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桂荣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沈丘县范营乡范庄行政村范庄000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8)粤0607执1541号
立案时间:2018年5月10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桂荣
年龄:46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12728197204153944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8)粤0607民初658号、(2018)粤06民终2297号民事判决
尚未履行的义务:偿还赔偿款10943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沈丘县范营乡范庄行政村范庄000号
经常居住地:佛山
案件来源:(申请执行人余映红与被执行人范双喜、李桂荣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607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6民终229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书,被告须向原告偿还赔偿款109437元。因被告未履行完毕,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本院于2018年5月10日立案执行。)
联系举报电话:(0557-87390013)
联系人:陈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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