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是過世的公公的名字,現在婆婆想把房產過戶給孫子該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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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是過世的公公的名字,現在婆婆想把房產過戶給孫子該怎麼辦理?

這個事情有點兒麻煩!你的公公已經過世了,根據你的描述,公公有三個兒女在,所以,這套房子已經變成遺產了!如果公公留下了遺囑是給孫子的,那還好辦些,否則就麻煩大了!僅僅是婆婆想過戶給孫子的話,難!

一,如果公公生前留下了遺囑,並且遺囑已經經過了公證,那麼婆婆可以拿著這份遺囑,拿著公公的死亡證明,拿著他孫子的身份證明等有關手續,前去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如果只是立了遺囑,沒有經過公證的話,那需要的手續就多了!具體手續請諮詢當地房產交易部門。



二,如果公公生前沒有立遺囑的話,那麼還得分兩種情況來對待。

第(一)種就是公公和婆婆的婚後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你的婆婆擁有一半財產自主權,她想給孫子通過一定的程序就可以。而你公公的那一半就屬於遺產了,你的婆婆和他們的三個子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此外,如果你的公公婆婆還有已故子女的話,已故子女的子女也享有代位繼承權,不過已故子女的子女這些人合起來只能繼承已故子女的那一份!另外,你的公公還有沒有父母活在世上?如果有的話,他們也是享有繼承權的!所以這樣種繼承份額要看具體情況了!

所有這些有繼承權的人,都得放棄繼承權,或者是婆婆或者孫與這些其他繼承人用錢做了交易,讓他們放棄了繼承權,並做了相關手續,才可以去辦理房子過戶。

第(二)種是你公公的房子如果是你公公的父母贈產你公公個人的,那麼你婆婆也不是房子共有人!那麼你公公的房子就是一種全遺產,應該由他的配偶~你婆婆,他的所有的子女,他的父母(在世的話)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他的房產。

婆婆只能為她繼承到的那一份作主,其他的就由不得你婆婆了,要過戶給孫子,就取決於別的繼承人的態度了!手續和程序同第(一)種。

所以說房子過戶,最好在房子主人生前來辦,否則,事後麻煩事兒就多了!即使家庭成員意見統一,也有許多繁瑣的手續要去辦!什麼什麼證明啦,什麼什麼協議啦,什麼什麼公證啊,太多了!不嫌麻煩你就去辦!

而且,對於這個婆婆想把房子過戶給孫子的想法,與世俗的習慣有點兒逆行!人們一般是要把房子給子女的,子女還都在,怎麼可以過戶給孫子呢?子女才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贍養父母的義務也主要是子女!爺爺奶奶跟某個孫子再親,也不應該出了格,否則也會犯眾怒的!家庭就亂了套了!可能會鬧得雞犬不寧,雞飛蛋打!

所以奉勸還是按常理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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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說村事


如果是公公的名字還沒改過來,先去辦理繼承公證,之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改成婆婆的名字。之後由婆婆賣給孫子或者贈與給孫子。

第一步,辦理繼承,公公的父母、配偶、子女作為繼承人,如果他父母早已去世不用考慮,那麼子女放棄繼承,由婆婆一人繼承。如果是婚後的房產,那麼公公婆婆對於該房產一人一半,婆婆繼承過來一半,再加上自己的一半,就擁有房屋全部產權。

第二步,婆婆有房產全部產權後,賣給孫子或者贈與給孫子,至於採用哪一種方式省錢,還是建議諮詢當地不動產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

這是最簡單的一種方式,也是最可能達到的方式。


法律知識知多少


應該拿這相關手續就是:

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房屋公政處

辦理就過戶事宜就行了!

如果孫子不到法定年齡~也可過戶父母

如果婆婆不同意的話~好好攜調哦!

我想這並不是什麼難事的?

只是~是時間的問題?



我是楊楊


去派出所開死亡證明,然後去辦理就完事兒了


單手開Ferrari


這是財產贈予問題,應該先解決逝者的財產歸屬問題,再辦理老太太贈予孫子的問題。看看是辦遺囑公證還是財產過戶?應該不難。


杜長清


如果沒有爭論,直接過戶即可。

如出現爭論,那只有通過法律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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