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部分地區和部門 落實降費不到位

據《人民日報》消息 審計署日前發佈去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此次審計重點抽查了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依託行政資源或權力收費等事項。部分地區和部門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仍存在違規收費等問題。

13個地區的13家單位違規將應由財政資金承擔的評估評審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或利用政務平臺資源違規收費4449.56萬元;8個地區和部門的43家單位依託行政職權及影響力,通過壟斷經營、攤派、評比達標等違規收費5858.44萬元;8個地區的9家單位在未轉企改制或未與主管部門脫鉤情況下,違規開展主管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事項並收取費用8715.08萬元;27個地區和部門的117家單位違規收取或未及時清退21類保證金48.51億元。

部分地區“六穩”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中央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政府服務外貿外資企業等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成為關注重點。1家金融機構落實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等要求不到位;45個地區存在違規向外資企業收費、違規對備案事項進行審批、未在規定時限為外資企業辦理備案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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