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偷某某的槍還背著某某的槍套,這種可能性靠譜嗎?

趣味潘多啦


一,大家忽略了一個人,某某的愛人,在周立波同某某接觸的這段時間內,某某對周的一切,某某的妻子是完全看在眼裡的,

二,隨著某某對周的信任增加,情懷增加。某某愛人肯定覺察了些什麼,明顯是吃醋了,這是任何一個女人的本能,

三,周希望某某給自己的野雞大學投資1000萬美元,前面遭到了某某的拒絕,但後來某某竟然答應送給周100萬美元,不要任何回報和股份,甚至不用償還,這慷慨,某某的愛人應該是100個不願意的,甚至開始對周產生了反感和厭惡,並逐漸開始醞釀計劃,開始找機會報復周,迫使周離開某某,

四,周並沒有覺察一切,而且更加變本加利,甚至把某某家當成了自己家,把自己的很多私人用品都搬到了某某家,也根本沒把某某愛人放在眼裡,這更加堅定了某某愛人報復周的信念。

五,某某愛人是深知美國法律的,剛好,周那兩天在某某家,對槍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周沒有持槍證,這點某某的愛人是心知肚明的,剛好,周的車也在,就順勢將那把槍放入了周的包裡,並進行了擦式,順便放了一點毒品,後來發現槍套忘記了,又匆忙把槍套扔進了車裡,這就是槍和槍套是分開的原因。

六,某某的愛人是知道周的汽車車牌號的,所以,等周開車離開她家,就立刻給附近的警察叔叔打了電話要求查車。

七,這個事情出來以後,某某給周找律師,並竭盡全力保周,某某愛人感覺事情鬧大了,將此時全盤告訴了某某,然後,才有了後來某某說,願意為周扛罪的說法,

八,這個事件,莫虎的做法是最讓人噁心的,他肯定也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莫虎是一個貪心不足的人,也知道某某和周都是有經濟實力的,所以想趁機大撈一筆,反正這件事某某也不敢聲張,(在美國栽贓陷害罪是重罪)於是,就獅子大開口,並且讓案件陷入被動,按理說,這個案件在美國本來就是一個非常小的事件,按周的持槍罪和攜帶毒品罪,最多就是罰款的事,根本沒必要拖那麼長時間。

九,莫虎為了控制局面,先發制人,所以把周攜帶槍支毒品的事件擴散給新聞部門,一年多後,此事結束,周立波肯定感到委屈和氣氛,他並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按著他的推理,就是遭到了這些人的陷害,所以才有了目前的這一切局面,在此局面中,唐爽是躺槍的,是無辜的,但他出來後,也可能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想保某某以及某某妻子,因為栽贓陷害罪在美國是很嚴厲的,唐爽和某某最後肯定也是有些利益關係的。

十,以上只是個人觀點,如有雷同,純屬巧合,非喜勿噴。


地球的小三


所謂“偷”是指未經主人同意而私自拿走的行為,但是以某某對周的“情誼”來看,“偷”不會坐實到周的頭上。不過,周也罷,某某也罷,都不是高尚的人,此事最受傷害的人只有一個人——唐,他才是莫名其妙“中槍”的人。

某某也許是講“義氣”的人,但絕不是高尚的人。但是,目前輿論把他塑造成了一個“善人”,所以他是大贏家!

縱觀全局,從採訪中感覺某某對周有很強的“兄弟之情”,哪怕是周已經指明道姓罵到他頭上的今天,某某依然義無反顧,這種“兄弟情”感覺現實中很難見到,只有電影中才有,感覺不太真實。我想,一定還有我們不知的秘密!

即使某某對周的“情誼”是真實的,那他為了所謂的“兄弟情誼”,也是一個可以隨意踐踏法律底線,傷害無辜他人的人,這樣的人雖講義氣,但其實也並不是好人!

所以,我覺得某某並不是一個高尚的人,我們無需為他目前的表現喝彩,他只是在彌補過錯!

雖然周也不是高尚的人,但是他的節目也確實很有社會價值,此案有影響,但是隻要沒有司法認定,時間會沖淡一切!

我雖然不是周的粉絲,不過也看過幾期他的節目,我們不去談周個人在其中獲得了什麼,或者他的目的也並不向他自己標榜的那麼偉大,不過我真覺得他的節目還是有社會價值的,至少也在面上傳遞了一種正面的情感。

周真的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不應該在回國以後這麼高調的去“洗白自己”,更不應該將矛頭對準一個讀書人——唐爽,因為唐爽的身份是很容易贏得網友的信任的,周為自己樹立了一個很強的對手,雖然看上去唐最“弱”,實際上唐比某某、莫虎要強的多!

