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去年罰沒106.41億 同比增長42.28%

新京報訊(記者 王全浩)1月4日,據證監會官網披露,證監會2018年全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10件,同比增長38.39%,罰沒款金額106.41億元,同比增長42.28%,市場禁入50人,同比增長13.64%。

具體來看,信息披露違法類案件處罰56起。其中,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偽造合同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8000餘萬元,並虛增銀行存款約2.18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導致其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羅平鋅電、上峰水泥、山西三維等上市公司隱瞞重大環境汙染被處罰或刑事立案事項,被證監會依法懲處。此外,華澤鈷鎳、長生生物、龐大集團、三房巷股份、界龍實業、萬家文化、勤上股份、龍寶參茸、新疆浩源、金洋新材、ST仰帆等主體因未按規定披露相關關聯交易、股份質押、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均被依法處罰。

操縱市場類案件處罰38起。其中,北八道控制包括配資賬戶在內的301個證券賬戶操縱多隻股票,罰沒款總額超50億元;高勇通過信託計劃等方式放大資金槓桿,對“精華製藥”實施了操縱行為,罰沒款共計17.95億元;王法銅利用344個證券賬戶,使用配資資金對3只股票實施了操縱行為,罰沒款共計13.89億元。此外,廖英強利用其知名證券節目主持人的影響力實施“搶帽子”操縱案、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思模通過發佈“高送轉”預案提案實施“信息型”操縱案等典型案件也受到依法嚴懲。

內幕交易類案件處罰87起。其中,有57起所涉內幕信息與資產併購重組事項相關,說明該領域依然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地帶。併購重組事項籌劃週期長、牽涉面廣,且對市場具有重大影響,極易成為不法行為人用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其中涉及“漢鼎宇佑”、“長盈精密”、“士蘭微”等股票的系列內幕交易案均呈現出“窩案”特徵。

中介機構違法類案件處罰13起。其中,國信證券、中原證券、東方花旗等證券公司作為資產併購重組項目財務顧問,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履行核查義務,導致相關《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或重大遺漏,被證監會嚴肅查處;大華所、立信所、中天運所等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上市公司相關業務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履行審計程序,導致相關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被證監會依法處罰;萬隆評估、中企華評估、中和評估、銀信評估作為相關業務評估機構,在評估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導致評估結果被高估或低估,出具的《評估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被證監會依法懲處。

私募基金領域違法案件處罰10起。其中,拓璞公司投資總監文宏、凡得基金劉曉東等人利用所知悉的基金賬戶交易信息,實施“老鼠倉”交易,嚴重背棄受託人信賴和職業操守,被證監會依法適用《證券投資基金法》進行處罰。通金投資控制利用其發行的私募基金賬戶及其他賬戶操縱了“永藝股份”股價;富立財富在其發行私募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依法進行披露和報告;鑫申財富在鑫託寶一號募集資金未到位的情況下,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進行備案,均被證監會依法查處。

短線交易案件處罰13起。其中,吳光明作為魚躍醫療和萬東醫療的董事長,控制他人證券賬戶短線交易了“魚躍醫療”和“萬東醫療”;王清在擔任摩恩電氣董事期間,短線交易了“摩恩電氣”;陸衛忠在擔任吉鑫科技副總經理期間,短線交易了“吉鑫科技”;柯榮卿作為持有融捷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東,短線交易了“融捷股份”,均被證監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除上述案件外,證監會還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期貨市場違法等50餘起其他類型案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稱,一年來,證監會通過依法全面從嚴的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證券期貨違法行為,有力震懾了不法行為人,重拳懲治了市場亂象,引導市場主體知敬畏、明底線,使市場生態環境得以淨化,市場的法治基礎更加堅實,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堤壩更加牢固。

新京報記者 王全浩 編輯 程波 校對 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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