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士梅宏:數據開放共享普遍存在「不願、不敢、不易」

8月31日,“數字世界 智領未來·2018中國數字經濟高峰論壇”在南京舉行,中科院院士梅宏在演講中表示,政務數據的共享開放目前面臨一些問題,這就是“不願、不敢、不易”。

中科院院士梅宏:數據開放共享普遍存在“不願、不敢、不易”

梅宏說,無論是國際國內,政務數據由於具有規模性、權威性、公益性和全局性等特點,蘊含巨大價值,因此數據開放共享首先在政務數據上落地。國際上,2013年5月,美國發布《開放政策數據並讓數據可讀》的總統行政令。在我國的統一佈局中,對政務數據的共享開放也有明確的界定。

根據2015年9月發佈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2017年要跨部門共享共用基礎形成,完成目錄建設。2018年建成政府主導的數據共享平臺,並在部分領域開展。2020年,要實現政府數據級的普遍開放,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數據產品和產業,實現關鍵部門、關鍵數據的自主可控。

但是,由於法規不健全,責權、邊界不清楚,因此不願、不敢開放共享政務數據普遍存在。標準滯後,信息資源多元、分佈、碎片,整合共享的難度很大。再就是技術侷限性,打破信息孤島的時間成本高、效率低。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技術手段三個維度存在的問題,導致數據開放共享中的“不願、不敢、不易”。

梅宏表示,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從法規、標準和技術三個層面三管齊下,協同發力。

第一,促進政務數據共享開放,需要建立明確的共享數據範圍,各部門數據共享的頂層制度設計先行,同時要構建符合國情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支撐。要建立明確的責任機制,明確數據的擁有者、使用者和運維者,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流轉誰負責。提供創新技術方案支撐高效數據共享。而數據共享交換全流程需要可監可控可追溯。

第二,需要健全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的頂層體系架構,並制定相應的標準規範,保障數據共享交換和業務協同。建立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分類與管理、共享交換接口、共享交換服務、多級共享平臺對接、平臺運行管理、網絡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標準規範。制定統一信息資源分類指標體系,明確信息資源分類的適用範圍,研究制定數據資源的採集、接入和服務應用以及數據質量標準。

第三,相關的技術平臺,遵循責權清晰、統建共用、全程管控、標準一致的原則,運用自主可控創新技術、加速打破信息孤島,提供高可靠的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數據共享體系不宜一味追求物理集中,可在一定層級上採用物理分散、邏輯統一、一體管控的原則,邏輯互聯先行,物理集中跟進。在不改變現有信息系統與數據資源的所有權及管理格局的基礎之上,明晰各方責權利,也就是說數據的應用方提需求,擁有方響應,而交換平臺的管理平臺保流轉,形成明確的技術支撐。

梅宏表示,新的經濟形態也就是數字經濟正在成型,我們即將進入信息技術帶動經濟發展的爆發期和黃金期。大數據作為數字經濟的關鍵要素,大數據生態也正在日漸成熟,數據作為基礎性戰略資源的地位日益凸顯。數據的確權、數據質量、安全、隱私保護、流通管控、共享開放的問題也日益受到高度的關注,並引發大家深層思考。圍繞大數據治理,已經有很多有效的、成功的研究和實踐。

比如,一方面,在國家層面,促進數據共享開放、保障數據安全和保護公民隱私的政策法規不斷出臺。另一方面,也有很多針對企業機構的數據管理能力評估和改善以及面向數據質量發展的方法和技術,促進數據互操作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等等。

但是,數據開放共享體現出來的“不願、不敢、不易”,本質上反映了當前的大數據治理體系依然存在問題,一方面是大數據治理的概念還比較狹義,往往都是從組織的視角來考慮大數據治理中的相關問題,而事實上現在的數據已經需要打破組織的邊界,從行業內跨行業、從區域內跨區域。另一方面,大數據治理相關的研究實踐是多線索並行開展,關聯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不足。數據作為一種資產的定位,沒有通過法律予以確認,數據管理沒有系統化制定管理體系,已有的相關體系又容易導致碎片化以及一致性的缺失。

圍繞這些問題,梅宏提出一個大數據治理體系,從治理目標、組織層次、支撐手段等多個維度系統化設計大規模治理體系。一個是確定數據的資產定位,二是明確界定管理的體制和機制,三是積極促進數據的共享開放,四是在共享和開放的同時,要考慮數據的安全和隱私保護。而這幾件事情,從國家層次到行業層次到組織層次,都需要有重點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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