莫虎,一個賺了錢的律師!一個律師能不能賺到錢,跟他的品德無關,而是主要看能不能解決問題!所以,他也不是輸家!

律師,是一個很奇怪的職業,很多人也對這個行業有一些看法,也許他們確實一群遊走在“灰色”地帶的人,有時候“很白”,有時候又有點“黑”!國內的律師要做出來,不是靠他的“專業”,更要看“混”的能力,也許美國的律師會好一點,但國內畢竟在很多案子的判決上,“人的因素”不可忽視。

但是,不管是在中國還是美國,律師有沒有價值,老實說不取決於他的“品德有多大高尚”,而是取決於他的“辦事能力”,只要能幫當事人解決問題,無論品德如何,都有人會請他。因此,在周的案件中,他只要向大家證明他的“辦事能力”即可,我相信在他的採訪中,我們一定會看見這方面的信息。

輸的最慘的、最冤的——唐爽

唐是一個在美國剛剛冒起來的華人科學家,在此案中目前至少有三個方面的損失:

1.失去了回國的好機會。

2.莫名其妙花了幾萬美金的律師費,對於一個並不富裕的人來說,這不是小數。

3.莫名其妙地被人冤枉、誣陷,敗壞了自己的名聲。

但是我相信,否極泰來!願他早日完成心願,回國報效!


保道手記


槍是偷的,拿的,其實已無關緊要了。關鍵是他們五個人中誰是謊言的製造者、傳播者,他究竟想達到什麼目的?


周立波回國後,立即發文說唐爽背叛了他,莫虎敲詐了他,神秘某某陷害了他,似乎整個事件中,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冤屈者。網民幾乎一致導向周立波,為他抱打不平。

然而,唐爽很快澄清他沒有拿到某某的三萬美金律師費,更沒有接受某某贈予房產,莫虎更是指責周立波信口雌黃,造謠中傷,還要把他告上法庭,索賠1000萬美元的名譽精神損失費。但周立波不敢下風,繼續與唐爽、莫虎隔空互懟,大有輕傷不下火線的勇氣。


正當三方大戰正酣之時,神秘的某某從幕後走到了前臺,他既非周立波口中某貪官的女婿,更不是什麼能呼風喚雨通天人物,只是移民美國的一個有錢的華人,一個周立波曾經的好朋友。他喜歡槍,但家中並非周立波吹噓的軍火庫。他承認槍是他的,但如何放到車上,他不清楚。至於毒品更是一無所知,他似乎沒有怨恨周立波,抱著以德報怨的態度來對待周立波……

眼看真相快要水落石出了,在這節骨眼上,周立波卻出乎意外的休戰了。並表示,只想出出胸中惡氣,到此為止,不在折騰了。這讓很多網民大跌眼鏡,大感意外。

縱觀整個事件,周立波回國後,為了極力洗白自己,再塑自己在網民心中的高大形象,把所有屎盆子都往美國那邊扣,沒想到美國那邊的三位也不是吃素的主,加之王局一對一採訪與宣傳,讓周立波有越洗越黑的感覺,讓他不得不偃旗息鼓,到此為止。

人品的高下不是拿嘴說出來的,而是靠平時一言一行做出來的。一個連跟朋友談話聊天都要錄音的人,他的誠實度、人品有多高,應該是不言而喻。


洛水清風cuixiaosheng


看了王局的最後一次採訪,濤濤的這個事情明眼的吃瓜群眾心裡已經清楚了個80一90%,至於濤濤偷某某的槍,揹著某某的槍對我們吃瓜群眾來說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猜測沒有意義了,要弄清所有疑慮靠某某完全露臉證實說清才有公信力,或濤濤自己站出來承認,然而這是不可能的,濤濤不會那麼傻。






直到王局採訪最後的某某,濤濤順勢剎車,洗手,總結,事也是濤濤回國挑出來,網絡上的結束也是濤濤結束的,所以主角不想唱下去了,也就到此為止,再說的長生生物董事長才是頭條主角,到少這幾天的影響力濤濤根本不是長生的對手,鏟屎官都不是長生生物的對手,濤濤,鏟屎官完全被長生董事長虐成汪。

濤濤這件事中唐爽是無辜弱者,總導演,胡,濤濤才是最大主角,某某主要配角,莫虎第二配角,大概事情曲折吃瓜群眾都清楚了,主角也沒心情唱了,也沒必要唱下去了,再唱下去傷得更多。誰有理自在人心!


