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時代,用戶信息如何不再「裸奔」?

互聯網時代,用戶的信息暴露在更多的應用場景,監管的難度也越來越高。同時,違法成本低也是“洩密”事件頻發的源頭之一。

移動時代,用戶信息如何不再“裸奔”?

資料圖(圖源:澎湃新聞)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大眾點評用戶通過微信登錄之後將會自動與微信好友分享信息,對此,有質疑稱,大眾點評並沒有明確提示用戶使用微信登錄後,就會將酒店、餐廳的簽到信息、關注信息、點贊信息或自己的地址信息分享給微信好友,相關的隱私協議則被摺疊。由此,大眾點評被指沒有被用戶隱私進行有效保護。

其實,互聯網企業對於用戶隱私保護不力的行為不只這一孤例。用戶個人信息洩露的事件頻頻發生,甚至有些網絡運營公司蒐集用戶信息,代運營店鋪用軟件自動抓取用戶信息後進行打包倒賣。這不僅給用戶帶來了巨大損失,也對行業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

信息洩露原因複雜

很多用戶在使用眾多手機軟件平臺時會經常遇到“允許xxx獲得你的公開信息(暱稱、頭像)等”提醒信息。然而,一旦同意之後,用戶的個人信息就面臨著被公開的風險。一些軟件平臺通過大數據分析,清晰知道用戶到過哪些地方、做了些什麼,甚至通過算法來預測用戶的未來規劃和打算。

伴隨著數據隱私的洩露,用戶利益必然受到損失。2018年上半年,某平臺通過大數據算法技術對用戶進行區別定價的“大數據殺熟”事件,一度引起社會廣泛討論。

與此同時,互聯網公司和平臺也都面臨信息洩露的挑戰。2018年3月,《紐約時報》《衛報》等多家媒體披露了“劍橋公司通過臉譜(Facebook)獲取了超過5000萬名用戶的信息數據”。這次事件不僅引起了全球的關注,也給臉譜帶來了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

用戶信息洩露究其原因還是互聯網環境的複雜性。互聯網時代,用戶的信息暴露在更多的應用場景,監管的難度也越來越高。同時,違法成本低也是“洩密”事件頻發的源頭之一。

法律法規需要完善

在複雜的網絡化、信息化安全環境下,每個用戶似乎都面對“信息裸奔”的風險。無論是國際上還是國內,對於加快出臺互聯網信息保護法律法規,以此規範互聯網企業和平臺行為的呼聲越來越高,一些國家和地區也正在持續做出努力。

2018年5月25日,號稱史上最嚴、影響範圍最廣的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開始實施。該條例以個人隱私保護為出發點,對互聯網用戶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傳輸、轉讓、披露和廢棄等全生命週期所涉及的安全問題作出了嚴格規定。條例還明確了商家收集用戶數據時,用戶必須做出知情的同意,同時消費者享有編輯權,可以要求商家更新自己的個人數據。

近年來,中國也加快了對於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立法實踐。2017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對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有了明確規定;2018年6月,在有關電子商務法草案的審議中,有關專家也建議應著重加強對於個人信息保護的強化維權制度設計……

未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持續發展以及用戶的不斷增多,新現象、新漏洞也會不斷出現。這都需要監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力度。與此同時,相關互聯網企業和平臺增強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讓廣大用戶不再“信息裸奔”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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