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封闭操场,应该加强安保,为什么伤了14名儿童,才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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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10月26日9时30分发生在重庆巴南区的案件,社会影响一再发酵,犯罪嫌疑人刘某蓄意持菜刀行凶,致使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14名幼儿不同程度受伤,虽然最终刘某被保安和工作人员制服,受伤孩子也送医救治,但从中可以看到幼儿园管理的漏洞,若大的一个幼儿园居然连一个较大的操场都没有,幼儿做早操需要到园区外做早操,而嫌疑人在接连砍伤14明小朋友后才被工作人员制服,这中间的间隔时间和反应时间是不是过长,如果安保力量配备的更多一些,反应的更迅速一些,危险意识更强一些,在刘某接近幼儿园队伍掏出刀这个过程中就应该已经做出反应,而不是在孩子受伤后的哭喊中才意识到这个人有问题。



目前,我国个别幼儿园各种器材和人员的配置有很多是为了装点门面、迎接检查,幼儿园保安也多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一来缺乏必要的培训,二来真要发生什么事能力也跟不上,而园区配备这样的器材和人员无非就是为了省钱和利润。


所以,应当扩充公立幼儿园的规模和招生范围,严格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坚决防止稍微上点档次的幼儿园价格过高,强化对幼儿园胡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监督,多增设公立幼儿园办学点,对于像保安这样的特殊岗位,强化硬件条件,加大培训力度,以防类似案事件再次发生。


天涯0咫尺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我国对学前教育的机构设置等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网上报道数据,重庆这个幼儿园审批于1998年,核定规模180人,实际在园幼儿175名,有教职工17名,配备保安两名。应该算是一个老牌幼儿园了。

另外根据园方解释,该园活动场地不够。从地图上看确实如此,我应该找的没错吧,有错请指正。

对于幼儿园保安配置数量,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有一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第五条百人以上千人以下,至少两名专职安保。

再说个事,不造谣不传谣,已经有造谣者被拘,等待结果

最后说说那毒妇,它有什么事情我们暂时不知道,只希望被上限重判。祈愿小孩子早日康复,回归健康成长


煙波千里


为什么伤了14名儿童,才被制服?这个问题很简单,现场距离最近的幼师都是年轻的女人,或是一二个中年的妇人。她们没经历过事,特别是持力杀人的血惺场面,面对提刀杀人,早吓破了胆,心颠腿抖,失去了主意,甚至意识,还有什么胆量和能力去抯止犯罪凶徒。

旁人,路人见此情形,也不可能第一时间应过来。他们也应须要惦量下自己的能力,观察动态是否利与害,心中也有纠结。大凡人见多了世面,听说多了干预此种事以后会产生的后果,有会有所犹豫。反正一条,沾上这种事,干预了这种事,就是要传去公安做很麻烦的笔录和证言的,也会像被审讯一般的对待。如果处警问讯的人立场失公正,那就自己惹祸了。这种事,本人也曾经历过几会。还有甚的,一旦失手打伤打死了人,该怎么面对,会负什么样的责任,会被怎么样处理,这问题,无形中制约了见义勇为的人。所以,这次事件,犯罪人是个妇人,行动不会很快,行凶斩14个人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没有人敢于出手,现场的人除了懦弱,就是平时防患意识,处置措施,缺乏安全警示,和处置演练有关。

路人,旁人不敢出手,出手迟缓,与利害有关。为此:国家必须出台,界定,或肯定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定义,定性。不能模糊。见义勇为人,正当防卫人的人身安全,人格,名誉不容置疑。确保不被日后报复至关重要。


风雨夜归人Huang


通过这件事,本人认为,学校任何年级都应配备适量的男教师,必竟男士有胆有力,遇险能从容对之。记得1971年,我刚走进教室门口,见一五大三粗的疯子正夺学生的课本,孩孑战战兢兢,我当时年轻气盛,奋力將他推出门口,疯子年龄与我相当,身强力壮,可疯子有一特点,就是准确性稍差,容易躲闪,啪啪两个耳光打在他脸上,吓得拔腿就跑,事后民间添枝加叶,说我会武术,其实我根本不会武术,只是爱好体育运动。做为教师,一定把孩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在校外教师一定要膽前顾后,必要时排在后面给学生壮胆,有人把这叫断后。总之,又伤14个宝宝的沉痛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岳陽樓記


很多人都有见义勇为的意识,但缺乏法律法规保护,什么时候能使用无限防卫定义不清,都怕防卫过当承担法律责任,应该拿出一些案例教育大众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无限防卫,这样才能使见义勇为者毫无顾忌,否则见义勇为时缩手缩脚,还可能被罪犯伤害成为新的牺牲品,如果大胆而为又怕防卫过当坐几年大牢,这个度真难把握,多数人只有懵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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