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人无逃逸的交通事故,配合公安机关、家属己谅解,会怎么判?有何依据?

老李109909336


谢谢提问:

答复如下:

一、死者亲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权提出赔偿额最大化民事主张。标题指证死者家属已谅解,交肇事者已尽己所能消除危害后果。《侵权责任法》的民事责任已落实。

二、交通肇事案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作案动机,肇事后无逃逸,人死不能复生,是安全生产意外事故,应免予刑事处罚。《安全生产管理法》。

三、行政处罚由交警部门处理。《交通安全管理法》。

本案是否追究刑责的关键证据:

一、案发地点?

1、如肇事车在车道,在绿灯时行车;死者擅闯红灯进入车道被撞死。司机应免刑责。

2、如肇事车在红灯时进行人道、慢车道致人死亡,应追究刑责从轻处罚,建议拘役缓刑。

二、是否存在超速?超载?超长?超宽?

三、需要补充侦查的无罪推定证据?

1、事故发生地是什么道路?

高铁、动车、高速公路、国、省、县道的一级、二级公路,城市快速、主干、次干是那一种?

2、限速标志牌数值?

3、无罪推定结论:检察公诉机关在标题中认定:肇事者配合公安机关,据此猜测肇事者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就不可能负全责!死者存在违法进入行车道嫌疑,对车祸死亡有过错责任。如高铁以350km/h行驶时,在前方50米处突然有人冲入路轨被碾成肉酱身亡;反应时间不到1秒,根本来不及刹车。高铁驾驶员免责。

因此,本案司机无罪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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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即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是可以争取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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