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温智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兴二街3号602。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家住三水西南的朋友注意啦,看到这个“老赖”请举报(温智宇)](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执行案号:(2018)粤0607执2335号
立案时间:2018年7月12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温智宇
年龄:32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683198602144733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0607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80557.5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951元,合共182508.5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不申报财产,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户籍所在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兴二街3号602
经常居住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华兴二街3号602
案件来源:申请人与温智宇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607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温智宇在判决文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180557.5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1951元,合共182508.5元。但温智宇逾期未履行完毕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757-87783581
联系人:蒋淳法官
閱讀更多 三水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