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2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6家单位申报的鸡马立克氏病I型、III型二价活疫苗(814株+HVT Fc-126克隆株)等2种

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新增靶动物和适应症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7年5月3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监测期

鸡马立克氏病I型、III型二价活疫苗(814株+HVT Fc-126克隆株)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北京市兽医生物药品厂、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三类

(2017)新兽药证字21号

注册

3年

伊曲康唑内服溶液

上海汉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五类

(2017)新兽药证字22号

注册

3年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

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原研发单位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类

(2007)新兽药证字26号

变更注册:新增靶动物奶牛,新增适应症为治疗奶牛产后子宫炎

新增靶动物奶牛监测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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