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三鹿奶粉,後有百白破疫苗

前有三鹿奶粉,後有百白破疫苗

長春長生的百白破疫苗問題,在近日引爆了朋友圈。

此前長生生物已曝出狂犬病疫苗生產存記錄造假等行為。沒過幾天,長春長生被報出更大的"料",其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竟然也存在問題。

家裡有小孩的都知道,百白破是嬰幼兒疫苗,接種對象為3月齡至6週歲的兒童。這一次群體事件的受害者又一次指向兒童。

中國的家長真心不容易,多年前的三鹿奶粉案,讓家長對國內奶粉痛心疾首、心有餘悸,紛紛從香港背奶粉,出國買奶粉,找代購買進口奶粉,各顯神通。而這次的疫苗問題導致家長翻開疫苗本仔細核對,看是否有問題疫苗,有些已確認打的是無效疫苗,有些竟沒有記錄廠家跟生產批號。很多家長已經在討論如何打進口疫苗。

一個山西省農村的家庭,第一個孩子打完乙腦疫苗後變成智障,第二個孩子出生之後備受寵愛,喝著名牌三鹿奶粉,然後得了尿結石。這不是作家筆下的劇本,而是出自《中國青年報》的特稿《最倒黴的家庭》。

前有三鹿奶粉,後有百白破疫苗

作為基礎的醫療服務,疫苗是樁超級買賣,英國製藥和生物科技行業預測及分析公司EvaluatePharma2015年6月發佈的一份疫苗市場預測報告預測,全球疫苗銷售市場2020年將達到347.27億美元。

疫苗是一個高投入、高門檻、高風險、長週期的特殊行業,“每一支疫苗背後都是巨大的投入”。通常情況下,新藥研發一般需要投入至少10億美元,但一支疫苗的平均開發週期在10到15年左右,同時要經歷一系列嚴格管理,這導致其中投資回報風險係數很高。疫苗生產過程有十幾道甚至幾十道環節,每個環節的每個動作都要有記錄,任何環節不如實記錄,都屬於造假。

前兩年整個疫苗行業都談之色變的“山東疫苗事件”已經淡出人們視線。事實上山東疫苗案才剛剛過去不久,司法機關針對責任人的處罰措施不可謂不重,為何疫苗不安全事件還是會頻頻發生呢?

疫苗行業作為一個高風險行業,獲得高回報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一家疫苗企業,在享受疫苗產業帶來的極高的資本市場估值的同時,也應該對疫苗安全負有直接責任。

比如日本,疫苗側重於國有經營,因而政府在疫苗事故中處於被索賠的立場,國庫賠償、官員下臺、制度重修成為三個標準步驟。而在美國,政府在疫苗接種領域定義為公眾服務機構,並不過多參與生產經營,於是此時政府所提供的就是救濟保障體系,如果疫苗出事,政府有義務帶動司法機構幫助受害者進行商業索賠,並給予一定的經濟支持。換句話說,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體制及處理模式當中,沒有任何關於“遏制恐慌、疏導民憤”的考慮。

因為有了壞事,才有民憤,不是因為民憤,才引起了壞事。

從很多群體事件不難看出,每次群體事件一發生,都會引發大面積的恐慌,引起舉國上下的討論,有時甚至以訛傳訛。為什麼會有這個現象,我想應該跟有關部門對待事件的態度有關,群眾不知道具體的真相,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人們只能以自己的認知去理解每一次事件。也讓人們對有關部門越來越失去信心。公眾的焦慮並非來自專業醫學知識的匱乏,而是事件真相的缺席。

故意導致疫苗質量產生問題的人,不管來自誰,都應該去死一死。因為這些人,在傷害一個行業,在傷害一個國家。你可以謀財,但不要害命。

胡適說,我看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有三個標準。第一個就是,這個社會是怎麼對待孩子的。

如果法律不能讓獲得最大回報的人,體會到最大的風險,那麼層出不窮的疫苗事件不會有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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