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再次調價!11月11日啓動旺季中轉費和派費調節機制

老鬼邀您閱前思考:連續兩個月“調價”,中通為何如此高調?兩次“調價”背後的邏輯是什麼?有何不同?

昨天(10月11日)夜裡,中通快遞官網掛出一則公告——關於2018年旺季費用調整的通知。通知內容顯示:

中通快遞為確保業務旺季快遞網絡運營平穩順暢,進一步維護服務品質和提升客戶滿意度,經過綜合考量後決定,從2018年11月11日起在全國範圍啟動旺季中轉費和派費調節機制。具體費用調整幅度,由當地服務網點根據總部指導建議並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實施。
中通再次調價!11月11日啟動旺季中轉費和派費調節機制

這是繼9月21日宣佈調整部分地區快遞費用(10月1日起啟動快遞費用調節機制,調整全國到上海地區的快遞費用)後,中通快遞年內第二次宣佈調價。

兩月兩次“調價”,都有哪些不同?

連續兩個月宣佈調整費用,有什麼不一樣?老鬼對比梳理了一下,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1.調價對象不同

第一次調價(9月21日宣佈,10月1日執行)的調整對象是“快遞費用”,從後續其他快遞的跟進情況來講,這裡提到的“快遞費用”的主要是指派費;第二次(10月11日宣佈,11月11日執行)的調整對象更為具體,除了派費,還包括中轉費。

2.調價範圍不同

第一次調價有特定的地區——全國到上海地區的快遞費用;第二次調價的範圍不再限定,面向全國。

3.調價“有效期”不同

第一次調價官方在通知中只明確了執行的具體時間(10月1日起),但何時結束並沒有予以說明;第二次調價則給出了一個相對明確的“時間段”——旺季

這個“旺季”究竟該怎麼界定的?參照國家郵政局歷年來旺季服務保障工作方案的時間安排,每年的快遞業務旺季主要集中在當年“雙11”“雙12”電商促銷期間和聖誕節,以及來年元旦和春節前夕。以2017年旺季為例,從11月11日算起,至來年春節(2018年2月16日)結束,總共107天。

從這三個方面的“差異”來看,中通快遞總部(或者說企業內部)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調價機制。連續兩個月宣佈調價,明顯有備而來,並非“臨時決定”。

老鬼還記得第一次調價後,新華社曾發文解讀“快遞調價”釋放的三個信號。其中針“費用調上來、還會不會調下去”這個問題,中通給出的官方回覆是:“快遞企業已開始實踐更加符合市場規律的動態價格機制。旺季之後的價格,將根據市場變化具體情況來制定

。”

這回復可以說相當有底氣了。

中通再次調價!11月11日啟動旺季中轉費和派費調節機制

敢為天下先,中通為何如此“高調”?

一直以來,中通的行事風格(不論是創始人的性格,還是企業的氣質)都跟順豐很像——低調、穩健,很少主動出頭。

這次,中通為何如此高調?老鬼認為,中通的“高調”並非心血來潮,而是一次立足未來的有益探索和嘗試。

首先,中通自身有需求。

從體量上來看,中通快遞已經連續兩年穩居中國快遞市場頭名,而且業務量仍在保持穩健的增長,與第二名的領先優勢也已經基本確立。

業務規模越大,對網絡穩定性的要求就越高。尤其是在業務旺季(“雙11”高峰期的業務量可以成倍增長),這種需求更大,必須要防患於未然。

怎麼防?一個是功在平時,即加大基礎設施、科技投入等產能建設;另一個就是應急舉措。中通這次試圖建立和嘗試的調價機制,本質上就是一種旺季應急舉措。

舉個例子,就像民航和旅遊業,淡季的價格和旺季的價格不但有差別,而且差別還不小。唯一不同的,中通等為代表的加盟制快遞調價對象主要集中在中轉費和派費,並非針對終端消費者和商家的快遞費,這一點必須要搞清楚。

老鬼的朋友“快遞業內小外行”曾指出,加盟制快遞的價格體系是間接傳導。快遞總部調整的價格,確切說是費用價格。總部價格主要面向加盟商,比如面單費和中間費用類,並不是對著消費者的終端服務價格。總部的費用結算也是與加盟商之間完成,而非和終端消費者的“面對面交易”。

因此,總部調價是改中間費用價格不是末端服務價格,也沒得改。以通達系快遞近期調近為例,調整的主要是中轉類費用和派費類兩種中間費。其中,派費上調對網點是十分有利的,中轉類費用調整則是利用一定的宏觀槓桿效應對全網進行平衡。

基於這個邏輯,為了維護快遞網絡穩定和整個行業的穩定,保證長遠健康發展,快遞總部通過價格槓桿進行適當調整是必要的。總部主動調整費用,有助於主動優化行業整體業務結構,保持基層網點的穩定,更好的提升服務,保質保量。

其次,國家政策有指引。

年初召開的2018年全國郵政管理工作會議上,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在報告中明確指出——

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實現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同樣的話,馬軍勝局長在10月9日世界郵政日致辭中再次提及,足見主管部門的重視。

在老鬼看來,所謂“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實際就是要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鼓勵企業在不違反國家現行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價。比如——與淡旺季相適應的彈性定價機制;特殊區域、特殊事件影響下的區域性定價機制;等等。

除此之外,年初發布的“國辦1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的意見》,在提及制度創新時也明確要求:

創新價格監管方式,引導電子商務平臺逐步實現商品定價與快遞服務定價相分離,促進快遞企業發展面向消費者的增值服務。

站在這個角度,國家對快遞公司建立“反應靈活”的彈性定價機制,以及快遞與電商平臺之間的“定價分離”等都是持認可和鼓勵態度的。更何況,這兩種價格機制的探索,均是企業內部或者企業和企業之間的調整或變革,對終端的消費者並無直接影響。

中通再次調價!11月11日啟動旺季中轉費和派費調節機制

第三,行業有“慣例”,同行也支持。

中通快遞第一次調價後,韻達、圓通、申通、百世等先後表示採取同樣的舉措。對此,申通曾在深交所互動平臺表示,由於“雙11”快遞旺季需臨時增加一定的成本,為進一步提高服務品質和提升客戶滿意度,“雙11”快遞調整派費是行業的例行做法,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適時適度調整派費。

新華社的解讀文章中,一位“通達系”人士也指出,從2013年開始,部分快遞公司總部就在探索用調整內部費用的方式,引導加盟網點進行價格浮動。

如此看來,通過調整內部費用(中轉費和派費)在快遞行業早有慣例。只不過,以前大家都沒有上市,在信息批露上不像現在這般嚴格要求,所以關注度不高。

問題來了:距離“雙11”還有一個月,中通“二次調價”後,其他幾家還會跟進嗎?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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