關注我。 歡迎評論。 點贊 後續更多分享


牛頭馬面兩鬼


還原:

第一幕:某家

周和唐到某家玩,某答應給野雞學院投100萬,周很高興,聊的很開心。

某:我新進一把雕花槍,去打幾槍玩玩。

唐:我要倒時差。你們玩。我睡覺了。

周:兄弟,你這個槍我很喜歡,借我玩幾天?

某:給你木有問題,你沒有槍證。

周:兄弟,就給我玩幾天嘛

某:這樣吧,我當作沒看見,你察察為明乾淨自己拿去

第二幕:某辦公室

周被保釋之後,周和胡以及莫律師趕到某某處,把事情經過說給某某聽,然後一起商量應對之策。

胡:某先生我們的情況你知道,這是對我們會影響很大。

某:槍的事好說,就說槍是我的,毒品的事不好辦。

胡:國內對毒品是零容忍,周又是公眾人物,毒品的事處理不好,周就完了。

某:那你說咋辦?怎麼樣處理? 胡:只有唐和周兩個人在車上,毒品只有讓唐來認。

某:唐怎麼可能認,這是毒品啊,唐認了前途就毀了。

胡:唐年輕還有機會,周如果這次進去一輩子就完了。我們給唐送過舊西裝。送過舊手錶,我們還可以給唐金錢上進行彌補。多給些錢。

唐被保釋出來之後直奔某某家,

唐:毒品一事我不會接受,我也不會說是周先生的。不過周先生在局子裡說是他女兒的。

胡(悄悄對唐):毒是紐約一個範姓唱京戲的給周先生搞的。

某:要不這樣,包槍毒都是我的,大不了做幾天義工。但包上有名字,陪審團不一定會信。

胡:叫唐做證人,包是周先生送給你的。把這個方案和莫溝通,統一口徑。

唐:在美國做偽證後果很嚴重,我不會做偽證,我只說我看到的。我也不會主動出庭作證。

莫:我是你們的律師,不是你們的打手,我只負責幫你們打官司,我只會依據事實給你們辯護,不會給你們做偽證

至此他們之間的友誼小橋出現了裂紋。

第三幕:大陸

周:X電視臺,我們把明年合約簽了吧

X電視臺:周先生,對不起,國內對汙點藝人不簽約的。等把毒問題搞清楚在籤

周沮喪,給某打電話

周:兄弟,事情麻煩了,毒搞不清楚電視臺不簽約,以後要討飯了,你願意養我一輩子嗎?

某:沒問題。

某:你們可以編故事往我身上推,反正微博又不是法庭,只要你能洗白,但是唐爽是無辜的,不能往他身上潑髒水!

先寫到這裡,有空會繼續!


小馬哥眯眼看天下


大家好,我是閬中飛帥,來自千年古城四川閬中的回答。

日前,局面採訪了某某 ,說是採訪,但自始至終某某都只有聲音,沒有入鏡。

以至於王局志安都說,這種情況是局面採訪的第一次。



某某在採訪中說到,周立波非常喜歡槍,這從他的微博以及平時的照片中就可以看出端倪。而且在吃飯的時候,周立波都揹著某某的槍套。



這一點,可能嗎?靠譜嗎?

飛帥覺得,完全有可能。

雖然周立波在採訪中說他怕真槍,但我們不排除他是違心之說。作為一個男人,喜歡槍,完全是無可厚非的。

當然,也可能是葉公好龍,喜歡玩具槍道具槍,輪到真槍就有點怕了,這也不無可能。

但總體來說,要說他在某某家裡揹著某某的槍套,我覺得還是有點靠譜的。

第二點,周立波偷某某的槍,可能嗎?靠譜嗎?

雖然通過某某的描述,大家得出一種印象,槍是周立波偷偷拿走的。因為某某也說了,周立波出來的時候很愧疚。



但是,大家得出的這種結論,基於某某的說法是真實的。

那麼,對於一個不知道真實名字,不願意露出真容的人,我們能夠通過他的語言就完全相信嗎?

再則,任何一個成年人都知道,要想擁有槍支,必須要有持槍證,否則就是違法,真要坐牢的。

周立波真傻到這個地步去偷槍嗎?

我想,他就算再喜歡這把槍,也不至於去偷拿吧!

我是閬中飛帥,來自有著2300多年曆史的閬中古城,不一樣的視角,不一樣的回答,都是知識點,圈起來,以後要考!

點關注,不迷路。歡迎你在評論區留言,我們一起聊聊


閬中飛帥


此案其實非常簡單!

所有的各方信息串起來事件大致經過比較清晰。此案關鍵是某某有沒有陷害的動機和陷害的對象是誰?

