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致癌案」背後反轉頻發,真相究竟如何?

“草甘膦致癌案”背后反转频发,真相究竟如何?

“如果我知道這種除草劑的危害,我絕不會把它灑在校園裡……這不道德!”這是備受爭議的美國孟山都公司“除草劑致癌”案作為狀告該公司隱瞞產品毒性的先行者—美國癌症晚期患者德韋恩·約翰遜首次出庭陳詞。不過孟山都一方始終堅稱“農達”是廣泛用於全球100多種作物的安全農藥,與絕症沒有關聯。

就在近日,“除草劑致癌”案有了最新進展。據路透報道稱,美國法官判決拜耳旗下全資子公司孟山都 (Monsanto)需要對其含有草甘膦的除草劑產品致使一名學校園丁患上晚期癌症事件負責,判決結果不僅使得該公司市值蒸發近20%,孟山都還將面臨在美國超過8000起的類似訴訟,全球最大農藥供應商德國拜耳公司或因“除草劑致癌案”面臨天價罰單!

裁決宣佈後,拜耳在一份聲明中稱:“雖然法庭關於減少懲罰性賠償超過2億美元的決定是對的,但我們仍然相信,加州法院提出的庭審證據並不足以支持對對我們做出上訴裁決和損害賠償。”據華爾街日報稱,本月早些時候,拜耳公司為其Roundup除草劑進行辯護的案件贏得了重新審理的機會。匯信援引拜耳發表聲明稱:“法庭決定將懲罰性損害賠償削減2億多美元,這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但我們仍然認為,賠償責任和損害賠償裁決沒有得到證據和法律的支持,並計劃向加州上訴提出上訴。”

“致癌疑雲”反轉頻發

自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在 2015 年一項有爭議的裁定中稱草甘膦“很可能是致癌物”後,“致癌疑雲” 一直籠罩在“農達”左右,美國加州健康損害評估辦公室隨後於2015年9月4日發佈公告,表達了擬將草甘膦列入其掌管的致癌化學物質清單的意向並公開徵集公眾意見。2017年6月20日,孟山都公司致函美國加州健康損害評估辦公室請求重新考慮是否將草甘膦列入清單。後者於26日回函拒絕。最終,美國加州健康損害評估辦公室於2017年6月26日宣佈定於2017年7月7日將草甘膦正式列入致癌化學物質清單。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9月,美國環境保護局在長達數十年針對草甘膦風險評估後發現,該化學品不太可能致癌。德新社援引孟山都副總裁斯科特·帕特里奇所發聲明報道,陪審團裁決不會影響包括美國環境保護局在內的監管和研究機構對“農達”的研究結果;這些結果支持孟山都的說法,即“農達”不致癌,因而並非約翰遜所患癌症的誘因。

就在一個月後,事情又出現了重大反轉,10月19日,路透社調查報道稱,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在對全球廣受歡迎的除草劑草甘膦進行評估時,對草甘膦評估報告初稿的關鍵章節做了明顯修改和刪除。緊接著,10月23日,福布斯科技頻道公共健康專欄發佈一篇文章指出: 大量證據指向IARC的驚天醜聞——在對草甘膦的評估中,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草甘膦項目工作組故意篡改了其評估報告,通過刪除或修改證據等手段,從而支持其預設的、具有偏見的評估結論。

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生物學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姜韜表示:“作為科學工作者,我首先關心的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草甘膦報告中最終版本對初稿的改動本身。從相關報道來看,該報告是靠不住的,出具該報告的工作組存在嚴重的違背科學規範的行為。”

姜韜強調:“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的草甘膦報告工作組存在嚴重的違背科學規範的行為,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強調陽性結果(致癌),忽略(剔除掉)陰性結果(未發現致癌);第二是在數據處理上使用不恰當的統計方法,給出有偏見的結果;第三是片面強調初步觀察,忽視全面的證據。”

2018 年 2 月 26 日,美國加州東部地方法院支持全美主要農業團體,頒佈一項臨時禁令,暫停加州第 65 號法案要求草甘膦做出致癌警示標籤的實施,直至法院對訴訟案件做出裁決。法官表示:“僅根據單一機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RAC 的研究結果就將草甘膦標記為致癌物有一定誤導性,而且該機構也只是稱該物質可能致癌。美國環保署在內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機構經過調研,得出了相反結論。”儘管,州檢察長在法庭上還出示了其他證明草甘膦致癌的證據,法官仍裁定該化學物質安全,“大量證據表明,草甘膦這一物質並不會致癌。”

“草甘膦致癌”需審慎對待

“草甘膦致癌案”背后反转频发,真相究竟如何?

草甘膦作為一種廣譜滅生性除草劑,已經投放市場40餘年,目前在全球130多個國家完成了農藥登記,是全球最大的農藥品種,佔據了除草劑的半壁江山。值得一提的是,我國草甘膦出口量位居我國農藥出口總量之首,銷往全球130多個國家,而全球只有孟山都公司和中國的公司生產草甘膦,二者幾乎平分國際草甘膦原藥市場,國際市場的一舉一動都會對我國的草甘膦生產造成影響。所以,面對草甘膦致癌風波,一定要審慎看待。

世界流行病學家、英國流行病學名譽院士Tom Sorahan通過對比6個已有研究使用草甘膦與非霍奇金淋巴瘤關係的數據發現,雖然有4組數據顯示草甘膦的使用與非霍奇金淋巴瘤的併發有很大關係,但是實驗中所有的研究都有突發因素存在,與此同時,這幾個認定草甘膦與非霍奇金淋巴瘤併發有關的研究,都沒偶對計量反映進行分析和研究,也沒有對其他農藥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影響進行排除。其中還有部分數據又很大可能是認為提高了相關性風險。

草甘膦產品受到了世界各地監管機構的評審。經過多次研究證明,草甘膦具有良好的毒理學概況,沒有極性、毒性,不會造成皮膚刺激,不會導致基因突變,不是一種致癌物質。

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行業專家還是政府機構,都要謹慎地對待流行病學的研究結果,因為這樣的研究非常容易犯錯,任何流行病學研究都存在一個或者多個解釋,因為實驗數據多數都為觀察數據,難以很好的控制其他變量,其結果極易被一些因果關係、偏差、混淆和偶然性因素所幹擾。

“草甘膦致癌案”背后反转频发,真相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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