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坑夫的有了后,现在又出了坑检察官的!

具体什么事情呢?先看下面的图。你说做也就做了,还送什么锦旗,显摆啥呢!!这不坑了一群人啊,肠子悔青了吧。


坑爹的、坑夫的有了后,现在又出了坑检察官的!​事情经过:据鲁山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于9月19日的《鲁山一初中生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说,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接着,鲁山检察院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鲁山县检察院公开的校园故意杀人案嫌犯获缓刑。网页截屏这篇文章经网络发酵后,引发网友热议,一度上了热搜。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网友的观点有两种:调解强奸未成年少女案是在和稀泥;即使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没问题,宣传出来不能起到好的示范效应。该文章引来争议后,鲁山县检察院将这篇文章删除。据中国之声报道,鲁山检察院并未回应网友质疑,但平顶山检察院表示已关注到了舆情,正在介入调查。

坑爹的、坑夫的有了后,现在又出了坑检察官的!窃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最大的障碍就是这种没原则、没底线、和稀泥式的调节。​“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我大国少女们的情谁来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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