一、陷害的動機:1,某某隱形富豪,此類人物大都財路不明,手段陰狠,善於控制他人為自己所用,同時此類人最怕見光,更怕自己的秘密被熟悉的人曝光,有效地控制他人是保守秘密最好的方法!2,某某孤居在美國,華人圈很小,華人圈中的演藝名角和青年才俊等人物自然就會成為某某可交往和利用的稀缺資源。有效地控制是鎖住人力資源的最好方法。3,某某,周,唐已經有利益住來和生意交往,掌握個人汙點是生意往來中利益最大化和控制合夥人及人才的最好方法。

二、陷害的對象:周和唐。

三、陷害的尺度:陷害事件本身設計很簡單!周和唐同行,某某在車裡放槍和少量毒品,安排警察查車,警察查到了槍和毒逮捕周和唐,先取保周和唐,隨後某某以義氣的名義主動承認槍和毒是自己的為周和唐脫罪。周和唐感恩戴德,感激涕零!周降低生意合作條件,唐甘願效力並降低身價。同時周是演藝名人,唐是青年學者,曾經在美國涉嫌涉槍和涉毒這樣的汙點會不會被曝光是某某長期有效控制周和唐的最好方法。一箭雙鵰之計。

四、變數:人算不如天算,莫虎不知是計,貪婪為了多收律師費有意在取保候審前洩露周和唐被抓的消息,引來媒體圍觀,把某某本來隱蔽的一箭雙鵰之計變成了公眾事件。

五,從後來的唐和莫的表現不難看出某某的控制能力。


十二少員外


美國阿瑟什麼也沒問你也沒同意搜車,你該告阿瑟呀!警察當庭出示了照片包在你後坐上,你說在後備箱,你說唐爽收了某某三萬美金,說莫虎收了三萬五美金,幾方都證實沒有此事,美國的法律也不允許。你說送三十五萬港幣,證實了1400美金的表。你說他家像軍火庫100多隻槍,大家看到了二十多隻。你說某某是省委書記女婿,沒有實錘,某某說了是村書記。你說莫虎是吹牛警察,華人證明了莫虎是華人裡最高警銜有威望的人。你說坐某某的遊艇從澳洲去美國,大家也看到那個遊艇了……你們兩口子真的是人渣,謊話連篇!陷害那些善良優秀正直的朋友!無恥,別讓水軍回話哈。也正告水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別為五毛錢喪良心!因為這關係人性善惡!

局面的訪談大家都看看!看看雙方的!唐爽和某某都是有理有據,合情合理。再看看周兩口子信口開河,胡說八道!最可恨的,他們誣陷和傷害的都是善待他們忠誠他們的朋友!和那個馬蓉一樣,顛覆三觀!你們這種人就該人人喊打!


才興釋慧明


估計這個說法不靠譜。周立波的錄音裡某某說這把槍是花高價在拍賣行裡拍賣來的,並且槍身有雕花,言外之意某某已經把它當作收藏品收藏了。既然周立波聽到了這把槍的來歷,他如果再偷偷把這把槍順走的話,那是會吃官司的,因為這把槍很可能是價值不菲。

諸位可能說了,周立波和某某關係特別好,某某不會因為丟把槍去告周立波。事情可不是這樣的,從周立波出事到現在哪裡能證明周立波和某某關係好?現在他倆已經勢同水火。所以周立波非常清楚,如果想要這把槍必須拿錢買,否則請把槍放回原處,你想偷這把槍門都沒有。某某能把槍拿出來炫耀,肯定是把它當成自己的寶貝,這麼大的物品,能在他眼皮子底下丟了嗎?所以只有一種可能,如果這把槍真是在周立波的汽車後座上發現的,那就是某某放上去的。

不過,由此我也算是替周立波辯解了一番,他根本沒有非法攜槍的罪名,至於毒品還是個未知數,對於這一點,還需要國外有關部門出來解釋。



陳語爛言


這種說法明顯與唐爽說法不一致的,吃飯都在一起,唐爽怎麼就看不見呢?他們還一起喝了紅酒的,其實是強化暗示周立波自己把槍套放車上的。估計,周立波不可能偷槍的,否則槍彈都不留指紋說不過去的,可能是某某叫人擦好放進揹包裡,又沒有聲張,後來走時又把槍套放上後座的。本意是見周喜歡這古董槍,送給他玩的,某某是知道自己惹了禍事後才願意頂包,送錢(出律師費),都順理成章的!只是毒品的出現,才令所有人覺得意外,某某甚至認為是FBⅠ搞唐爽放的,這也是胡潔錄音中某某講唐爽自己也認為此事可能與FBI有關,要返校銷燬一些文件,錄音中某某講這個毒是搞給唐爽的話語。總之,毒品不是某某的,也不是唐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