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爲客戶保密!瑞士銀行這項300年的傳統,終結!

鐘錶、軍刀、巧克力、阿爾卑斯山滑雪場……

提到瑞士,除了上面這些知名的標籤外,曾經以“為客戶保密”著稱的瑞士銀行業也佔有顯著的篇幅。

1713年,日內瓦大理事會頒佈瑞士首部銀行保密法,從此開始了瑞士銀行業為客戶堅守秘密的良好口碑。在1987年之前,瑞士銀行甚至允許開設匿名賬戶。

幾個世紀以來,瑞士銀行業的保密法則讓人又愛又恨:有人稱讚它為注重隱私的顧客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有人對它給貪腐官員、恐怖分子等提供的保護感到憤憤不平。

不過,這項持續三百多年的傳統,正在走向尾聲……



不再為客戶保密!瑞士銀行這項300年的傳統,終結!


歷史首次!瑞士與他國交換200萬條賬戶信息


據歐聯網援引意大利歐聯通訊社報道,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日前發佈公告稱,依據國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AEOI)標準,今年9月,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已和有關國家稅務機關簽署金融賬戶信息交換協議。該協議的簽署,將使協議國稅務部門能夠隨時核查確認納稅人是否如實申報海外賬戶。

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公告稱,目前瑞士稅務管理局已向合作方共享了約200萬條金融賬戶信息,同時也收到了相關國家傳送的數以百萬計的信息。信息內容主要包括,銀行賬戶持有者姓名、住址、國籍、納稅識別信息、稅務申報機構、賬戶餘額等相關資料。

公告稱,到2019年,如果合作國家能夠滿足保密性和數據安全標準,屆時,

瑞士銀行業數據共享方將擴展至80個多國家和地區

公告表示,首批與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進行銀行信息交換的國家,主要為歐盟國家和澳大利亞、加拿大、根西島、冰島、馬恩島、日本、澤西島、挪威以及韓國。


不再為客戶保密!瑞士銀行這項300年的傳統,終結!



公告強調,在歐盟成員國中,塞浦路斯和羅馬尼亞暫時被排除在外,原因在於這兩個國家的金融保密性,以及數據安全方面尚未達到國際標準。此外,瑞士向澳大利亞和法國的數據傳送暫時延遲,主要因為上述兩國由於技術原因尚未向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傳送數據。

到目前為止,瑞士境內包括銀行、信託和保險公司在內7000多家金融機構,已經在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登記,並開始進行金融賬戶信息共享

公告指出,瑞士公民在本土銀行信息不在共享之列,金融機構向瑞士聯邦稅務管理局共享的銀行賬戶信息,均為外國公民在瑞士的賬戶信息。瑞士當局目前受該國法律制約,依然無法獲取本國公民在境內金融機構賬戶資料。

中國、瑞士未來有望合作


那麼未來瑞士是否會與中國交換金融賬戶信息呢?

據報道,近年來,在國際社會輿論壓力下,瑞士銀行業的保密制度已經在不斷弱化。2014年7月,受二十國集團(G20)委託,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佈了AEOI標準,獲得了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準,成為了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有力工具。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信息,在G20的大力推動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AEOI標準。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已向G20承諾實施這一標準。此外,已有96個國家(地區)簽署實施AEOI標準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或者雙邊主管當局協議,中國和瑞士都位列其中

一位註冊稅務師表示,雖然中國不在此次瑞士公佈的第一批交換國家之列,但瑞士已經將中國列為信息交換的意向國之一,未來還是會交換的,只是時間或批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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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擁有海外賬戶的中國居民擔心,CRS會增加自身稅負。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是各國(地區)之間加強跨境稅源管理的一種手段,不會增加納稅人本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交換的信息是來源於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於各國開展風險評估,並非直接用於徵稅。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永青表示,CRS下的信息也可能被用於外匯監管、反洗錢和反貪汙賄賂,雖然這些都不是主要的目的。另一方面CRS本身不是徵稅法規,而只是信息交換,稅務機關如何利用這些信息,包括是否追溯歷史,還有待觀察。CRS的推進最終需依賴國與國之間達成的具體交換安排,目前來看距離實際全面交換也還有一定的時間。

李旭紅分析,CRS主要實現的是金融賬戶信息的交換,至於應適用於怎樣的稅法,取決於納稅人具體歸屬於哪個國家的居民納稅人,以及各國所採用的是屬人原則還是屬地原則,只有未履行納稅義務的才會存在補繳稅款及處罰的情況。

新聞鏈接


涉嫌幫富人逃稅 瑞銀在法國受審

瑞士聯合銀行集團(即“瑞銀集團”)及其法國分支機構和六名管理人員涉嫌“用陰陽賬本幫富人客戶逃稅”,10月8日在法國巴黎接受司法審理。

這一瑞士最大銀行否認稅務欺詐和洗錢罪名,但這不是它第一次因為受到同類指控而被告上法庭了。

不再為客戶保密!瑞士銀行這項300年的傳統,終結!


法國政府對瑞銀集團法國分支機構的調查已經持續六年多了,雙方曾試圖談判“和解”,但沒有成功,去年由法院接手。

法國檢方指控瑞銀集團及其法國分支2004年至2012年幫客戶逃稅、並將非法所得洗白,涉嫌“嚴重稅務欺詐”、“洗錢”、“非法招攬客戶”等罪名,法國分行的六名現任或前任銀行管理人員同時成為被告。

檢方指控瑞銀集團員工在招待會、高爾夫球或網球賽、音樂會等場所接近法國富商或體育明星,說服他們在瑞士隱匿資產,然後藉助“陰陽賬本”幫客戶躲過法國稅務部門監管。

一旦定罪,瑞銀集團可能將面臨高達50億歐元、約合39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針對洗錢罪名,法國刑事法院一般允許法官判處最高相當於洗錢認定金額一半的罰款。這起訴訟中,根據“法國打擊金融犯罪機構”調查人員的估算,瑞銀集團幫法國客戶逃稅至少97.6億歐元。

這起案件的庭審預計持續到下個月中旬。瑞銀集團將作無罪抗辯。

此前,瑞銀集團在美國、德國、比利時等國也受到過類似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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