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出臺明確黨員幹部政企交往“二十條紅線”

淄川區出臺明確黨員幹部政企交往“二十條紅線”

為進一步營造良好政務氛圍,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淄川區制定了黨員幹部政企交往“二十條紅線”,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淄川区出台明确党员干部政企交往“二十条红线”

1.利用職權違規違法向企業籌資籌勞、攤派費用、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物,截留、挪用或貪汙企業扶持資金。

2.索取或者以借為名佔用企業財物,或以象徵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佔用企業財物,或無償、象徵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

3.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利益,違反規定與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

4.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名義從企業謀取利益,收受企業及其負責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參股或者持有非上市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借與企業交往之機或者以提供中介服務為名向企業及其負責人收取費用或者索取其他好處。

5.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名義向企業借款、借車、借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

6.接受企業及其相關人員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

7.將應當由單位或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支付的費用,轉嫁給企業支付、報銷。

8.利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向企業斂財,或要求企業為其配備、購買、更換、裝飾、養護小汽車,或租用、購買住房供個人使用。

9.濫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為企業及其相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干預和插手企業具體經營管理活動,妨礙企業健康發展;翫忽職守,損害企業合法利益。

10.違反規定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到企業任高級職務或者掛名領薪。

11.利用職權在招商引資、市場準入、項目評審、項目審批、招標投標、土地徵用等過程中,為特定企業提供幫助,明顯有失公平。

12.違反規定向有關地方或部門說情打招呼,干預和插手涉及有關企業的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破壞市場管理公平公正。

13.在制定、落實有關企業扶持政策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

14.濫用檢驗、檢疫、檢測、檢查等職權,對企業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

15.選擇性執法,使企業受到不公平待遇。

16.對同類企業的同類、同質違法行為,運用自由裁量權進行處罰時明顯有失公平,損害企業合法利益。

17.為官不為,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對職權範圍內規定的事項不敢擔當和作為。

18.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等環節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索賄受賄。

19.服務態度惡劣,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假作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

20.其他政商交往中違反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情形。

如發現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在政企交往中存在以上行為,歡迎全區企業和廣大群眾及時向區紀委區監委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

0533-5151606

監督舉報郵箱:

[email protected]

監督舉報網址:

http://www.zc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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