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至14日,平邑縣總工會在縣職工培訓中心舉辦了全縣工會幹部培訓班。來自各基層工會的專兼職工會主席120餘人參加了培訓。學員們對職工關心的中秋、國慶期間工會福利問題備加關注。許多因工作繁忙未能參加培訓的主席們,反覆打電話諮詢此事。為此,我們專門整理了一下這方面的政策文件,重點解讀一下——中秋、國慶期間工會可以發的那些福利,以及工會經費如何正確地使用。
中秋、國慶雙節將至:
根據國家放假安排,
中秋節放假連休3天,
國慶節放假連休7天。
中秋節、國慶節都是法定節日,
按照全國總工會的相關規定,
基層工會中秋節、國慶節
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那麼,
哪些職工福利是符合規定的呢?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7年12月15日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山東
山東職工福利標準:
慰問品年度總額不超過1600元
《山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
逢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各級工會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1600元,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
點擊上圖,即可查看《山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
這些“紅線”不能碰!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
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
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 補貼。
3
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4
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 “小金庫”。
5
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 開支失去控制。
6
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
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 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
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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