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車的普及
電動車以其便捷的性能
成為很多市民出行的首選
出門辦個事
電動車哪兒都能停
帶個人也不麻煩
是不是經常看到這樣的“畫面”
哇,這司機把電動車當成“小客車”啦!
但是,但是,但是!
電動車可不能隨便帶人哦!
一經發現,
扣車!!
拘留!!
絕對不是開玩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從2018年10月16日起,針對織裡鎮非機動車實施嚴管,具體如下:
駕駛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人,駕乘3人(含駕駛員)及以上的,一律扣車。經鑑定屬機動車的,且駕駛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依法予以罰款1000元並根據情節輕重,處行政拘留3-5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行為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其實老司機都知道
非機動車是 “肉包鐵”
發生意外時
車上人員都將面臨嚴重的
生命危險
咱們先來看幾個畫面
1.駕駛非機動車遵守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機非隔離的情況下靠右行駛,且不能逆向行駛(包括人行道板);
2.駕駛非機動車遵守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闖紅燈存在極大的安全易患;
3.駕駛非機動車遵守限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未成年人;
4.駕駛非機動車遵守佩戴安全頭盔(繫好頭盔帶)行駛;
5.駕駛非機動車遵守不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
6.駕駛非機動車遵守不隨意加裝遮陽棚等妨礙視線的物品,因在颳風, 下雨的情況下,易造成車輛側翻,給駕駛人員造成傷害。
整治非機動車違法,
我們真的很認真!!!!
交通規範不能只靠交警
還需要大家自覺遵守!
讓我們共同創建
美麗織裡!
一定要記得轉發給
身邊的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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