算不列赤字,因此,不斷增加的政府投資需求和財政收入供給不足之間產生矛盾。部分地方政府為追求政績,採取“表外負債”的方式進行融資,平臺公司應運而生,因此,平臺公司實質上是政府融資功能的外延和代表人,是政府解決資金和分散融資風險的重要工具,這是其核心使命。

平臺公司發展經歷三個階段。

階段一:起步萌芽階段,20世紀90年代起至2008年。重慶、上海等城市嘗試設立平臺公司解決融資問題,融資方式主要為銀行借貸,極少平臺公司嘗試發行債券。

階段二:迅速發展階段,2008年至2012年。中國實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推出“4萬億”投資計劃刺激經濟發展,藉此情形,平臺公司數量驟增,融資規模快速增大,融資工具由原來的銀行借貸逐漸擴展到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

階段三:轉型調整階段,2013年至今。平臺公司發展過程中出現債務延期甚至違約等多種問題,為控制風險,國家政策頻出對平臺公司的發展進行指導和調整。2014年,《關於2014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的意見》(18號文)中指出:著力推進財稅金融價格改革,研究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規範政府舉債融資制度,開明渠、堵暗道等措施。2018年3月28日,財政部出臺23號文指出“除購買地方政府債券外,不得直接或通過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間接渠道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不得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平臺公司進入艱難的轉型調整期。

2、平臺今生

平臺公司發展至今,對中國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貢獻卓越,但也面臨著以下問題。

經營模式難以為繼。首先,平臺公司經營方式不規範,平臺公司以政府背景為背書,深受資本市場青睞,融資理性缺乏;融資過程中,存在重複抵押、平臺互保和違規放款等情況;部分平臺公司始終採取“以舊換新”的融資模式,使得地方政府債務高企,財政風險增大。其次,平臺公司盈利來源不穩定,大部分平臺公司是政府融資功能的外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營主體,缺乏經營收入和盈利來源,又加所投項目為政府指定項目,盈利能力弱,難以覆蓋融資成本。最後,還本付息壓力大,缺乏收入和盈利的平臺公司本質上是“以貸還貸、以融還融”,未來還本付息的壓力將越來越大,風險必將隨之增大。

管理方式亟需改革。一方面,治理結構不科學,政企不分,缺乏市場化運行體制。平臺公司人員一般納入當地政府組織體系管理,高層管理人員由政府直接任命,人員編制和薪酬待遇等均受政府部門管理。經營工作多以滿足政府融資需求為準,並不考核其經濟效益,企業自主性極度缺乏。另一方面,人才匹配不合理。平臺公司融資多為政府服務,所涉領域廣泛,但缺乏相應的專業人才,而人才招聘又面臨薪資待遇、崗位匹配等問題,導致投資決策失誤,債務進一步增加。

資產質量風險巨大。大部分平臺公司報表粉飾居多,資產質量普遍不高,有效資產較少。比如在冊資產手續不完善,公益性項目盈利少,政府劃轉資產不受控及伴隨的債務和人員包袱等。

經濟形式趨穩與政策限制為平臺公司發展急剎車。平臺公司帶著為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融資的歷史使命而生,隨著經濟形勢趨穩,地方政府對融資需求日漸回落,同時,為防止風險擴大,地方政府政策頻出限制平臺公司工作,督促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相當於給快速發展的平臺公司帶來一次急剎車,對平臺公司打擊巨大,尤其是一些運行不規範、實業基礎弱的平臺公司。

面臨內憂外患的發展形勢,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增強,如何找準定位、實現華麗轉型是平臺公司當先及未來一段時間內的工作重點。

3、平臺未來將何去何從

縱觀各地平臺公司轉型升級方向,向城市服務運營商、市場化投資公司或二者兼而有之的轉型方向是關注重點。各地平臺公司可依託強大的政府背景和當地資源整合能力,尋找轉型升級的戰略方向,制定並堅決執行轉型升級的具體舉措。具體建議如下:

剝離融資職能,加快轉型升級。平臺公司轉型升級,必須逐步剝離政府融資職能,建立市場化經營體系。依託政府背景、在冊優質資產和當地優勢資源,找準轉型升級方向,發展優勢、支柱性產業,形成地方核心競爭力。過渡期間可持續在地方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管理運營公益性國資,投資做強經營國資,加快投資優勢產業。

規範資本運作,做好債務清償。首先,平臺公司需要建立全面的預算管理制度和投資決策機制,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實現項目投資科學決策。其次,拓寬融資渠道,確保資金鍊安全和持續循環運作。最後,做好計劃,儘快完成債務清償,減輕發展包袱,為轉型升級奠定基礎。

整合優質資產,奠定轉型基礎。首先,儘快完成無效資產清理,減輕負重。其次,以轉型升級為契機,爭取政府部門支持,挖掘當地優質資源,盤活當地存量優質資產,實現資產優化重組和集中管理。最後,積極拓展新的業務板塊,提供公司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奠定轉型基礎。

推動國資混改,實施全面轉型。“有恆產才能有恆心”,平臺公司應儘快推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其他所有制資本和自然人,優化股東機構,引入高效管理和市場化經營制度,提高公司規範性和運作能力。在政策允許情況下,有序推進員工持股計劃,提高平臺公司員工積極性。

從本質來看,如果把平臺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經營實體,那麼,獲取收入和實現盈利是其存在的核心命題之一,平臺公司未來的轉型升級方向需以此為綱,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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