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变信服

“如果你们区纪委监委还是像街道一样应付我,不要说区,就是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我也会去的。我既然实名举报了,就是要较较真!”前不久,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处,一位举报人对接待人员高声说。

该举报人反映本村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征地赔偿金。但经过该区仁和街道调查,其反映情况不属实。由于不满街道有关职能科室和街道纪工委回复意见,举报人便来到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处反映问题。

鉴于该举报人已多次向属地街道反映过,对他们已不再信任,根据余杭区纪委监委新出台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定办理实施办法》,余杭区纪委监委决定,指定黄湖镇纪委承办该信访举报件。

经过黄湖镇纪委调查,该村征地款账目清楚、资金去向明确,举报人举报的问题失实。但怎样才能让举报人信服,获取对方的信任呢?

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黄湖镇纪委主持召开了信访举报公开答复会,邀请举报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由专业的财务人员现场解答疑问。

“这笔钱我确实拿到过”“这个字是我本人签的”“这个账目很清晰”……在举报人的监督下,经过现场核对,所有人员确认账目清楚。事实确实与街道职能科室的情况说明一样。在参与整个公开答复会后,举报人的情绪已没有之前那么激动。

之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又到举报人家里进行家访。在家访中,举报人道出了心声:“我当村干部时规规矩矩、严格自律,退职后听村民说某某村干部用征地款吃吃喝喝,还装进自己的口袋。本来只是想去街道问问,但每次都被应付,所以我很不满意。”

“这次区纪委监委这么‘较真’,我也总算是把事情弄明白了,我很信服、很满意。”举报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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