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給IPO被否決企業送上一份大禮

10月20日,星期六,法定休息日,但當前股市的現狀讓證監會的相關領導與工作人員仍然還在操勞。當天,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為回應市場需求,統一與被否企業重新申報IPO的監管標準,支持優質企業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我會將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

將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這顯然是證監會給IPO被否企業送上的一份大禮。該項政策的出臺,明顯出乎市場的預料之外。畢竟,對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實行3年間隔期的政策,是今年2月才剛剛發佈實施的,而且正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所言:這一做法對防範監管套利、維護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如今,僅過8個月的時間,就對相關政策進行更改,這讓投資者確實難以“腦筋急轉彎”。

證監會給IPO被否決企業送上一份大禮

而之所以要作出這種修改,這顯然是基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一種需要。畢竟IPO被否企業同樣是實體經濟的組成部分。如果IPO被否後三年不能登陸A股市場,恐怕不少企業的發展將陷入更加困難的境地。因此,基於對實體經濟的支持,證監會就給這些IPO被否決企業送上一份大禮,以“支持優質企業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升”的名義,將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

應該說,作出這種修改,確實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一方面正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所言:考慮到IPO被否原因多種多樣,在對被否原因進行整改後,不乏公司治理規範、盈利能力良好的企業,其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的呼聲非常強烈。另一方面是隨著股市的低迷,上市公司殼資源大量貶值。而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退市固然是一個途徑,但併購重組與借殼上市,同樣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有利於上市公司做大做強。而且併購重組與借殼上市還有利於保護老股東的利益。也正因如此,在10月19日證監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表示,對於中概股迴歸併購A股上市公司,證監會採取同境內企業併購同類標準,不設任何額外門檻。如此一來,對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間隔期的修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毫無疑問,將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從3年縮短為6個月,對於推動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有積極意義的。但也要提防該項政策的修改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首先是可能引發IPO排隊公司數量的反彈。由於有3年間隔期的設置,企業IPO或許謹慎許多,因為一旦IPO被否,就連借殼上市也要推遲3年,這對企業發展的影響是很大的,如此一來,IPO公司必須作出利益上的權衡。但將間隔期縮短為6個月,那麼這些企業根本就不需要考慮什麼了,第一目標就是IPO,IPO被否後再進行借殼上市或接受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也正因如此,IPO堰塞湖就有可能再次壯大,IPO排隊公司的質量也會下降。

其次是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與借殼上市行為活躍,但借殼上市的質量未必能夠保證。IPO被否公司,6個月後就可以籌劃借殼上市。但在6個月中,IPO被否公司的基本面有多大的變化是令人關注的。尤其是對於一些業績不達標的公司,6個月不可能有實質性的改變,如果這樣的企業也來參與併購重組與借殼上市,其質量顯然是難有保證的。

正是基於此次對IPO被否公司籌劃重組上市間隔期的修改可能帶來的上述負面影響,因此,管理層切實需要做好防範工作。一是從嚴發審,不僅IPO發審要從嚴,第十七屆發審委所實行的“從嚴發審”的工作作風不能丟;而且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與借殼上市,同樣也要嚴格把關,不能因為支持併購重組、支持借殼上市而降低審核標準。

二是對IPO被否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的修改要作出補充規定,對於IPO被否企業具體對待,如果IPO被否是基於弄虛作假的原因,則這類企業籌劃重組上市的間隔期仍然保持3年不變,這是對IPO弄虛作假企業的一種懲戒,這個懲戒不能因為支持實體經濟而抹去,這是IPO弄虛作假企業必須付出的代價,鬆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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