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港台藝人選擇北上「撈金」?

段小魚


近年來很多“港臺”藝人選擇北上“撈金”,是因為大陸“娛樂”行業賺錢太容易了。“港臺”藝人在居住地參演影視節目,不但片酬遠遠低於內地,而且還必須依法納稅,沒有空子可鑽。



“港臺”娛樂圈已經比較成熟,各項制度制約其“暴-富”的機會。如有違規行為,不僅稅務、司法部門要找上門來,而且娛樂媒體還要曝光。於是一部分“貪財”的“港臺”藝人,選擇北上“撈金”,部分一線明星還嫁入大陸豪門。比如臺灣藝人大S、香港藝人蔡少芬、郭羨妮、陳松伶都選擇了大陸的富二代,這是二十年之前無法想象的事情。

“港臺”稱為藝人,大陸稱為明星,後者明顯高了一個檔次。“港臺”除了演藝之外,無非再接一點廣告,主持一些娛樂節目。大陸就完全不同了,諸多影視明星不僅身兼演員和導演於一身,而且積極參與資本市場的運作。明星們不僅擁有鉅額原始股成為上市公司中級股東,而且還參與上市公司的併購重組,甚至參股、控股十幾家上市公司。

黃曉明、趙薇等一大批明星身價都超過十億;范冰冰更是自稱“範爺”。他們與互聯網巨頭互相參股,形成了盤根交錯的社會勢力。媒體亦需禮讓三分,有負面新聞趕緊刪帖,哪裡還敢輿論監督?

相比之下“港臺”藝人來大陸“撈金”,只不過吃點殘羹剩飯。基於中國“港臺”地區的演藝市場一片蕭條,影視劇質量每況愈下,北上撈金也是一種賺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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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燕青


因為一個字:窮

由於港臺人數比較少,藝人這個東西實際上是隨著人數的增多而起放大效應的。


就拿這個綜藝節目來說,整個節目都是在攝影棚做的,多少製作費你知道麼?50萬,放在大陸能製作出什麼節目出來?大陸藝人的上一次節目都是上百萬千萬的,小S和蔡康永在臺灣已經算是比較大咖級別的人物了,其他三四線的藝人就更不要說了。


就不要說這種普通藝人,某些人,比如說閃靈樂隊,在政治上是支持臺獨的,因此沒辦法到大陸來搞節目,即便是如此,他們也會偷偷的跑到大陸,在不經過批准的情況下秘密搞一些節目,這個事情在臺灣的綜藝節目中都被披露出來了。


香港的藝人也是如此,比如說香港藝人最為聚集的中心:TVB,TVB的藝人收入很低,絕大多數TVB藝人是採用包薪制,每個月拿固定工資,有些藝人還不如上班族,簽約藝人固定薪水不過11000港幣,實在是低的可憐,TVB版的《西遊記》是張衛健主演,收入2億,張衛健僅僅分到7萬,佘詩曼在TVB是4萬港幣一集,在內地有15萬,佘詩曼就這個價錢,那些二三線的藝人更不要說了。


再舉個例子,比如說鄭嘉穎,1993年就在寶麗金以簽約歌手出道,混了快20年了,一無所獲,僅僅因為在《步步驚心》演了八爺,身價飆漲,快20年的演繹生涯啥都沒得到,步步驚心一部戲讓他買房,這就是區別。


TVB的體制下,藝人是出不了頭的,香港小姐譚小環,演過《古惑仔》,《法證先鋒》之類的比較出名的電影電視,放在內地,早就大紅大紫了,結果一個月只能拿不到2萬港幣的收入,2011年退出娛樂圈跑去賣魚蛋,殊不知賣魚蛋的收入居然高過在TVB,真是諷刺。


李建秋的世界


不是近年,而是多年。為了彰顯大國的包容,為了各民族,各地區的大團結,政治上也需要和歡迎他們或她們來內地發展或者說撈金。大陸人多市場大,撈金很容易。但願他們和她們別沒良心,不知感恩,或耍兩面派。不要忘了是大陸的民眾養活了他們。


康明真


香港的娛樂圈漸漸沒落是不爭的事實,九十年代的起飛,是因為內地還沒有完全開放,內地的娛樂產業沒有發展起來,而香港由於作為港口城市,對外界的信息接收遠高於內地,現在,由於內地經濟的發展,國家對於文娛產業的扶持,使得內地娛樂產業高速發展。同時,內地富豪的增加,對於電影投資也傾向於內地導演和內地演員。另外,香港電影電視缺乏創新,幾十年如一日的內容,雖然有不同的改動,但總體換湯不換藥,使得內地和香港本地觀眾都出現了審美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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