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00多萬!廣西金融辦原副主任鄭見龍受賄案在玉林中院開庭審理

9月26日上午,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金融工作辦公室原副主任鄭見龍(副廳級)受賄一案。

涉案1400多萬!廣西金融辦原副主任鄭見龍受賄案在玉林中院開庭審理

▲玉林中院副院長溫文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


涉案1400多萬!廣西金融辦原副主任鄭見龍受賄案在玉林中院開庭審理

▲玉林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鄭見龍利用其擔任廣西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合作、融資貸款等事項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460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鄭見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6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鄭見龍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涉案1400多萬!廣西金融辦原副主任鄭見龍受賄案在玉林中院開庭審理

▲被告人鄭見龍在法庭上認罪悔罪

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鄭見龍受賄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與辯解及自書材料等有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鄭見龍還對指控的受賄犯罪事實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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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鄭見龍親屬、新聞記者及群眾旁聽了庭審。

庭審歷經兩個小時後結束,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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