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扣車、禁售!7月1日起,全國各地將嚴查電動車違規行爲!

自5月17日,新國標正式確定以來,短短一個月時間,各地區相繼以新國標為參照,出臺了一系列對電動車的管理政策。

罰款、扣車、禁售!7月1日起,全國各地將嚴查電動車違規行為!

近日,海口交警支隊發佈公告,表示將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

據瞭解,此次海口專項整治行動分兩個階段。

一、宣傳時間(6月15日至6月30日)

6月15日至6月30日,是專項整治活動宣傳階段,將採取多種形式,加強交通違法行為人的安全教育,針對電動車違法行為予以發微信朋友圈集贊、現場批評教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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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時間(7月1日至12月31日)

7月1日起,開展查處行動。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不靠右側行駛、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限載人、超限載物、駕駛時接打電話、手持遮陽傘、亂停亂放等“九不準”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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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依照新國標)違法行為、無牌電動車上路行駛行為亦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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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原則:全面落實“處罰+教育”模式

1、對查處的電動車違法行為,一律進行實名信息登記、照相,並對違法人(未成年人除外)進行曝光。

2、對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搭載1人以上、未懸掛號牌上路等電動違法行為,一律予以暫扣車輛,待進行違法再教育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處理違法行為。

3、對駕乘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和其他違法行為的駕駛人,責令其佩戴綬帶參與交通管理現場體驗,強化現場法制教育。

4、駕駛電動自行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根據《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51條的規定,處以40元罰款的處罰,並扣車。

5、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根據《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51條的規定,處以4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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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推新國標,北京、海口只是開始

除海口外,7月1日後北京也將對電動車市場進行專項治理。屆時,北京市工商局將聯合多部門對仍在違規銷售電動車的商戶,工商部門將依法嚴厲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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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北京工商部門強調,只有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才能允許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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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深圳出現電動車墳場將重現

相信,隨著北京、海口等地按照5月17日對外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對電動車的銷售、使用等嚴格管理,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城市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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