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获得股权激励需要交税么?

要交税,而且我国现行税法当中实质上是不太合理的,对于股票期权激励,我国是要求员工本人在行权当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我先简单说一下股票期权激励的流程。

首先,作为员工来说,股票期权激励的兑现需要几个阶段:

【施权】

这是员工初次得到股票期权“大饼”的日子,在施权日,员工获得公司发放的一张纸片,上面记载了几个重要事项,比如:

XXX在X年X月X日获得股票期权XXXX股,施权价格为XX元/股。

拥有了这张纸片的员工在施权当日实际上没有任何收入所得,也不用缴纳税款,他获得的只是一个施权的权力。

【行权】

未来的某一天,员工可以依照期权所记载的事项进行行权,所谓行权也就是依照股票期权所记载的事项行使自己的权力。

如果还按上面的例子,那就是说,员工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以约定的施权价格认购约定数量的股票。

在行权的这一天,由于施权价和当天股票的市场价格有价差。所以一旦行权,税务局就会默认你有了一笔收入,想完成行权操作必须在行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真正产生税款,就是这一步。

我之所以说不太合理,实际上就是这个地方。我们可以看一下,在行权当日,行权的员工不仅仅需要花费一笔现金购买股票还要另掏一笔税款。如果施权价和股价相差甚大,对于行权当日尚未变现的股票来说,行权对于现金流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转让】

行权后的股票,我们不一定要持有,我们可以将其转让。我国对于个人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转让时公司已上市的话,其实也是不用缴税的。

所以纵观这个股票期权激励的全流程,受激励的员工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仅有一次,就是在行权当天。当然我这里讲的是国内公司员工获得股权激励的情况,对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非居民纳税人获得境内公司股权激励,或者是居民纳税人获得境外公司股权激励等等情况更加复杂,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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